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克博康(奧沙利鉑注射液),適應症為用於經氟尿嘧啶治療失敗後的結直腸癌轉移的患者,可單獨或聯合氟尿嘧啶使用。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艾克博康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細胞毒性藥物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批准文號,生產企業,
成份
本品化學名稱為:反式-l-1,2-環己二胺草酸絡鉑,其結構式為:
分子式:C8H14N2O4Pt
分子量:397.30
分子式:C8H14N2O4Pt
分子量:397.30
性狀
本品為無色或幾乎無色的澄明液體。
適應症
用於經氟尿嘧啶治療失敗後的結直腸癌轉移的患者,可單獨或聯合氟尿嘧啶使用。
規格
20ml:40mg。
用法用量
在單獨或聯合用藥時,推薦劑量為按體表面積一次130mg/m[sup]2[/sup],加入250~500ml 5%葡萄糖溶液中輸注2-6小時。沒有主要毒性出現時,每3周(21天)給藥1次。調整劑量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經學的安全性為依據。
不良反應
1、造血系統:本品具有一定的血液毒性。當單獨用藥時,可引起下述不良反應:貧血、白細胞減少、粒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有時可達3級或4級。當與5-氟脲嘧啶聯合套用時,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及血小板減少症等血液學毒性增加;
2、消化系統:單獨套用本品,可引起噁心、嘔吐、腹瀉。這些症狀有時很嚴重。當與5-氟脲嘧啶聯合套用時,這些副作用顯著增加。建議給予預防性和/或治療性的止吐用藥;
3、神經系統:以末梢神經炎為特徵的周圍性感覺神經病變。有時可伴有口腔周圍、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痙攣及感覺障礙。甚至類似於喉痙攣的臨床表現而無解剖學依據。可自行恢復而無後遺症。這些症狀常因感冒而激發或加重。感覺異常可在治療休息期減輕,但在累積劑量大於800mg/m[sup]2[/sup](6個周期)時,有可能導致永久性感覺異常和功能障礙。在治療終止後數月之內,3/4以上病人的神經毒性可減輕或消失。當出現可逆性的感覺異常時,並不需要調整下一次本品的給藥劑量。給藥劑量的調整應以所觀察到的神經症狀的持續時間和嚴重性為依據。當感覺異常在兩個療程中間持續存在,疼痛性感覺異常和/或功能障礙開始出現時,本品給藥量應減少25%(或100mg/ m[sup]2[/sup]),如果在調整劑量之後症狀仍持續存在或加重,應停止治療。在症狀完全或部分消失之後,仍有可能全量或減量使用,應根據醫師的判斷做出決定。
2、消化系統:單獨套用本品,可引起噁心、嘔吐、腹瀉。這些症狀有時很嚴重。當與5-氟脲嘧啶聯合套用時,這些副作用顯著增加。建議給予預防性和/或治療性的止吐用藥;
3、神經系統:以末梢神經炎為特徵的周圍性感覺神經病變。有時可伴有口腔周圍、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痙攣及感覺障礙。甚至類似於喉痙攣的臨床表現而無解剖學依據。可自行恢復而無後遺症。這些症狀常因感冒而激發或加重。感覺異常可在治療休息期減輕,但在累積劑量大於800mg/m[sup]2[/sup](6個周期)時,有可能導致永久性感覺異常和功能障礙。在治療終止後數月之內,3/4以上病人的神經毒性可減輕或消失。當出現可逆性的感覺異常時,並不需要調整下一次本品的給藥劑量。給藥劑量的調整應以所觀察到的神經症狀的持續時間和嚴重性為依據。當感覺異常在兩個療程中間持續存在,疼痛性感覺異常和/或功能障礙開始出現時,本品給藥量應減少25%(或100mg/ m[sup]2[/sup]),如果在調整劑量之後症狀仍持續存在或加重,應停止治療。在症狀完全或部分消失之後,仍有可能全量或減量使用,應根據醫師的判斷做出決定。
禁忌
1、對鉑類衍生物有過敏者禁用;
2、妊娠及哺乳期間禁用。
2、妊娠及哺乳期間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應在具有抗癌化療經驗的醫師的監督下使用。特別是與具有潛在性神經毒性的藥物聯合用藥時,應嚴密監測其神經學安全性;
2、由於本品在消化系統毒性,如噁心、嘔吐,應給予預防性或治療性的止吐用藥;
3、當出現血液毒性時(白細胞<2000/mm[sup]3[/sup]或血小板<50000/mm[sup]3[/sup]〉,應推遲下一周期用藥,直到恢復;
4、在每次治療之前應進行血液學計數和分類,亦應進行神經學檢查,之後應定期進行。
5、患者在兩個療程之間持續存在疼痛性感覺異常或/和功能障礙時,本品用量應減少25%。調整劑量後若症狀仍存在或加重,應停藥。
6、配製和輸用本品藥液時,不得使用含鋁針頭或注射用具。
7、因使用本品時低溫可致喉痙攣,故不得用冰冷食物或用冰水漱口。
2、由於本品在消化系統毒性,如噁心、嘔吐,應給予預防性或治療性的止吐用藥;
3、當出現血液毒性時(白細胞<2000/mm[sup]3[/sup]或血小板<50000/mm[sup]3[/sup]〉,應推遲下一周期用藥,直到恢復;
4、在每次治療之前應進行血液學計數和分類,亦應進行神經學檢查,之後應定期進行。
5、患者在兩個療程之間持續存在疼痛性感覺異常或/和功能障礙時,本品用量應減少25%。調整劑量後若症狀仍存在或加重,應停藥。
6、配製和輸用本品藥液時,不得使用含鋁針頭或注射用具。
7、因使用本品時低溫可致喉痙攣,故不得用冰冷食物或用冰水漱口。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對胎兒可能有毒性。本品在孕期禁用。通過乳汁排泄的研究尚未進行,禁用於哺乳期。
兒童用藥
目前尚無充足的兒童用藥安全性資料。
藥物相互作用
因與氯化鈉和鹼性溶液(特別是5-氟脲嘧啶)之間存在配伍禁忌,本品不要與上述製劑混合或通過同一條靜脈同時給藥。體外研究顯示,在紅黴素、水楊酸鹽、紫杉醇和丙戊酸鈉等化合物存在的情況下,本品的蛋白結合無明顯變化。在動物和人的體內研究中顯示,與5-氟脲嘧啶聯合套用具有協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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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過量
尚無解毒劑可供使用。當用藥過量時,不良反應將加劇,應進行血液學監測,並針對其毒性反應對症治療。
藥理毒理
本品出現鉑類化合物的一般毒性反應,出現種屬特異的心臟毒性。本品未出現順鉑的腎臟毒性,亦無卡鉑的骨髓毒性。本品屬於新的鉑類衍生物,本品通過產生烷化結合物作用於DNA,形成鏈內和鏈間交聯,從而抑制DNA的合成及複製。本品與DNA結合迅速,最多需15分鐘,而順鉑與DNA的結合分為兩個時相,其中包括一個48小時後的延遲相。在人體內給藥一小時之後,通過測定白細胞的加合物,可顯示其存在。複製過程中的DNA合成,其後DNA的分離、RNA及細胞蛋白質的合成均被抑制,某些對順鉑耐藥的細胞系,本品治療有效。
藥代動力學
以130mg/m[sup]2[/sup]的劑量連續滴注2小時,其血漿總鉑達峰值5.1±0.8mg/ml/h,模擬的曲線下面積為189±45mg/ml/h。當輸液結束時,50%的鉑與紅細胞結合,而另外50%存在於血漿中。25%的血漿鉑呈游離態,另外75%血漿鉑與蛋白質結合。蛋白質結合鉑逐步升高,於給藥第五天后穩定於95%的水平。藥物的清除分為兩個時相,其清除相半衰期約為40小時。多達50%的藥物在給藥48小時之內由尿排出(55%的藥物在6天之後清除)。由糞便排出的藥量有限(給藥11天后僅有5%經糞便排出)。在腎功能衰竭的病人中,僅有可過濾性鉑的清除減少,而並不伴有毒性的增加,因此並不需要調整用藥劑量。
與紅細胞結合的鉑清除很慢。在給藥後的第22天,紅細胞結合鉑的水平為血漿峰值的56%,而此時大多數的總血漿鉑已被清除。在以後的用藥周期中,總的或不被離心的血漿鉑水平並無顯著升高;而紅細胞結合鉑出現明顯的早期累積現象。
與紅細胞結合的鉑清除很慢。在給藥後的第22天,紅細胞結合鉑的水平為血漿峰值的56%,而此時大多數的總血漿鉑已被清除。在以後的用藥周期中,總的或不被離心的血漿鉑水平並無顯著升高;而紅細胞結合鉑出現明顯的早期累積現象。
貯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裝
安瓿瓶裝,每小盒1支。
有效期
暫定二年。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H20031048
生產企業
深圳海王藥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