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的)“興觀群怨”說:這是孔子在《論語·陽貨》篇里提出來的關於文學作品的社會作用的說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觀群怨說
- 出處:《論語·陽貨》
- 提出:孔子
- 目的:文學作品的社會作用
(孔子的)“興觀群怨”說:這是孔子在《論語·陽貨》篇里提出來的關於文學作品的社會作用的說法。《陽貨》篇記載說:“子曰: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興,指詩歌具體安排的藝術形象,可以激發人的精神之興奮,可以使人從詩歌鑑賞中獲得一種美的享受;觀,是指詩歌真實地反映社會政治和道德風尚狀況,因而能讓人從中觀察出政治的得失和風俗的盛衰;群,則是認為詩歌可以有使人互相交流情感、加強團結的作用;怨,是指文學作品有干預現實、批評社會的作用。孔子的“興觀群怨”說,對後來的現實主義文學批評理論和現實主義文學創作產生了非常重要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