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目標
本基金以價值投資為基礎,通過對市場運行規律的預判,動態調整投資組合,在嚴格控制風險並保證流動性的前提下,力求獲取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收益。\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權證、
銀行存款、債券資產(
國債、
金融債、企業債、
公司債、次級債、地方政府債、短期公司債、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可轉換債券、分離交易可轉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債券回購等)、貨幣市場工具、資產支持證券、國債期貨、股指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用全球化的視角分析中國經濟成長的驅動力和階段特徵,通過巨觀基本面定性和定量研究,結合政策因素、市場情緒與估值因素等對比分析大類資產風險收益比,合理分配各大類資產配置比例,以實現基金資產的穩健增值,具體包括:
(1)巨觀因素:分析主要巨觀經濟數據、金融數據變化路徑,主要包括GDP增速、工業增速、投資增速、物價指數、貨幣供應量和利率水平等,遵循客觀的經濟發展規律和現實約束,據此合理推斷對各大類資產的可能變化和影響。
(2)政策因素:緊密跟蹤經濟體制改革政策、產業發展政策、區域規劃發展政策、貨幣財政政策等,尤其注意經濟轉型期的政策動向。
(3)市場情緒與估值因素:不僅要橫向、縱向比較相對估值水平和絕對估值水平高低,同時關注成交量、新開戶數、基金倉位水平等情緒變化對估值的影響,在大類資產配置間尋找相對的估值窪地。
2、固定收益類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自上而下地在利率走勢分析、債券供求分析基礎上,靈活採用類屬配置、久期配置、信用配置、回購等投資策略,選擇流動性好、風險溢價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和信用質量較高的品種,實現組合穩健增值。
(1)類屬配置
從當前巨觀經濟所處環境和現實條件出發,深入分析財政貨幣政策取向、流動性供求關係和利率走勢等,比較到期收益率、流動性、稅收和信用風險等方面的差異,在企業債、公司債、金融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國債、地方債、央票等債券品種間選擇定價合理或低估的品種配置,其中也包括浮動利率債券和固定利率債券間的比例分配等,以分散風險提高收益。
(2)久期配置
及時跟蹤影響市場資金供給與需求的關鍵經濟變數,分析並預測收益率曲線變化趨勢,並根據收益率曲線變化情況制定相應的債券組合,如子彈型組合、啞鈴型組合或者階梯型組合等,在利率水平上升時縮短久期、在利率水平下降時拉長久期,從長、中、短期債券的價格變化中獲利。
(3)信用配置
從ROE、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等分析債券主體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結合擔保條款與擔保主體的長期信用等級,獨立、客觀地評估主體違約風險和債項違約風險,在承擔適當風險的條件下積極參與有較高收益率的信用債投資。同時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建立信用評級預警制度,及時跟蹤影響信用評級主要因素的變化。
(4)回購策略
在有效控制風險情況下,通過合理質押組合中持倉的債券進行正回購,用融回的資金做加槓桿操作,提高組合收益。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在適當時點和相關規定的範圍內進行融券回購,以增加組合收益率。
(5)可轉換債券投資策略
由於可轉換債券具有股票和債券的雙重屬性,本基金將拆分可轉換債券發行條款,結合基礎證券的估值與波動率水平,採用期權定價模型等數量化方法對可轉換債券的價值進行估算,重點投資那些正股盈利能力好、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可轉換債券,同時充分利用轉股價格或回售條款等產生的套利機會。
(6)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對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將在基礎資產類型和資產池現金流研究基礎上,分析不同檔次證券的風險收益特徵,本著風險調整後收益最大化的原則,確定資產支持證券類別資產的合理配置,同時注意流動性風險,嚴格控制資產支持證券的總量規模,對部分高質量的資產支持證券可以採用買入並持有到期策略,實現基金資產增值增厚。
3、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採取“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分析方法進行股票投資。基金管理人在行業分析的基礎上,選擇治理結構完善、經營穩健、業績優良、具有可持續增長前景或價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合理價格買入並進行中長期投資。本基金股票投資具體包括行業分析與配置、公司財務狀況評價、價值評估及股票選擇與組合最佳化等過程。
(1)行業分析與配置
本基金將根據各行業所處生命周期、產業競爭結構、近期發展趨勢等數方面因素對各行業的相對盈利能力及投資吸引力進行評價,並根據行業綜合評價結果確定股票資產中各行業的權重。
一個行業的進入壁壘、原材料供應方的談判能力、製成品買方的談判能力、產品的可替代性及行業內現有競爭程度等因素共同決定了行業的競爭結構,並決定行業的長期盈利能力及投資吸引力。另一方面,任何一個行業演變大致要經過發育期、成長期、成熟期及衰退期等階段,同一行業在不同的行業生命周期階段以及不同的經濟景氣度下,亦具有不同的盈利能力與市場表現。本基金對於那些具有較強盈利能力與投資吸引力、在行業生命周期中處於成長期或成熟期、且預期近期經濟景氣度有利於行業發展的行業,給予較高的權重;而對於那些盈利能力與投資吸引力一般、在行業生命周期中處於發育期或衰退期,或者當前經濟景氣不利於行業發展的行業,給予較低的權重。
(2)公司財務狀況評估
在對行業進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對上市公司的基本財務狀況進行評估。結合基本面分析、財務指標分析和定量模型分析,根據上市公司的財務情況進行篩選,剔除財務異常和經營不夠穩健的股票,構建基本投資股票池。
(3)價值評估
基於對公司未來業績發展的預測,採用現金流折現模型等方法評估公司股票的合理內在價值,同時結合股票的市場價格,挖掘具有持續增長能力或者價值被低估的公司,選擇最具有投資吸引力的股票構建投資組合。
(4)股票選擇與組合最佳化
綜合定性分析與定量價值評估的結果,選擇定價合理或者價值被低估的股票構建投資組合,並根據股票的預期收益與風險水平對組合進行最佳化,在合理風險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時監控組合中證券的估值水平,在市場價格明顯高於其內在合理價值時適時賣出證券。
4、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將充分考慮股指期貨的收益性、流動性及風險特徵,通過資產配置、品種選擇,謹慎進行投資,旨在通過股指期貨實現基金的套期保值。
(1)套保時機選擇策略
根據本基金對經濟周期運行不同階段的預測和對市場情緒、估值指標的跟蹤分析,決定是否對投資組合進行套期保值以及套期保值的現貨標的及其比例。
(2)期貨契約選擇和頭寸選擇策略
在套期保值的現貨標的確認之後,根據期貨契約的基差水平、流動性等因素選擇合適的期貨契約;運用多種量化模型計算套期保值所需的期貨契約頭寸;對套期保值的現貨標的Beta 值進行動態的跟蹤,動態的調整套期保值的期貨頭寸。
(3)展期策略
當套期保值的時間較長時,需要對期貨契約進行展期。理論上,不同交割時間的期貨契約價差是一個確定值;現實中,價差是不斷波動的。本基金將動態的跟蹤不同交割時間的期貨契約的價差,選擇合適的交易時機進行展倉。
(4)保證金管理
本基金將根據套期保值的時間、現貨標的的波動性動態地計算所需的結算準備金,避免因保證金不足被迫平倉導致的套保失敗。
(5)流動性管理策略
利用股指期貨的現貨替代功能和其金融衍生品交易成本低廉的特點,可以作為管理現貨流動性風險的工具,降低現貨市場流動性不足導致的交易成本過高的風險。在基金建倉期或面臨大規模贖回時,大規模的股票現貨買進或賣出交易會造成市場的劇烈動蕩產生較大的衝擊成本,此時基金管理人將考慮運用股指期貨來化解衝擊成本的風險。
基金管理人應在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和招募說明書(更新)等檔案中披露股指期貨交易情況,包括投資政策、持倉情況、損益情況、風險指標等,並充分揭示股指期貨交易對基金總體風險的影響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資政策和投資目標。
5、國債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國債期貨,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充分考慮國債期貨的流動性和風險收益特徵,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適度參與國債期貨投資。
6、中小企業私募債投資策略
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是在中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發行和轉讓,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公司債券。由於其非公開性及條款可協商性,普遍具有較高收益。本基金將深入研究發行人資信及公司運營情況,合理合規合格地進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投資。本基金在投資過程中密切監控債券信用等級或發行人信用等級變化情況,盡力規避可能存在的債券違約,並獲取超額收益。
7、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因為上市公司進行股權分置改革、或增發配售等原因被動獲得權證,或者本基金在進行套利交易、避險交易等情形下將主動投資權證。本基金進行權證投資時,將在對權證標的證券進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礎上,結合隱含波動率、剩餘期限、標的證券價格走勢等參數,運用數量化期權定價模型,確定其合理內在價值,從而構建套利交易或避險交易組合,力求取得最優的風險調整收益。
8、風險管理策略
本基金的目標是力爭獲得高於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收益,風險管理是實現基金目標的重要保障。本基金將參照多因素風險預算模型技術,根據市場環境的變化,動態調整倉位和投資品種,鎖定收益、減少損失,並在實際投資操作中嚴格執行有關投資流程和操作許可權,在投資的各個環節監測、控制和管理風險。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2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