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心理學家舒茨(W.Schutz)在1958年提出人際需要的三維理論。舒茨認為,每一個個體在人際互動過程中,都有三種基本的需要,即包容需要、支配需要和情感需要。這三種基本的人際需要決定了個體在人際交往中所採用的行為,以及如何描述、解釋和預測他人行為。三種基本需要的形成與個體的早期成長經驗密切相關。舒茨進一步根據三種基本的人際需要,以及個體在表現這三種基本人際需要時的主動性和被動性,將人的社會行為劃分為六種人際關係的行為模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際關係三維理論
- 外文名:Three Dimensional Interpersonal Relations Theory
- 提出時間:1958年
- 提出人:社會心理學家舒茨(W.Schutz)
包容需要,支配需要,情感需要,小結,
美國社會心理學家舒茨"( William Schutz, 1958)認為,每個個體都有進行人際交往的願望和需要,並且不同的人有著各自不同的需要。根據每個人對別人的基本反應傾向、需求方式的不同,舒茨把人際關係的需要分為3種,並且每一種需要還具有主動和被動兩種不同取向的表現形式。
包容需要
包容的需要,指個體希望與別人接觸、交往並建立和維持和諧關係的需要。由這一需要激發的人際交往的主動取向表現為主動與人交往,積極參與社會生活,被動取向表現為退縮、孤立、期待他人的接納。在個體的成長過程中,若是社會交往的經歷過少,父母與孩子之間缺乏正常的交往,兒童與同齡夥伴也缺乏適量的交往,那么,兒童的包容需要就沒有得到滿足,他們就會與他人形成否定的相互關係,產生焦慮,於是就傾向於形成低社會行為,在行為表現上傾向於內部言語,傾向於擺脫相互作用而與人保持距離,拒絕參加群體活動。如果個體在早期的成長經歷中社會交往過多,包容需要得到了過分的滿足的話,他們又會形成超社會行為,在人際交往中,會過分地尋求與人接觸、尋求他人的注意,過分地熱衷於參加群體活動。相反,如果個體在早期能夠與父母或他人進行有效的適當的交往,他們就不會產生焦慮,他們就會形成理想的社會行為,這樣的個體會依照具體的情境來決定自己的行為,決定自己是否應該參加或參與群體活動,形成適當的社會行為。
支配需要
支配的需要,是指個體控制他人或者被他人控制的需要。該需要激發的人際交往的主動取向表現為喜歡運用權力,影響及控制他人,被動取向表現為期待他人引導和支配,願意追隨他人。個體在早期生活經歷中,若是成長於既有要求又有自由度的民主氣氛環境裡,個體就會形成既樂於順從又可以支配的民主型行為傾向,他們能夠順利解決人際關係中與控制有關的問題,能夠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地確定自己的地位和權力範圍。而如果個體早期生活在高度控制或控制不充分的情境裡,他們就傾向於形成專制型的或是服從型的行為方式。專制型行為方式的個體,表現為傾向於控制別人,但卻絕對反對別人控制自己,他們喜歡擁有最高統治地位,喜歡為別人做出決定。服從型行為方式的個體,表現為過分順從、依賴別人,完全拒絕支配別人,不願意對任何事情或他人負責任,在與他人進行交往時,這種人甘願當配角。
情感需要
情感的需要,是指在感情與別人建立和維持親密聯繫的需要。該需要激發的人際交往的主動取向表現為對他人表現出友善、喜愛、同情和親密等,被動取向的表現為冷漠、期待他人對自己表現親密。當個體在早期經驗中沒有獲得愛的滿足時,個體就會傾向於形成低個人行為,他們表面上對人友好,但在個人的情感世界深處,卻與他人保持距離,總是避免親密的人際關係。若個體在早期經歷中,被過於溺愛,他就會形成超個人行為,這些個體在行為表現上,強烈地尋求愛,並總是在任何方面都試圖與他人建立和保持情感聯繫,過分希望自己與別人有親密的關係。而在早期生活中經歷了適當的關心和愛的個體,則能形成理想的個人行為,他們總能適當地對待自己和他人,能適量地表現自己的情感和接受別人的情感,又不會產生愛的缺失感,他們自信自己會討人喜愛,而且能夠依據具體情況與別人保持一定的距離,也可以與他人建立親密的關係。
小結
舒茨認為這三種基本的需求是人類成長的關鍵他們必需同時被滿足,任何一個需要不能得到滿足都會造成個體心理上的創傷,而這種未能滿足的需要可能就會在虛擬的網路世界中尋找。如果兒童時期的包容需要沒有得到滿足那等到長大之後就會去網路中尋找能接觸、尋找或者隸屬於某個群體,由於網路的匿名性你可以不用擔心會有人知道自己是誰。如果個體在早期生活中的權利需求被壓抑,被過度的壓制,那么個體只能去虛擬的世界裡尋找一種平衡。如果個體的童年生活不能和別人建立合適的情感需要,等到長到之後缺乏了與他人溝通的能力,那也只能去網路中尋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