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供銷合作社作為市政府直屬工作部門,承擔著對全市供銷社的行業管理職能。市社機關內設辦公室、業務處、財會處、合作經濟指導處,現有在職人員18人(其中事業編制14人),離退休人員16人(其中離休4人)。經費來源以社有資產收益為主,市財政每年給予定額補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舟山市供銷合作社
- 外文名:Zhoushan supply and marketing cooperatives
- 職人員:18人
- 內設機構:4個
基本概況,機構職能,職權分工,內設機構,
基本概況
根據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供銷合作社職責,市社一方面加強對全市供銷社的行業管理,做好指導、協調和服務,引領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抓好基層供銷社、專業合作社、綜合服務社建設,構建漁農村新的流通服務網路,發展社有經濟;另一方面,著力抓好本級經濟發展,以市場為導向,創新經營體制和機制,做好社有資產監管、營運,確保保值增值,不斷壯大。市社本級共有企業9家,其中市社全資企業1家、控股企業3家 參股企業1家、全額由內部職工持股的4家。5家全資和控參股企業擁有帳面資產總值3738萬元,其中淨資產18882萬元。本級企業經營主要有農資供應、蔬菜果品交易、煙花爆竹批發零銷、物流儲運、飲食服務、日用品副食品銷售等。
機構職能
(一)宣傳貫徹市委、市政府有關漁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 指導供銷合作社系統的改革和發展。
(二)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的供應,按照政府授權承擔重要農業生產資料、抗台防汛物資的儲備;承擔“菜籃子”工作職責,做好蔬菜批發交易適時調控市場。
(三)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組織及其所辦企業、專業合作組織和全體社員的合法權益。
(四)協調同有關部門的關係;指導社辦企業和基層社的業務活動,促進城鄉商品交流,開拓農村市場。
(五)組織各項為農服務工作,領辦各種漁農村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和綜合服務社,提高漁農民的組織化程度;積極參與漁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效益漁農業的發展。
(六)代表市本級供銷社參加上級聯合社的各項活動。
(七)行使市本級社有資產的所有權代表和管理者職能,負責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權分工
黨委書記、主任 張友華
主持黨委、行政全面工作,負責人事、財務審計、社有資產監管。分管財務處、市禾豐農業生產資料有限公司、市金葉蔬菜果品有限公司。
黨委委員、副主任 徐 敏
協助黨委書記、主任負責行政、教育、普法、信訪、創衛、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檔案、後勤,業務經營、本級企業管理、連鎖經營發展、農產品購銷、安全生產、綜合治理、內保、三防、統計等方面的工作。分管辦公室、業務處、市社區菜店有限公司、寧波捷聯儲運有限公司、市祥源煙花有限公司、市農資流通協會。聯繫普陀區、嵊泗縣供銷社,市泰和土產有限公司、市茂源日用品有限公司。
黨委委員 溫曉雷
協助黨委書記、主任負責新漁農村建設、黨建黨務、思想政治、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離退休幹部管理專業合作社、綜合服務社、基層社組織、行業協會建設、培訓,工會和女職委等方面工作。分管合作經濟指導處普陀山錦屏山莊、普陀山供銷社、市農產品經紀人協會。聯繫定海區、岱山縣供銷社、普陀山景欣供銷公司
黨委委員 金 燕
主持辦公室日常工作。
副調研員 張永康
聯繫舟山市茶文化研究會。
副調研員 王慶平
主持市社直屬機關黨委、市農產品紀紀人協會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1、協助社領導管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各處室及所屬單位的工作關係;
2、負責社機關綜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信息、督查、宣傳工作;
3、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案、提案的辦理;
4、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安全保衛工作;
5、負責機關勞動工資、人事和幹部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管理所屬企業幹部;
5、負責系統黨建黨務、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創建、思想政治工作;
6、負責系統工會工作;
7、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
(二) 財會處
1、負責全市系統財務會計的指導、協調,負責直屬控參股企業財務會計的指導、協調、監督;
2、負責機關的財務管理、資金籌集使用;
3、負責機關的房產管理;
4、負責市級社有資產營運的監管,保障社有資產保值增值;
5、負責所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
(三) 業務處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重要農資商品和農副產品購銷政策;
2、組織協調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的供應、儲備工作,保障市級抗台救災物資的儲備供應;
3、協調同有關部門的關係,指導所屬企業的業務活動;
4、負責組織所屬企業深化改革工作;
5、負責統計、物價、質監、契約、食品衛生等管理工作;負責工商登記審批變更工作;
6、負責全市系統年鑑編寫工作;
7、指導、監督、檢查所屬企業安全生產、綜合治理等工作;
8、組織指導本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職工職業技術教育工作。
(四) 合作經濟指導處
1、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
2、研究制訂全市供銷合作社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
3、組織指導全市供銷社系統合作經濟發展和基層供銷社建設;
4、參與組織興辦領辦專業合作社和專業協會;
5、指導推進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
6、維護各級供銷社組織、專業合作社組織和社員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