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來虎,傈僳語音譯,亦稱“奢來虎”,意為“互相砍殺”。舊時雲南怒江傈僳族地區的血親復仇械鬥。多因宗教、婚姻、土地、水源、債務、盜竊等糾紛而引起。事發時,先由當事人邀請頭人(實扒)及中間人說理,如不能達成協定,則由當事的一方提出械鬥。械鬥時雙方各自邀請負有復仇義務的親友參加。由頭人指揮,青壯年男子為當然的戰士。老弱婦幼不參加械鬥,械鬥雙方均不準傷害他們。婦女在械鬥時享有調停權。械鬥結束後,死亡少的一方要賠償命金給死亡多的一方。命金由集體分攤,當事人及近親要多負擔些。對方得到償命金也大家分享,被害者家屬要多得一些。舊時此種械鬥無休無止,少者歷時數日,多達數年、十幾年,嚴重影響生產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