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貢嘎縣吉雄鎮吉雄社區四組組長兼會計艾次仁侵占集體資金等問題。2009年至2015年,艾次仁利用職務便利,將7萬餘元集體資金據為己有(目前,艾次仁已將違紀款7萬餘元全部退還到四組賬上);將集體資金8萬元私自借給他人,至今仍有1萬元未收回;財務管理混亂,擔任四組會計7年期間未做賬,未向該組民眾公示財務收支情況。2017年5月,艾次仁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