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生於奧地利,並在維也納學習法律與社會科學。畢業後在銀行工作,終其一生到去世前三年,他的正式職務都是在銀行中工作。1932年,出版了《社會世界的意義建構》。1939年移居美國,慢慢進入學術圈,並1943年成為紐約的新社會研究學院(New School for Social Research)的講師。到1956年才辭去銀行工作,成為專任教授。但三年後,即1959年病逝紐約。
思想背景
他的研究主要是現象學與社會科學方法論,初期主要受到胡塞爾(Edmund Husserl)、馬克斯·韋伯(M. Weber)等人的哲學與社會學的影響。到美國以後更進一步接觸到美國實用主義哲學(Pragmatism)與芝加哥社會學派(Chicago School of Sociology)的影響,如約翰·杜威、威廉‧詹姆士(W. James)、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等人,他的思想與理論也發展成為社會意義建構理論,與知識社會學等方向。
學術成果
舒茲最主要的學術成果,是發展了以胡塞爾現象學為基礎的社會科學哲學,最早即1932年,出版的《社會世界的意義建構》,後來1967年出版的英譯本改名為《社會世界的現象學》(The phenomenology of the social world)。雖然舒茲從未成為胡塞爾的學生,但是這本著作出版後受到了胡塞爾的注意,一直到胡塞爾去世之前,舒茲一直與他保持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