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澤之鑑定,應在同一光度與光線下鑑定比較觀察之,其結果按下列方法記錄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色澤鑑定
- 外文名:Color identification
- 優良:具有均一偉明邁當成熟固有之本色
- 適當:尚具有這當成熱之本色
分類
(a)優良:具有均一偉明邁當成熟固有之本色,無任何缺玷者,(例如爪梨芭鹿為群明黃色),每罐色津原則上應完全均一,至少應具有幻均一度。
(b)適當:色澤稍差,但尚具有這當成熱之本色,且微有差異輿缺玷者,每俊色淨原則上應均一,至少應具有卻均一程度。
(c)尚可:色澤暗淡不鮮明(俗稱死色如鳳梨之淡白或暗褐),在一罐內色澤參差不均,而稍有缺點者。每罐色澤原則應均一,至少應具有70%之均一程度,且無不良情形者。
(d)不良:色澤不自然或具有人工著色而不標明或有不良變色,如黑變(含有蛋白質食品)、青變(蟹肉罐頭)或其它缺(如鮪魚有藍色斑點)、褐斑點(如鳳梨果肉有病害或果實追熟過度時則有此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