芮城縣國土資源局,政府部門,負責全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地熱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芮城縣國土資源局
- 性質:國土資源局
- 地點:芮城縣
-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
- 類型:政府部門
基本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基本簡介
芮城縣國土資源局是 2002 年機構改革,由原土地管理局、地質礦產局合併組建而成,肩負著全縣土地資源和礦產資源的綜合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國土資源局組建後,劃入的職能有原縣國有資產管理局有關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管理局的職能,原城建局的測繪職能。同時取消了土地估價結果的確認審批職能,交由中介機構獨立承擔。
職能調整後,國土資源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全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地熱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
(二)組織起草地方土地資源、礦產資源行政規章,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土地、礦產法律法規宣傳教育;進行土地、礦產資源政策調研,研究擬定全縣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礦產資源政策;負責有關行政複議。
(三)組織編制和負責實施縣級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負責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指標管理並組織落實;組織編制地質礦產調查評價與勘查規劃、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蹟保護規劃;建立土地資源、礦產資源信息系統,提供相關信息服務。
(四)監督檢查土地法、礦產資源法的貫徹執行及土地資源、礦產資源規劃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縣、鄉(鎮)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行政執法;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查處全縣範圍內的重大土地、礦產違法案件;主管有關土地、礦產信訪工作。
(五)擬定耕地特殊保護和後備資源開發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和農用地用途管制制度;負責報縣以上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指導鄉國地資源主管部門農用地轉用和非農建設用地審核工作;指導和監督鄉土地整理、土地復墾、非農建設占用耕地補充和未利用土地開發工作;編制、審指導全縣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計畫和專項資金使用計畫,確保全縣耕地總量動態平衡。
(六)負責全縣土地的地籍、地政管理;組織開展土地資源調查、城鎮地籍調查、土地統計、登記發證、土地使用證書檢查和土地動態監測;
調處重大土地權屬糾紛;負責土地確權、土地定級和土地登記工作;負責全縣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土地使用權的登記發證工作。
(七)負責國有土地資產管理;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憑、低價入股(出資)、轉讓、抵押、交易和政府土地統征、收購、儲備管理;建立和管理土地有形市場;負責鄉(鎮)、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指導並組織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依法流轉。
(八)負責全縣土地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評測和土地估價機構的資質審定工作。
(九)負責全縣礦產資源儲量的綜合管理,按規定管理礦產資源儲量的評審和認定工作;負責地勘成果管理;負責地質資料匯總和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管理;實施礦產資源儲量動態監測,建立礦產資源儲量帳戶;組織開展礦產資源供求形勢分析。
(十)培育和規範礦業權市場;對地質勘查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調處重大探礦權糾紛;管理縣級地質勘查資金。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出租的管理;對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對礦山企業礦產開發和利用的年度檢查;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和使用管理。
(十二)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地質災害年度防災預案;組織協調重大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審查批准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負責重要地質遺蹟的保護;監督地下水的開採。
(十三)負責城市規劃區以內的土地管理和監督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測繪管理工作。
(十五)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地方環境保護法規和行政規章;對全縣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十六)承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財務室、地籍股、宣教股、法制股、土地利用股、監察股、礦管股、規劃股、耕保股、測繪股、人事股、信訪室等 10 余個股室,下設有統征出讓中心、收購儲備交易中心、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執法監察大隊、礦管站等五個事業單位並古魏、南衛、東壚、西陌、陌南、學張、大王、陽城、永樂 9 個國土所。
辦公室
主任:袁治鋒
主要職責:
協助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及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檔案的起草、文電處理、檔案、保密、保衛、接待等事務;負責信息綜合、新聞宣傳。
地籍股
股長:閆偉民
主要職責:
統一管理城鄉地籍工作;管理並組織全縣土地資源現狀調查、動態監測、地籍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及土地統計;指導監督地籍管理技術規範、標準的執行,並制定有關辦法細則;指導地籍信息系統建設;指導土地確權、土地定級和土地登記、發證工作;承擔調科重大土地權屬糾紛。
執法大隊
執法一隊隊長:張作偉
執法二隊隊長:董冰
執法三隊隊長:關宏民
主要職責:
組織對執行和遵守國家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測繪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全縣土地、礦產、測繪執法監督和土地、礦產、測繪違法案件進行查處;組織開展對違法占地、非煤礦山進行巡查監管。
土地利用股
股長:衛亞軍
主要職責:
組織實施全縣各類工業用地、經營性用地土地使用權的招標、拍賣、掛牌有償出讓,維護建立公平有序的土地市場。
耕保股
股長:王彥軍
主要職責:
統一管理全縣城鄉土地徵用工作,統一審核徵用建設用地;承辦各類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工作;擬定、實施全縣耕地特殊保護政策、農地保護政策、農地轉用管理辦法;指導農地用途管制,組織指導基本農田保護並實施監督檢查。
法制股
股長:高奎行
主要職責:
研究擬定有關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組織有關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辦理有關行政複議、應訴事宜。
礦管股
股長:楊文兵
主要職責:
依法進行全縣礦產資源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年檢和採礦權轉讓的審批登記;依法進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的監督管理;依法組織收取採礦權使用費、採礦權價款和礦產資源補償費;按照規定確認採礦權評估的結果。負責全縣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負責礦產資源預申請和採礦權招標、投標工作;監督管理地質資料的匯交;組織實施地質災害的監測防治。
財務股
股長:姚紅麗
主要職責:
制定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編制年度各項事業費、專項經費預決算和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承擔省、市、縣財政撥給的地勘、測繪、土地等事業經費和其他專項資金的財務管理工作;對局管理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財務監督管理;對礦產資源補償費、土地收益的徵收和使用進行監督;指導局屬單位財務工作並負責綜合統計。
人事股
股長:劉彩虹
主要職責:
負責全縣國土系統幹部職工的人事檔案、職稱評定、工資晉升、學歷學位認定及養老、醫療、工傷、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繳納工作。
規劃股
股長:姚向峰
主要職責:
起草編制並指導實施全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環境保護規劃、測繪事業發展規劃;審核和指導實施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復墾規劃、土地整理規劃、未利用土地開發規劃等專項規劃。
測繪股
股長:魯亞妮
主要職責:
組織實施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指導監督測繪成果質量管理和測繪成果資料匯交,審核重要地理信息數據;指導保護測量標誌,管理地圖編制工作,審核出版、展示的地圖;管理並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根據授權管理測繪行業的計量工作和標準化工作。
監察室
主任:裴文芳
主要職責:
監督檢查機關、站所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開展“陽光農廉”工程,組織黨員幹部的學習培訓並做好黨費的收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