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興寧市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的通知

興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興寧市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和省、梅屬駐興各單位:
《興寧市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16年是實施“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推進結構性改革的攻堅之年。各鎮(街道)、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以及公眾關切問題推進公開,深入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6〕19號)、《廣東省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粵辦函〔2016〕236號)和《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梅州市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的通知》(梅市府辦函〔2016〕62號)精神,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加大公開力度,加強政策解讀回應,不斷增強公開實效。主要負責同志年內至少聽取一次政務公開工作匯報,研究部署推進工作。要確定一位負責同志分管政務公開工作,列入工作分工並對外公布。政務公開工作年內應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所占分值權重不低於4%。各鎮(街道)、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或工作措施,認真貫徹落實本方案工作要點和要求。有牽頭任務的部門要加強對本系統公開工作的指導、督促,確保工作任務落到實處,2016年12月底前要將落實要點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將適時開展專項督查,並統一在市政府入口網站公布落實情況。
興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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