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種專用撥款

良種場專用撥款專用撥毒:是各級財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撥給良種場,並指定專門用途的各種款項,它主要包括: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撥款、零星固定資產購置撥款、未列入財務包乾範圍的政策性和社會性支出撥款。良種場的專用撥款一般由兩個主要來源渠道:(1)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商定,在有關事業費中專項安排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撥款、零星固定資產購置撥款、未列入財務包乾範圍的政策性和社會性支出撥款和專項科研撥款;(2)各級政府及財政部門、有關部門安排的其他專用撥款。包括:蟲情疫病防治、防汛抗旱、抗災救災、基地建設、農業綜合開發、邊境建設等專項資金確定用於良種場的部分。良種場的專用撥款主要有三個明顯特點:(1)專項專用,用途明確,開支範圍和標準確定;(2)適當補助生,專用撥款是國家對良種場的某項支出所合予的部分補助,所需資金相當一部分由良種場自籌解決;(3)無償性,基本上都是按規定支出後核銷,無需還本或付息。良種場必須按照專用撥款的指定用途、開支範圍和乾支標準進行使用、不得挪作它用或擴大開支範圍和提高開支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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