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縣房地產管理局成立於1996年9月10日,承擔著相關職能全縣房屋相關的諮詢、管理和服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舒城縣房地產管理局
- 地區:舒城縣
- 成立時間:1996年9月10日
- 職責範圍:房屋相關的諮詢、管理和服務工作
領導成員,組織架構,主要職責,
領導成員
黨總支書記、局長:吳宗貴
副 局 長:李宜光
副 局 長 :韋 剛
副 局 長 :王山鷹
工會主席:王敬柱
局長助理:葉 春
局長助理:周世祥
組織架構
辦公室: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全局工作,協調機關各股室工作關係;負責機關會議組織、人事、文秘、檔案、信訪、保衛、保密及行政事務管理。
財務審計股:擬訂本局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年度財務計畫並負責實施;承辦全局財務,指導監督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本局財務檢查和審計工作。
法制股:組織起草本縣住宅與房地產業政策,負責法規政策解釋及彙編工作;研究住宅與房地產業政策,引導房地產業健康發展;負責房地產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指導房地產系統法制建設,負責法制宣傳教育。
工會:圍繞經濟建設中心,貫徹落實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按照局黨總支工作部署,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建設“四有”職工隊伍;反映職工民眾的思想、願望和要求,提出意見和建議;積極承辦縣總工會、局黨總支及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房地產產權產籍市場管理處
住房保障辦公室
物業管理股:負責全縣物業管理企業資質和行業管理;推行物業管理項目的招投標制度及物業管理契約示範文本;會同物價部門界定物業管理企業服務收費等次;負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建檔與使用管理,指導並監督、檢查物業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指導小區創建文明工作和業主自治組織的建立。
經濟適用住房開發有限公司
白蟻防治所
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
城關房管所:負責轄區內直管公房經營、維修養護、安全及日常管理。
桃溪房管所:負責轄區內直管公房經營、維修養護、安全及日常管理。
千人橋房管所:負責轄區內直管公房經營、維修養護、安全及日常管理。
南港房管所:負責轄區內直管公房經營、維修養護、安全及日常管理。
龍河房管所:負責轄區內直管公房經營、維修養護、安全及日常管理。
曉天房管所:負責轄區內直管公房經營、維修養護、安全及日常管理。
河棚房管所:負責轄區內直管公房經營、維修養護、安全及日常管理。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制訂的住宅與房地產業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本縣住宅與房地產業政策並監督檢查的執行。
2、根據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目標,落實相關住宅與房地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的工作實施。
3、負責房地產市場管理(包括房地產買賣、租賃、抵押、價格評估、拍賣、繼承、贈與、調換和測繪、商品房銷/預售及中介服務等);負責匯集、發布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廣告的合法性審查,培育、發展和規範房地產市場,建立與房地產市場相配合的服務體系。
4、負責房地產產權產籍管理,核發房產權證。
5、負責城市房屋拆遷安置管理和拆遷實施單位的資質管理。
6、負責城市直管公房、公有房屋、私有房屋、無主房屋、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的管理,負責城市房屋安全、白蟻防治的管理。
7、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原有房屋裝飾裝修活動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
8、貫徹執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監督執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負責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的申報。歸集和管理房屋公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
9、指導和推進城鎮住宅建設,健全和完善住房供應體系,綜合管理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負責房地產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按照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完善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
10、承辦縣主管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2、根據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目標,落實相關住宅與房地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的工作實施。
3、負責房地產市場管理(包括房地產買賣、租賃、抵押、價格評估、拍賣、繼承、贈與、調換和測繪、商品房銷/預售及中介服務等);負責匯集、發布房地產信息及房地產廣告的合法性審查,培育、發展和規範房地產市場,建立與房地產市場相配合的服務體系。
4、負責房地產產權產籍管理,核發房產權證。
5、負責城市房屋拆遷安置管理和拆遷實施單位的資質管理。
6、負責城市直管公房、公有房屋、私有房屋、無主房屋、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的管理,負責城市房屋安全、白蟻防治的管理。
7、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原有房屋裝飾裝修活動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
8、貫徹執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監督執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負責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的申報。歸集和管理房屋公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
9、指導和推進城鎮住宅建設,健全和完善住房供應體系,綜合管理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負責房地產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按照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完善和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
10、承辦縣主管局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