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區農業農村局

舟山市定海區農業農村局

舟山市定海區農業農村局,是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舟山市定海區農業農村局
  • 隸屬: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統籌城鄉發展和“三農”、三漁”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擬訂全區統籌城鄉發展、建設現代新農漁村和推進城鄉一體化戰略的政策措施,提出處理農漁村改革和發展重大問題的建議。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林、海洋、漁業及農漁村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擬訂農林、海洋、漁業及農漁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完善農漁村經營管理。提出深化農漁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漁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監督農村土地承包和經營權流轉,指導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工作;指導監督減輕農漁民負擔工作,指導監督農漁村集體“三資”管理和財務審計工作;指導扶持農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漁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漁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與發展;指導農林、水產養殖、水產加工等專業協會工作;負責海洋經濟與農林漁業產業的統計、信息工作,指導全區農林與海洋漁業行政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承擔農漁村社區物業經濟、經濟薄弱村扶持發展工作任務。
(四)擬訂農林漁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林漁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擬訂農林漁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科技興漁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漁業科技攻關,負責農漁業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指導農漁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漁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指導農林漁業教育和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漁村實用人才和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負責全區農林漁業教育、培訓和農林漁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推薦申報工作。
(五)指導全區的農漁業產業化經營工作;擬訂農(水)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協助市主管部門做好“菜藍子”工程的實施工作;指導農(水)產品加工、流通和行銷管理工作;指導高效生態農業、設施農業、休閒觀光業、農漁業高新技術示範園區、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外向型農業的發展;指導農(水)產品國內展示展銷活動,培育、保護和發展農(水)產品品牌。
(六)負責農(水)產品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負責農(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和農(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漁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負責農(水)產品產地環境監測和農(水)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劃定工作;負責農(水)產品包裝和標識的監督管理;負責對農漁業“三品”、農(水)產品地理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農林漁業產品及種子種苗基地建設;擬訂農漁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參與基本農田和標準農田保護和監管工作,參與農田水改旱、土地整治、低產田改造及“四荒地”的開發利用工作;負責農村新能源的開發利用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管理農業廢棄物處理與利用工作;負責抗災救災物資的分配。
(八)負責制定林業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政策;組織編制全區森林採伐限額方案;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與運輸;負責林地、林權管理並依法對林地徵用、占用進行初審;負責花卉行業管理。
(九)負責全區陸生野生動物、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指導、監督全區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山林糾紛調處工作;負責濕地保護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負責全區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新聞宣傳等工作。組織參與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
政策法規科(掛行政許可服務科牌子)。組織起草相關農業農村行政規範性檔案草案。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監督海洋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牽頭建立健全與公安、海事、海警等單位緊密型、常態化聯合執法機制,深化海洋行政執法改革。承擔農漁業行政許可監督、規範性檔案、契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重大行政決策等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普法宣傳等相關工作。承擔政府法律顧問管理工作。負責做好行政許可、日常管理服務類等事項的審批、核准、備案等工作。
人事教育科。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出國政審、職稱評審、離退休幹部服務等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
計畫財務科。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資金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規模、方向的建議並監督實施。提出農業保險政策建議,參與農村金融政策制定。負責部門預決算、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績效評價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工作。參與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大宗物資採購、裝備建設和維護項目的審核監管工作。
漁業產業科。擬訂全區漁業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漁業經營體制改革、漁業經濟結構調整等工作。負責漁業經濟運行情況統計和分析評估等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國內漁業產業發展具體計畫。負責國內漁業產業發展項目的遴選、申報和實施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國內水產捕撈、現代漁業示範區、水產品市場、休閒漁業等新興業態產業發展,指導水產品加工、流通及市場行銷工作。負責智慧漁業管理建設工作。負責國內漁船及其裝備、設施更新改造,以及減船減人工作。承擔國內捕撈漁船生產成本補助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水產養殖發展具體計畫。承擔水產養殖污染防控工作。負責初級水產品質量監測和安全監管工作。負責擬訂漁業有關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漁業科技、技術引進、成果套用工作。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的防疫檢疫。指導水產技術推廣、水產原(良)種體系建設、水產品地理商標和地域品牌建設等工作。負責漁業資源、水生野生動植物、水產種質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漁場區劃、資源與環境監測評估、捕撈總量控制、配額管理等工作。指導三場一通道建設,承擔漁業生態補償工作,組織實施漁業資源增殖、人工魚礁、海洋牧場建設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掛農業產業發展科牌子)。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信用體系建設和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劃定工作。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追溯、風險監測等相關工作。牽頭指導協調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起草種植業、農作物種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指導糧食生產、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發布農情信息。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發展節水農業、抗災救災、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農業品牌建設、展示展銷、農業統計、農業農村信息化等有關工作。承擔農作物種子種苗、肥料有關監督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等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管理、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與防治、植物防疫檢疫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及相關體系建設、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承擔推動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指導農用地(除林地、草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的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農業教育和職業農民培育。指導國有農場改革有關工作。
農村合作經濟科。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相關政策建議,指導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承擔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承擔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起草農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關政策,指導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指導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利用。監督指導漁業社區(村)財務管理。
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掛扶貧開發科牌子)。組織實施“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村莊規劃、美麗鄉村建設和歷史文化(傳統)村落保護利用。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起草促進農家樂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鄉村振興工作指導員工作。提出扶貧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項目建議並組織實施。承擔銜接其他重點幫扶工作。
農業綜合監管科(掛項目建設科牌子)。起草農業機械化、畜牧業、飼料業、畜禽屠宰行業、獸醫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農機作業規範和技術標準。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及獸醫器械、畜禽屠宰、飼料及其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指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指導農機試驗鑑定和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套用、農機作業安全,組織農機安全監理和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承擔農業設施裝備發展有關工作。組織各類項目的遴選、申報和實施管理工作並建立項目庫。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負責農業農村建設項目的立項報批和監督管理。
遠洋漁業科(掛漁政漁港科牌子)。制定並組織實施遠洋漁業發展具體計畫。負責遠洋漁業行業與開發項目管理。負責遠洋漁業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協調處理遠洋漁業涉外事件。承擔遠洋漁船的資金補助工作。負責對外漁業經濟、技術交流合作等工作。組織實施禁漁區、禁漁期、休漁期、漁船漁具管理制度。負責漁業船舶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漁業船舶水上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漁業海事糾紛處理工作。開展漁民安全生產教育工作。擬訂漁港綜合管理標準體系,承擔漁港規劃、建設、管理等工作。負責漁業航標建設管理,發布漁業航行警告和通告。負責漁業船舶船員考試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王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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