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盟生態環境局科爾沁右翼前旗分局

興安盟生態環境局科爾沁右翼前旗分局

興安盟生態環境局科爾沁右翼前旗分局,為興安盟生態環境局派出機構。

負責盟生態環境局職責在科右前旗的貫徹落實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安盟生態環境局科爾沁右翼前旗分局
  • 辦公地址:科右前旗黨政綜合辦公大樓西側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受盟生態環境局的委託,負責盟生態環境局職責在科右前旗的貫徹落實,協助科右前旗黨委、旗政府做好生態環境保護的統籌規劃、科學決策和統一監督管理,承擔科右前旗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科右前旗轄區內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審批等工作。

領導分工

負責人:李光宇

內設機構

  內設3個股室,分別為黨務行政辦公室、生態環境管理股、行政服務股。
  (一)黨務行政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等工作,承擔全旗生態環境信息網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承擔科爾沁右翼前旗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落實中央、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相關工作。組織擬訂科爾沁右翼前旗落實中央、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實施方案,統籌調度中央、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饋意見整改落實、驗收銷號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團工工作。承擔黨建工作辦公室職責。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生態環境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生態環境保護系統領導幹部雙重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全旗生態環境行政體制改革有關工作。負責所屬單位退休人員工作。
  (二)生態環境管理股。承擔全旗生態環境監測網建設和管理工作,監督實施生態環境監測制度、標準和規範。組織開展科右前旗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調查評價、預警預測工作。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信息公告制度,發布科爾沁右翼前旗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監督重點污染源單位公開污染物排放信息。組織編制全旗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協調和審核生態環境專項規劃,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和生態環境形勢分析工作,承擔全旗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承擔全旗生態環境領域項目申報和管理工作,承擔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相關工作。承擔全旗生態環境科技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與生態環保產業發展。組織起草全旗生態保護規劃,開展生態示範創建。承擔科爾沁右翼前旗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遺傳資源保護、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農村牧區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負責全旗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工作,監督實施科爾沁右翼前旗重點流域生態環境規劃、水功能區劃,配合實施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制度,監督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入河排污口設定。負責全旗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建立重點區域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組織實施重污染天氣應對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擔全旗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組織協調工作。落實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協調開展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承擔全旗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有關具體工作。負責核燃料循環設施、放射性廢物處理和處置設施、核技術利用項目、鈾(釷)礦和伴生放射性礦電磁輻射裝置和設施、放射性物質運輸的核安全、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保護、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監督管理。參與核與輻射事故應急工作。負責全旗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負責全旗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三)行政服務股。承擔全旗規劃、政策、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批工作。組織開展環境影響評價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承擔排污許可等行政許可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指導和監督全旗生態環境保護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參與國家、自治區有關生態環境法規草案制修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處罰等工作,承擔解決跨區域的環境污染糾紛職責。

所屬事業單位

科右前旗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機構職能:
  1.承擔屬地污染防治、生態保護、核與輻射等生態環境保護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執法職能。
  2.承擔屬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土地礦藏開發和自然保護地生態破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的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執法職能。
  3.負責屬地突發環境事件、環境污染事故現場調查處置、環境應急管理工作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相關工作。
  4.完成旗縣市生態環境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規格:科右前旗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為興安盟生態環境局科右前旗分局所屬相當於副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負 責 人:陳世權
科右前旗生態環境監測站
  • 機構職能:
  負責在轄區內開展應對氣候變化與低碳發展、碳排放權交易、排污權交易、排污許可、溫室氣體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等相關領域的技術支撐工作;為轄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提供監測技術支持工作,做好生態環境監測網路建設和運維工作。
  (二)機構規格:科右前旗生態環境監測站為興安盟生態環境局科右前旗分局所屬相當於副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負 責 人:劉景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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