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區司法局

舟山市普陀區司法局

舟山市普陀區司法局是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舟山市普陀區司法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區委關於全面依法治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區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舟山市普陀區司法局
  • 所屬部門: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舟山市普陀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研究規範政府行為的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普遍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指導監督全區依法行政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國家賠償案件的辦理工作。負責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核工作。負責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指導行政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
(三)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
(四)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五)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全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研究提出推進和完善全區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方案並督促落實。
(六)監督管理全區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普法與依法治理科
政治處(掛辦公室牌子)
複議應訴科
法制監督事務科
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掛律師管理工作科牌子)
社區矯正管理科(掛社區矯正監管大隊牌子)
人民參與促進法治科

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21日,入選浙江省司法廳擬通報表揚的“楓橋式”司法所建設表現突出集體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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