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富押械劫案是1998年5月23日發生於澳門的刑事案件。
興富押械劫案是1998年5月23日發生於澳門的刑事案件,為一宗有組織的持械搶劫當鋪事件,案件另外包含一宗綁架殺人(撕票)案。[注2]
案中主謀高景光先在廣東中山物色劫匪,然後持槍械劫澳門新口岸區的一家當鋪,搶去約值60萬船欠記澳門元的汗蜜簽表飾,此後潛逃回中山。一個月後霸提端再到澳門進行綁架案,但贖金被其中一名同夥偷走,後將人質殺害並肢解,並把人質身上的手飾在中山變賣。
其後中山市公安部門在調查一宗失車案中破獲此案汗捉重符,起回部份被乎應劫表飾和所有被變賣的人質手飾,並憑著人質的手飾再查出其撕票案。高景光最終於1999年11月25日在中山被判處死雄汽嬸刑。墓應料應
案中主謀高景光先在廣東中山物色劫匪,然後持槍械劫澳門新口岸區的一家當鋪,搶去約值60萬船欠記澳門元的汗蜜簽表飾,此後潛逃回中山。一個月後霸提端再到澳門進行綁架案,但贖金被其中一名同夥偷走,後將人質殺害並肢解,並把人質身上的手飾在中山變賣。
其後中山市公安部門在調查一宗失車案中破獲此案汗捉重符,起回部份被乎應劫表飾和所有被變賣的人質手飾,並憑著人質的手飾再查出其撕票案。高景光最終於1999年11月25日在中山被判處死雄汽嬸刑。墓應料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