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種場財務包乾

良種場實行財務包乾,就是對其經營收支結果或某些項目的支出補貼額度進行總額或部分包乾。良種場的財務包幹辦法,遵循以下幾個基本原則:1、認真貫徹改革開放總方針的原則。根據“解放思想,轉變觀念,發展經濟”的原則,良種場要不斷完善財務包幹辦法。這就要求按照價值規律對經濟進行調控和指導,重視發展市場經濟,發展農工商一體化,走優質、高產、高效益之路,促進經濟全面發展。2、在發展經濟提高效益的前提下,兼顧國家、良種場和職工三者利益的原則。種場可以根據本場的實際情況,結合國家下達的生產良種計畫安排生產,積極組織收),對盈餘可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和比例,提取事業發展基金、職工福利基金和獎勵基金、後備基金,走自我積累、自我發展路子,這樣既可彌補國家財政撥款的不足,還可上交一定的稅利。3、既要講究經濟效益,又要注重社會和生態效益。當前,對良種場實行財務包乾的基本內容是:核定定額補貼(上交),盈餘、結餘留用,虧損(超虧)不補或獨立核算、自負盈虧。這個包幹辦法是從1979年升始,經過10多年的實施不斷改進和完善。在“八五”期間,財政部、農業部決定對良種場仍繼續實行財務包乾,新頒布的《國營農牧漁良種場財務管理辦法》中進行了重新修訂。主要內容是:(1)一般的良種場實行“獨立核算,盈餘留用,虧損不補,自負盈虧”的辦法;對少數盈餘轉多的實行“定額上交、結餘留用”的辦法。實行此辦法後,財政部門對原有財務包乾虧損補貼指標和盈餘場上交的盈餘,可會同主管部門在各場間統一調劑,以有償或無償形式,用於解決良種場的實際困難和發展生產,也可補充各場生產周轉金。(2)確因自然條件、生產條件太差,而長期虧損的良種場,要積極創造條件、限期扭虧。在實行扭虧前,可實行“補貼包乾,結餘留用,超虧不補”的辦法。在財力允許的情況下,也可將撥補的包乾定額補貼,作為扭虧措施費,提前撥給,以促其儘快扭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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