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過程,序,八家庭觀察,傅濟庭,李昌英,溫奉章,陳偵山,鐘得五,黃大春,陳北平,雷漢香,本區土地關係,田地分配,人口成份,土地分配狀況,土地稅,蘇維埃,區政府,鄉政府,村政府,政府人員弊病,農村軍事化,赤衛隊,少年先鋒隊,童子團,糾察隊,紅軍預備隊,區特務營,紅軍獨立團,
調查過程
1929年至1930年間,
毛澤東三次到
興國實地調查,並獲得了大量的一手材料。
1929年4月中旬,毛澤東率領一個警衛排,從於都經
贛縣來到興國縣城,一邊深入興國農村調查研究,召開各種調查會,了解興國的政治、經濟和土地占有情況,了解工人農民的生產生活,並查閱《興國縣誌》,了解興國的歷史文化淵源,指導抗旱生產。
1930年3月、7月,毛澤東在轉戰中又先後兩次途經興國,抽出時間進行調查研究,對農民分田工作提出要分,而且要快分。
1930年10月25日至30日,毛澤東在
新余陳家鬧主持召開了紅一方面軍總前委與江西行委的聯席會議,以及時糾正了
紅軍和江西黨內的“左”傾錯誤,在
羅坊會議期間,毛澤東在興國紅軍預備隊中找了溫奉章、傅濟庭、李昌英等8位興國人調查興國
永豐鄉的詳細情況。
1930年11月4日,紅一方面軍主力撤出羅坊,並東渡贛江,行軍途中,毛澤東抽空給興國縣行動委員會寫信,以求進一步了解興國縣土地革命發展的情況。
1931年1月26日,毛澤東在
寧都小布鎮赤坎村紅軍總前委駐地“龔氏宗祠”內把問卷所得的資料進行整理後,寫成了7章41節,共4萬餘字,這份調查報告最初被冠名為《8個家庭的觀察》,最後才被定名為《興國調查》,《興國調查》補上了《
尋烏調查》的一些不足。
1933年11月下旬,毛澤東率中央工農民主政府檢查團第五次來到興國,11月19日晚上8時,在長岡鄉
列寧國小教室里的一張
八仙桌上,毛澤東與
長岡鄉的8名幹部舉行了一個小型調查會,隨後他走村串戶,在對興國長崗鄉充分調查的基礎上,1933年12月15日,毛澤東又寫出了著名的《
長岡鄉調查》。
序
一九三年〇九月,紅軍第一方面軍從打長沙回到江西,十月初打開吉安,進到袁水流域,興國送來了許多農民來當紅軍,我趁此機會作了一個興國第十區即永豐區的調查。找了傅濟庭、李昌英、溫奉章、陳偵山、鐘得五、黃大春、陳北平、雷漢香八個人開調查會。調查的時間是一九三〇年十月底,開會的地點是新余縣之羅坊,開了一個星期的調查會。永豐區位於
興國、
贛縣、
萬安三縣的交界,分為四個鄉,舊凌源區為第一鄉,洞江區為第二鄉,三坑區為第三鄉,江團區為第四鄉,以第二鄉之永豐圩為本區政治經濟中心。
人口分布:第一鄉三千,第二鄉八百,第三鄉三千,第四鄉二千,總共八千八百。這一區介在興、贛、萬之交,明白了這一區,贛、萬二縣也就相差不遠,整個贛南土地鬥爭的情況也都相差不遠。實際政策的決定,一定要根據具體情況,坐在房子裡想像的東西,和看到的粗枝大葉的書面報告上寫著的東西,決不是具體情況。倘若根據“想當然”或不合實際的報告來決定政策,那是危險的。過去紅色區域弄出了許多錯誤,都是黨的指導與實際情況不符合的原故。所以詳細的科學的實際調查,乃非常之必需。這次調查,一般說來仍不是很深入的,但較之我歷次調查要深入些。
第一,做了八個家庭的調查,這是我從來沒做過的,其實沒有這種調查,就沒有農村的基本概念。第二,調查了各階級在土地鬥爭中的表現,這是我在尋烏調查中做了而沒有做得完全的。這個調查的缺點,是沒有調查兒童和婦女狀況,沒有調查交易狀況和物價比較,沒有調查土地分配後農業生產的狀況,也沒有調查文化狀況。這些本來是要調查的,因為敵人對羅坊進攻了,紅軍決定誘敵深入的方針,我們的調查只得結束。下面的材料是這樣得來的:由我提出調查的綱目,逐一發問並加討論,一切結論,都是由我提出得到他們八個同志的同意,然後寫下來的,有些並未做出結論,僅敘述了他們的答話。我們的調查會是活潑有趣的,每天開兩次甚至三次,有時開至深夜,他們也並不覺得疲倦。應該深深感謝這些同志。他們有幾個是共產黨員,但多數不是黨員。
一九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於寧都小布圩,整理後記。
八家庭觀察
傅濟庭
第十區第一鄉人,開小屠坊,沒有本錢。五個人吃飯。有二十三石谷田,要交出三石租,留二十石。五人每人要吃七石,共要三十五石,不足十五石,靠屠坊生意補足。每殺一個豬,能賺一元三角左右(現在沒有大豬殺了,每個豬只能賺五角左右)。五個人是:父親(八十歲)、妻子(煮飯,養豬,弄柴火,洗補衣裳,不能耕田)、兒子(五歲)、女兒(一歲)和自己(三十九歲,耕田兼殺豬)。除自己的田以外,又同人家租入五石谷田,每年要請一個月的零工幫忙作田。母親五年前死了,死的時候用了小洋一百多元,除兄弟出的以外,自己借了小洋五十元債,利上加利,今年已是百五十元了。二十三石谷田中有十七石是自己的,六石是“退腳田”,乃白鷺(贛縣屬,離十區一鄉十里)鐘姓的公田。六石每石押去小洋六元,共三十六元,另外每年交租三石(十分之五)。
去年三月革命失敗,跑往均村山里,幫人修山。九月紅軍到興國,回家,靖衛狗鑽山走了,沒有分田。今年二月(陽曆三月),紅軍打贛州,二月分田,沒有分進來,但三石租不要出了,百五十元債不要還了。同時押金三十六元也沒有收回。二月起在村政府當了三個月土地科長,幫人家分田。四月起當赤衛中隊長,有梭鏢無槍,當了三個月,六月十五日帶隊打興國縣的靖衛狗一次。六月起,赤衛隊改編為紅軍預備隊,當排長,一個多月,當連長。這時第一鄉編了二個連。八月打七坊,帶隊去打,打勝了。這次(陽曆十月)出發新余當營長。脫離生產不得,肉帳又沒有收好還與別人,要回家去,不願當紅軍。讀過六年書,勉強看得清報。
李昌英
十區一鄉彭屋洞人。
六個人。自己四十八歲,耕田。妻也四十八歲,心氣痛,只能煮飯,洗衫衣,供豬子。兒子二十歲,耕田,很笨,不會算計。媳婦二十歲,每天弄柴燒,不能耕田。女兒十二歲,今年六月嫁出去了,嫁到四十里的吳姓。第二個兒子三歲,今年四月死了。現在只有四個人吃飯。
自己有三十石田,借老弟李昌芬二十石谷田。李昌芬因田不好不夠開銷,往泰和羅坑作田去了。李昌芬的二十石谷田水打得到,只能收十三石谷,要量九石租。李昌芬欠了千二百毛債,九石租,就代昌芬還了利。自己的三十石谷田,因是山田墈,易崩壞,實際只能收十七石,連昌芬田的實收數四石,共二十一石,均水谷(毛谷),七折成燥谷十五石,年好也只十七石罷了。六個人每年要吃四十石谷,不夠一半以上,靠番薯幫助,年收番薯三十擔左右。餵一隻豬,餵到十二月,賣給人家,買油鹽回來吃。平時不能吃肉,只有清明(四毛)、蒔田(十五毛)、端午(三毛)、吃新(十毛)、七月半(二三毛)、中秋(二三毛)、割禾(二十毛)、重陽(二三毛)、過年(三十毛)才買肉吃。吃新要買十毛錢肉,因為要請工種番薯。蒔田、割禾都要請工。一年要請二十個工。父子二人除做自己的事外,還要幫兄弟老二耕二十石谷田,每年要花費八十個工(每一石谷,好田要費三個人工,壞田要費四個人工)。因為老二死了,剩下老二嫂,昌英的第二個兒子過繼與她,八十個工沒有工錢。除自己的事並做老二嫂的事外,再無餘力幫別人做工了。
欠債一千二百毛,欠的義倉上的,每年還利谷七石半(借百六十毛量利谷一石,每石價二十四毛)。每年年終賣豬賣得二十多元,除拿六七元買鹽油外,均拿了折了利谷還與義倉。本村新義倉,老義倉各有三十餘石谷,共有七十石谷。
今年三月分田,六個人每人分得七石谷,共四十二石谷,即把昌芬那份田完全歸了昌英,昌芬欠的那筆帳由昌英還利的,也廢除了,義倉上一千二百毛債也廢除了。四十二石谷是瘦田,只能收六成,二十五石谷左右,加上番薯,勉強夠吃。
今年八月贛西南來公事,重新分過,抽肥補瘦。他家死了一子,嫁去一女,只有四個人了,每人分得六石一桶(四桶為一石),共得谷二十五石。他的壞田撥出一點給人家,人家的好田撥來一點與他,這回分田分得勻靜。為什麼三月每人分得七石,八月只分得六石一桶呢?因為革命勝利,彭屋洞早先去泰和耕田的農民這時候回來了十二個人,因為那邊還沒有革命,聽到興國革了命,有田分,都回來,所以本村每個人的田分少了些。
彭屋洞只有易、李、丘、鄭四姓,共一百三十多人,沒有村政府。
他在鄉政府沒有辦什麼事,他的兒子李全坡在鄉政府經管彭屋洞方面的軍器(梭鏢、鳥槍、刀等)。
打興國,打良口,均他兒子出發;打七坊,打南昌,輪到他出發。他願當紅軍,只是請一個月假,歸去買回一個牛子,才好耕田。因為他的一條牛,今年六月二十七日跌死了,前年二十三元買進來的,跌死了賣牛肉賣得了十元,六月費去十二元買進來一條牛,七月又跌死了,賣牛肉賣得了八塊錢(還不曾收攏),須得再買一個牛子才好耕田,所以要告一個月假回去一轉,再來當紅軍。
“叨紅軍的恩典”,過去七十塊錢一頭牛,如今只要二十元買得到了。“叨紅軍的恩典”,百物都便宜了。油過去二十三元一擔(一百斤),現在只要十元一擔了。谷過去四一石,現在一元一石(三個銅片一升米)。柴過去二十文一斤,現在八文一斤。肉過去五百三十文一斤,現在三百二十文一斤。只有鹽、布等項大貴特貴。鹽過去三百二十文一斤,現在八百文一斤。布,過去白棉布一百四十文一尺,現在三百二十文一尺。
溫奉章
十區四鄉(猴逕)人。猴逕有三百多人,有一個鄉政府。四個人吃飯。
父親五十六歲,腳痛,一點事也不能做了。母親四十六歲,眼睛看不到了,供豬而外,不能做別事。自己二十二歲,耕田,今年三月起當少隊大隊長,七月起在鄉政府當財政委員,十月出發打南昌,代理紅軍後備隊連長。妻十六歲,煮飯,弄柴燒,看牛,不幫耕田。
自己有八石谷退腳田,父親押去多少錢不知道,每年還租二石半(燥谷)。本是八石水谷田,因系好田,能收八石燥谷,四個人每年要吃二十八石,少二十石。從地主租來一百二十石谷田,不押錢,要量租。一百二十石均水災田,實只能收九十石水谷(每年收一次),八折成為七十二石燥谷,要量去五十五石租(租率百分之七十五),余剩十七石,吃食不夠。六月至七月收禾,雖然收了禾,還了租去,還了去年的生谷去,隨即沒有食了,八月九月又要生谷。向富農生,生一年,一石還三籮。每年要生十多石谷。去年生的十二石谷,今年“叨紅軍的恩典”,不要還了。欠了六十元債,欠大地主劉花讓的,每十塊毫洋量一石谷利息,現在不還了。幸得能收四十擔番薯,三擔番薯抵一石谷,共可抵十三石谷。
今年三月,四個人共分了三十二石谷田,除自己的八石退腳田外,分進來了二十四石。分法,即就原耕的一百二十八石(佃人百二十石,自己八石),剷出九十六石與別人,剩下三十二石。剷出去的儘量拿歹田,剩下的都是好田。八月重分,發見他分多了,又太好了,剷出去二石,剩下三十石,又把好田剷出一些,歹田鏟些進來。“鄉政府分田很分道。”
過去耕田百二十石谷田的時候,自己忙得要死,蒔田、割禾、種番薯三個時節還要請工。蒔田請六七工,割禾請三十多工,種番薯(早遲兩次)請三十多工,共要請七十多工,蒔田種番薯交伴(我幫你做,你幫我做)十多工還不在內。現在只耕三十石谷田,不但不要請工了,也不要交伴了,自己也不如過去那樣苦做了。比方過去苦三分,現在只苦一分,閒空時間很多,在鄉政府管財政,辦些公事。打興國,打良口,這回打南昌,他都出發。讀過四年書,標語能認一半,能寫帳。
陳偵山
十區二鄉指閣寺人。
第二鄉共有八百人,鄉政府設在永豐圩上。
七個人吃飯。三個兄弟,各人一個老婆,老大一個女。老大二十九歲,陳偵山老二,二十四歲,老三十八歲。老大擺油鹽攤子,攤子擺在人家店門口,專賣零油零鹽,借人一千三百毛做本,蝕掉了,“搭便革命”,不要還債,攤子不能再擺,現在二十軍當兵。老二讀過八年書,十九歲以前在自己家看牛,十九歲起學“看地”,看了五年地,在鄉政府當宣傳員,這次出發,當連政治委員。老三做篾匠學徒,學了三年,現在二十軍當兵。老大的婦娘煮飯,弄柴火,種菜。老二的婦娘同做上項各事,現在鄉政府當婦女赤衛隊隊長。老三的婦娘才九歲。老大的女二歲。
自有二十石谷田,又租來十石(還租谷五石),老大主持。永豐圩三天一圩,逢圩老大去賣油鹽一次,圩畢在家耕田。老大自己耕田之外,每年要請八十個工幫做。
欠債一千三百毛,要利谷十石。每年耕田有谷三十石,還去租谷五石,利谷十石,只剩十五石。七個人除老三幫人做篾不在家外,六個人要吃四十二石,不足二十七石,靠了老大做油鹽生意、老二看地賺點錢來添補。老三還在學徒期中,不能賺錢。
去年二月起革命,老大老二都參加,老大當農會糧食科長,老二當宣傳。幾個婦娘子都贊成革命,原因是往常債主逼債,逼得她們過不得年,她們聽得抗租、抗捐、抗糧、抗債,心裡喜歡,故此贊成老大老二革命。老三是個老實人,人家說怎樣他就怎樣,這時他沒有參加革命。四月,革命失敗,靖衛狗來,老大跑往均村幫人修山,老二跑到泰和的冠朝,在那裡看地,賺了七八十塊錢。去年十二月,紅軍又占興國,老大老二回家,又幹革命。革命失敗時,被靖衛狗燒去六間房子。
今年三月分田,除自己的二十石谷外,還分進來二十九石,總計四十九石,每人得七石。婦娘子看見分了田,租也不要量了,債也不要還了,心裡不勝歡喜,老二的婦娘子便高興地去鄉政府當婦女赤衛隊長。三月分田儘是好田,八月重分,好歹扯勻,扯去一半好田,址來一半歹田,還是每人七石,婦人仍是喜歡的。因為婦娘子自己在政府辦事,經常說別人應該好歹扯勻,所以在扯勻自己的田時,她也是贊成的。
老大、老二、老三及老二婆均離家做革命工作,家中只有老大婆、老大婆的女及老滿嫂三個女子,都沒有耕種能力,所以鄉政府派人為他家耕田。派鄉中勞力多的去耕,先耕陳家的,後耕自己的,耕得很好。派去耕田的人吃東家的飯。七個人有四個人吃外邊的飯,這四個人的每人七石谷便余了下來,拿了發賣,得了錢買油、買鹽、買布。
鐘得五
十區三鄉(三坑)人。
家裡有十一個人。自己二十八歲,讀過七年書,在白鷺(離三坑三十里)王姓雜貨店裡當先生(管帳),年薪小洋六十元。連當學徒到當先生總計做了十三年。去年三月紅軍到白鷺,跟著回家,在家居住。母親五十七歲,老了,帶小孩子。哥哥老八,三十一歲,耕田。老八嫂三十二歲,煮飯、弄柴火、洗衣服,不耕田。兩個侄兒,一個九歲,讀書,一個三歲。妻二十八,煮飯、弄柴火、供豬子。兩個兒子,一個七歲,讀書,一個兩歲。大侄討了一個老婆,九歲,帶小孩子。一個侄女,兩歲。以上共十一個人,只有老八能耕田,他自己能做生意,其餘均缺乏生產能力。
自己只有三十石谷田,租別人三十六石,共六十六石。租的田還六成租,還去二十一石六斗,折錢與他,留下穀子。每年能收四十多擔番薯。十一個人要吃七十七石,養雞、供豬、煮酒、請工、待人客等項,每年要吃二十石左右,共需一百石左右,收支相抵,不足二十多石。全家每年鹽錢、布錢、工錢、糴谷錢及一切應酬用項共要百五六十元,內中鹽錢要二十多元至三十元,布錢要三十多元,糴谷二十五六石每石三元左右共七十多元,此外要應酬費二十多元。這一百五六十元的來源,從白鷺商店付回薪水六十元,紅利二十元,種雜糧如豆子等項出十多元,供豬除自己吃肉之外能餘十多元,賣松樹柴火每年出十多元,共約百二十元,每年須欠債三四十元。他家前共欠債二百多元。
從前有四十六石谷田,十年前賣去七石(價每石十元),前年又賣去九石(每石十二元),故只剩三十石了。老八耕田,勞力還不夠,每年要請零工一百二十多個,每工二百四十文,每年要出工錢二十八串多。
今年二月(陽曆三月)革命成功,每人分得五石半谷田,十一個人共得六十石零一籮(內自己的三十石)。因為本鄉這次分田好歹沒有扯勻,現在又要重新分過,目前還未分好。本鄉人多田少,每人分五石半,不夠食。他家過去每年需食谷百石左右,雜用百五六十元,分田結果得谷六十石零一籮,比革命前之六十六石少五石半。但二十一石租谷不要還了(折錢六十多元),二百多元債的利息四十元(二分息)也不要還了,則是好處。不好處是白鷺王姓的店倒,他玩事做,每年少了八十元(薪水六十元,紅利二十元)的收入。兩樣相比,革命前同革命後差不多。但革命後,雜用減少了許多。蒸酒,為了請工,雖然還要,但可減少一些。布因省穿,也減少少了。吃谷不夠,雖還要糴入,但谷價大減,七毛錢可以買一石。應酬亦相當減少了。所以從前要百五六十元雜費,現在大概減少一半,八十元一年就夠了。(興國的錢均以毫洋計。)
三月分田,“以原耕為標準抽多補少”。以村為單位,本村人多田少,故只做到原耕不動,並沒有抽多補少。目前再分,從別村抽些過來,大概每人能得七石谷,若能這樣,食谷就差不多了。
五月,他在鄉政府土地科負分配山林的責任(四個分山委員之一),把第三鄉的山林都分配了,辦法由鄉代表會議決,他便去各村分別開民眾大會,實行在各村分山。分山多的分田少,分田多的分山少。分田不分山的有,分山不分田的沒有,分山的總是分了一點田。五月當赤衛隊後備隊中隊長。六月當獨立團的宣傳員。此次出發新余,又是當宣傳員。第七第八次攻吉安,他都去了。
願到紅軍當宣傳員。
黃大春
十區一鄉茶乾村人。本村有三百九十多人。
四個人吃飯。自己三十六歲,同人家做爆竹。母親五十四歲,病了九年,做不得事。妻三十一歲,砍柴火挑到白鷺市上去賣(茶乾去白鷺十里),賣了錢來買米煮,又要煮飯,又要種菜,又要洗衣服,非常之苦。老弟三十二歲,做篾匠,去年三月去二團當紅軍,一去無音信。
家有五石谷田,自己耕了,沒有租別人的田。他幫人家做爆竹,由人家請做零工,一毛四分錢一工,如天天做每月能得四元。老二做篾,一毛子一工,食黃煙,做衣服,沒有什麼錢多餘。
革命之後,爆竹沒有做了,老二也不做篾,當兵去了。從前靠做爆竹,靠老婆砍柴賣,年頭做到年尾,弄不得飽飯吃。分了田,吃便夠了。欠了陳姓富農的債四十元,把五石谷田作抵押。這個富農非常之惡,革命中被民眾打死了。去年三月組織秘密農會,茶乾村農會有五六十人,他在農會當交通。去年十一月當赤衛隊隊長,今年四月當土地幹事,六月當紅軍預備隊排長,八月當預備隊連長,這回帶隊下新余。
三月分田,每人只有六石半,都是死的。又因為原耕下了種,原耕得去六成,新戶只得四成。七月(陽曆八月)重新分配,每人分得七石,又分來了一半好田。
他是爆竹工人,失了業,老二是篾工,改當紅軍,故都分了田。別的在業工人,也都分了田,且與農民同數量。這是因為工人雖在業,但業不安定,常怕失業,故要求分田。又因為工人分田自己不能耕,要請人耕,故須與他人同數量。農民開頭只答應工人分半田,工人說分半田就要加工價,農民才說“我們準許分全田,你們不要加工價”。
工人分了田,沒有牛,要從親房朋友借牛,沒有犁耙,也要借,所以感覺困難。未曾讀過書,只會寫帳。
陳北平
十區三鄉(三坑)人。
十一個人。三兄弟,每人一個老婆,兩個侄子,一父一母,一個祖母。老大,三十八歲,做泥水匠。老二,三十一歲,耕田。老三即陳北平,二十四歲,讀過六年半書,在高小讀過一年半,在鄉教國小五年。父親六十五歲。母親六十二歲。三兄弟的老婆在家煮飯、砍柴、種菜、洗衣服,不耕田。侄子一個兩歲,一個三歲。祖母九十一歲。
自有三十二石谷田,租人家二十石,還十石租。十一個人有兩個吃別人的,小的老的吃得少一些,因此每年六十石谷就夠食,收入只有四十二石,不足約二十石。此外還有雜用,蒸酒啊,請匠工啊,買油鹽布匹雜貨啊,婚喪季節送禮啊,等等,每年要用百二十元左右。靠了老大能入工資五十元左右,老三教書薪水五十元左右,山里棕、柴、竹、木等項出得二十元左右,每年牛婆生一牛子,能出二十元左右,共約百四十元左右,以供雜用及補食谷之不夠。
欠債八十元毫洋。去年祖母、母親、大嫂、兩個侄兒都死了。剩下三兄弟,老二、老三各一老婆,加上老大的岳母,現在六個人吃飯。三月分田照九個人分(那時有新生兒子一人,新生侄子一人,新討大嫂一人,但今年下半年便都死了),每人五石半,共四十九石零五斗,自己有三十二石,分進來十七石五斗,都是歹田。目前重分,業已調查清楚,還不曾實行分配。
地主富農倒,不造房子了,老大失業,改了耕田。新辦鄉村人民學校,老三還有書教,照政府工作人員一樣,每天一毛子一伙食費,沒有薪水。老三(陳北平)三月在常備隊當政治委員,四月在鄉政府當宣傳員,五月在鄉政府當文化科長,六月在鄉政府當秘書,閏六月回家教書,九月下新余當預備隊第二連政治委員。打黃塘,打浪川,老大老二都去了。
雷漢香
十區第三鄉(三坑)人。
五個人吃飯。三兄弟,一個母親,一個大嫂。老大四十三歲,一分幫人做僱農,二分自己耕田。老二三十九歲,二分做僱農,一分自耕。雷漢香是老三,二十五歲,泥水匠學徒二年,回家做僱農。母親七十歲。大嫂三十四歲,煮飯,弄柴火,種菜。
自有七石半谷田,租公堂四十四石谷田。公堂田還租六成。欠債千二百毛,二分息,借了同鄉富農雷祖榮的。老大老二替別人做零工,在家做事的時間,老大三分之二,老二不過三分之一。老三差不多全部時間替別人做零工。老大當家。
自己的七石半谷田,年成不好,只能收六石。公堂的四十四石只能收七成,計三十石。收成雖減,租不能減,仍要交四十四石的六成租,計二十六石。作一場田,只剩四石谷吃。連同自業的六石,共不過十石,食谷差得很多,又要還二百四十毛利錢,使得一家困苦不堪。
補足生活之法,第一是靠老大、老二尤其是老三幫人做工賺點錢回家。老三每年幫人做二百二十工左右,老大每年幫人做三四十工,老二幫人做百七八十工,合計幫人做四百二三十工。這些工中,平時每工二百文,割禾、摘木梓每工五百文,總計每年工錢約四十元左右。第二靠種番薯,每年出得四十多擔,抵得十多石谷。第三靠種番稻(即晚禾),每年出得十多石谷,這是不要還租的。種番稻就不能種雜糧。第四靠供豬子,每年供得兩個,每個可出二十多元,共四十多元,除掉自己吃一半,可剩二十多元。
照上面的計算,共可收入三十多石穀子,六十多塊現錢;支出方面,只有三個人的吃食(三兄弟約有兩個吃人家的飯,只有一個吃自家的飯,加上兩個女子,共三人),和二十四元的利息,相抵有餘,用作油鹽雜費,應該不至很苦。為什麼他家還是很苦(簡直沒有什麼好東西吃,長日吃番薯絲拌飯,穿也沒有好的)呢?第一個原因,是他們三兄弟都好賭,特別是老二總是賭輸。第二個原因,是老大嫂好吃懶做,在家鬧得天翻地覆,弄得三兄弟都懶得做工,豬子也被她打死了。第三,一連死了兩頭牛,一個吃硝水吃死,一個跌死,家運不濟,大背其時。有這三個原因,所以他家總是苦。
三月分田,每人分得六石半谷,共三十二石半。即從原耕五十一石半中(自有七石半,租人四十四石),抽出十九石給別人,其餘歸自己。不過抽出去的十九石,都是山邊瘠瘦每年只能出一道的歹田,留下來的都是每年可出兩道的好田。要重新分配,調查好了,尚未實行。
三月分田抽出去的十九石,因為這田彼時即歸新戶耕種,故十九石谷,都歸新戶得。別家分田抽出部分的收穫,原耕六成,新戶四成,乃因本屆田禾新戶完全不理,施肥下力仍托原耕,所以收穫時新戶願以六成歸之原耕,原耕願以四成歸之新戶,好像原耕對新戶完租四成一樣。
老大在本鄉赤衛隊當兵,打七坊打黃塘都出發過。老二當赤衛隊班長。老三開頭在赤衛隊當兵,後當排長,這回出發新余當連長。
本區土地關係
田地分配
照興國第十區即永豐圩一帶的土地情形來說,舊有田地的分配如下:
地主百分之四十
公堂百分之十(為地主富農所共有)
富農百分之三十
中農百分之十五
貧農百分之五
人口成份
興國第十區人口成份大略如下:
地主-百分之一
富農-百分之五
中農-百分之二十
貧農-百分之六十
僱農-百分之一
手工工人-百分之七
小商人-百分之三
遊民-百分之二
依上所述,真正的剝削階級(地主富農),人數不過百分之六,他們的土地卻占百分之八十。其中富農占去百分之三十,公堂土地又有許多在富農掌握中,若不平分富農的土地,多數人土地不足的問題便難解決。中農人口占百分之二十,土地卻只占百分之十五。平分土地,中農是需要的,因為他們土地不足,平分土地對於他們是增加而不是減少土地。那些平分要損及中農的說法是不對的。
此處人口成份的分析,是以家為單位,不是以個人為單位。僱農百分之一是指完全的僱農,那些貧農兼僱農的雖為數不少,不在此例。小商人百分之三是指完全的小商,那些半農半商的不在此例。遊民百分之二是指完全失業靠賭錢做土匪等為生的一群人,那些半失業的不在此例。
為什麼地主人口只占百分之一?因為本區占有土地的地主,多住在鄰縣之白鷺區、田村區及本縣之縣城的原故。若把他們算進來,大概地主階級占全人口的百分之二或三。
土地分配狀況
分田地、分山林、分池塘、分房屋、公田
分田數量
各村不同。如第一鄉洋坊村,每人分五石六斗(二月分八石,實只能收五石六斗),茶乾村每人分八石。第二鄉指閣村每人分七石。第三鄉長窖村,二月八月不同。二月間,本村分田數量有四種,有分七石的,有分六石半的,有分五石半的,有分四石一桶的。以姓為單位分,因為田多的姓不肯分出田來與田少的姓。到了八月,才以村為單位分,每人分六石。第四鄉猴逕村,二月每人分八石半。八月重分,把壞田名出二石實出一石的只作一石算,外邊又有人回來,每人只分七石半。
興國每年只耕一道,照上述分田數量,老幼扯均,勉強夠食。添上種雜糧、供豬子,油鹽布匹雜用也有了。
本區雜糧的大宗,就是番薯,平均占全部人口食糧的四成。分別來說,第一鄉較少,因為土不起番薯,十成中只吃二成。第二鄉和第三鄉就大不相同,平均十成中要吃五成,多的吃到七成,一年到頭都是飯里夾著番薯絲吃。第四鄉平均吃番薯四成。
土地稅
名曰“公益費”,八月初間(陰曆)已經收了。分六石谷田的收百分之一(每人六升),分七石的收百分之一點五(一斗半升),分八石的收百分之二點五(二斗),分九石的收百分之三點五(三斗一升半)。本區沒有分九石的,故本區公益費的最高額是百分之二點五。第一鄉洋坊村一百八十二人,每人分田八石(照二月分田的數目),照百分之二點五抽收,共收去三十六石四斗。茶乾村三百九十七人,每人分田八石,共收去七十九石四斗。第三鄉長窖村每人分田五石半,不收稅(上了六石的才收稅)。全區本年大概能收稅一千石左右。
八月收的稅,多數還存在各村,一部分送到鄉政府去了,沒有送到區政府去的。八月收稅時,縣政府的公事說,願出穀子的出穀子,願折錢的折錢,折錢以三十文折一斤穀子。當時市價只有二十文,故農民沒有願出錢的。
初收公益費時,約有百分之十的人不贊成,辦事人到他們家裡,他們說:“前頭說抗租抗稅,現又收起稅來了。”收公益費時,上頭的命令來得很緊,限三天將穀子交到鄉政府去。鄉政府召集了各村土地科長開了一個會。第一鄉分為九個赤衛大隊,每大隊去了一個人,都是土地科長,決議要各村負責人開會,會完即收公益費,未曾開民眾大會。收費時以大隊為單位,如第八大隊是洋坊、凌源、梨垇三村合共組織的,由大隊長、土地科長、三個中隊長、九個分隊長,分往三個村,挨戶徵收(每箇中隊為一村)。到哪一家量完了,稱一稱,九十斤為一石,由哪一家派人送往鄉政府。本大隊共收公益費差不多四百石谷。第一鄉茶乾村先兩天發信與各家,要他們送公益費到公倉去。到期各家紛紛挑了穀子送到公倉(即過去的義倉),由本鄉的負責人(五個)領收,不到一天工夫就收齊了,一共收了七十多石穀子。事先說,哪一家當天不把公益費送來時,五個負責人當天的一伙食費就要哪一家出。大家怕出這筆錢,所以很快地送去了。
蘇維埃
區政府
區政府委員(二月至六月的):
主席:劉紹彪(二鄉人,過去不耕田,學打,略識字,做裁縫,後不做裁縫了,賭錢為業。前年參加革命,屋被靖衛團燒了,七月後換了主席,他當裁判);
軍事:蕭志春(二鄉人,不耕田,販雞走廣東,賭錢,守祠堂,自己沒房子,不大識字。前年參加革命,七月後當區政府主席);
財政:侯禮章(二鄉人,裁縫,識字。七月後當區工會委員長);
組織:劉紹明(二鄉人,醫生,不做別的職業,過去家境好,後來四兄弟分家,他做醫生,欠了債。前年參加革命,屋被靖衛團燒了,七月後當財政);
宣傳:鄒利三(贛縣人,富農,六兄弟,中學畢業。當宣傳部長,七月後去贛縣);
王振永(二鄉人,綽號“天上人”,無業,賭錢吃飯。前年參加革命,房子被靖衛團燒了,七月後仍當宣傳);
方功暑(十一區人,是個讀書人,職業不明。屋被靖衛團燒了,七月後回十一區去了);
蕭志城(二鄉人,賭錢為業,略識字。前年參加革命,受過靖衛團的打擊,七月後仍在區府,不知做何事);
陳昉寶(二鄉人,裁縫,兼賭錢,不識字。前年參加革命,八月以AB團嫌疑被押);
裁判:曾雲章(二鄉人,是個道士,無他業,家境苦。前年參加革命,後做興贛萬游擊總指揮,現編入第二十二軍);
文化:鄒麗東(二鄉人,過去有六百穀,讀書讀掉了,剩百多谷,欠三百多元債,是個破產的大地主,大學畢業。去年參加革命,七月改組仍當文化);
秘書長:謝應山(縣城人,讀書人,五十歲了。七月改組仍當秘書長);
少隊政治委員:蕭少文(二鄉人,賭錢為業,略識字。前年參加革命,七月改組去贛西南);
少隊指導員:徐昌函(一鄉人,富農,本身是個“畢業生”。去年游擊隊寫了他的款子,他就參加革命,八月以AB團嫌疑被押);
黃貫(讀書人,歷史不明。七月改組後行動亦不明);
陳袞同(二鄉人,父親當土棍,死了,本人是箇中農,兼賭錢,不識字。前年參加革命,靖衛團把他的田充公,七月改組仍在區府);
楊達成(二鄉人,過去做裁縫,後來賭錢為業,略識字。前年加入革命,七月改組後在二鄉政府當宣傳);
婦女:劉超英(一鄉人,勞動婦女,不識字。七月改組後去贛西南)。
以上十八個人,賭錢為業六人(其中兩個原先是裁縫),裁縫兼賭錢一人,純粹裁縫一人,醫生一人,道士一人,破產大地主一人,富農二人,中農一人,不明家世的讀書人三人,不明家世的勞動婦女一人。以上十八個人中,以劉紹彪、蕭志春、劉紹明、王振永、謝應山、陳袞同、鄒麗東、曾雲章八個人最能話事,最有權。
區政府設在永豐圩。
二月到九月開過二十多次全區民眾大會,全區代表大會開過兩次(各村開民眾大會選舉代表)。全區民眾大會六月前開得少,六月後鬥爭深入,開得很多。四月以後,女子及小孩都參加民眾大會了。
鄉政府
舉一鄉鄉政府為例:
主席謝金明(貧農兼挑腳,自己有極少的田);財政鐘國春(中農);軍事楊廷榮(貧農,自己有極少的田);宣傳謝忠楷(貧農,自己有田,但欠債),謝忠梅(自己有田,本人耕田,兼上廣東,是箇中農),謝華煥(富農,本人興國縣立學校畢業),陳方波(貧農,耕別人田,本人算命);秘書易永洪(父親剃頭,貧農,本人讀書);裁判陳玉書(蓮塘人,是個讀了書的);土地傅濟庭(貧農)。
以上十個人中,六個貧農,兩個中農,一個富農,一個外邊來的讀書人。
鄉開的民眾大會比區開的少得多,不上十次。四月以前婦女小孩都不參加,四月以後便參加了。
鄉的代表大會開過六七次,每鄉每次三四十人,每村一個至兩個代表,接近鄉政府之村有些非代表的人來參加。每回開三四點鐘,到會代表講話的尚多,主席臨時推舉。
村政府
二月到五月有村政府,分田時候實在需要村政府。田分完了,村政府可以不要了,並且立起來又沒錢用——即使不要一伙食,辦公費多少要一點。革命深入之後,分了田,十家一組編了組,又有了赤衛大隊,不要村政府也可以了。
政府人員弊病
第一,是官僚主義,擺架子,不喜接近民眾。民眾有人走到政府里去問他們的事情時,政府辦事人歡喜呢,答他們一兩句,不歡喜呢,理也不理,還要說他們“吵亂子”。
第二,是沒收了反動派的東西,不發與貧民,拿了賣錢。向政府裡頭講不起話的買不到手,有情面講得起幾句話的才買得到。並且既然出賣,就要比較有錢的人才能買到,僱農及極窮貧農當然無份。
第三,是調女子到政府辦事。鄉政府總有一個二個女子,區政府總有三個四個女子。女子辦事是好的,但政府的取捨不對。生得不好看,會說話會辦事的也不要,生得好看,不會說話不會辦事也要她。鄉政府的人下村開會時,也是一樣,漂亮的女子他就和她講話,不漂亮的,話也不和她講。
第四,這是最大的一項,就是強姦民意。政府委員由少數人定了就是,代表大會選舉只是形式。有一次主席說贊成某人的舉手,有些人不舉手,主席就指不舉手的說他是AB團。有一次主席對不舉手的怒目詰問為什麼不舉手。再有,就是一定要共產黨員才能在政府辦事,不是共產黨員,即使是民眾領袖,也不能到政府辦事。
(我向到會人說,這些壞事是土地革命初期的狀況,原因之一是區政府成份不大好,將來都要改變的,這些壞事是不對的。)
農村軍事化
赤衛隊
第一鄉九個大隊,第二鄉三個大隊,第三鄉四個大隊,第四鄉四個大隊。編制法:八人至十五人為一分隊,三分隊為一中隊,三中隊為一大隊,本區各鄉通常是八九十個人一個大隊。例如第一鄉的第八大隊,是由洋坊的第一中隊、凌源的第二中隊、梨お的第三中隊編成的,共有九十多人。赤衛隊年齡,二十三歲以上,五十歲以下。赤衛隊不都是男子。
初來,分為常備赤衛隊,預備赤衛隊兩種;後來,合二為一,不分常備預備。任務:日日夜夜放哨,村村有哨,每村的總路口必定有個哨棚。普通時候,白天童團和少隊放哨。章程上規定五個人一天,兩個女童團,兩個男童團,一個查哨的是少隊。少隊要是識字的,要看得清通行證。不論什麼人通過,甲村過乙村都要通行證。夜間放哨則歸赤衛隊,普通四人一夜,二人一班,一班上半夜,一班下半夜。若環境緊張時(如七月七坊靖衛團打到均村附近時),白天夜晚都歸赤衛隊放哨,並且人數特別加多,白天雖仍只四五人,晚上便要十多人,甚至二十多人。
赤衛隊每大隊設大隊長,要是本鄉最努力而且多少懂得一點軍事的人。政治委員一人,要是本鄉最努力而看得通公文的。赤衛隊早先要下操,七月編了紅軍預備隊,便不下操了。赤衛隊分男赤衛隊、女赤衛隊。例如第一鄉洋坊、凌源、梨お三村合組的第八大隊,有男赤衛第八大隊與女赤衛第八大隊兩種。女赤隊年齡與男赤隊相同,但人數較少,因為女子比男子少,又除去孕婦,除去乳母,普通每隊便只有四十人(第二鄉第三大隊)、五十人(第一鄉第八大隊,第三鄉第三大隊),也有少於四十人的,也有多於五十人的。
女赤隊平時不擔負放哨。緊急時男赤隊出發去了,女赤隊便也擔任放哨。女赤隊也要下操,每月一次,每次兩三點鐘,隊長、政治委員都是女子。操時男赤隊派人去教操。男赤隊自六月把精壯分子編入紅軍預備隊後,剩下都是老弱的,每隊有隻留十多個人的,二十人的,三十人的不等,以後便不下操了。男赤隊每鄉有一個鄉隊長,一個鄉政治委員。兩人不常住鄉政府,住在他們自己家裡頭,有事調他們去,他們就去。全鄉下操時,他們也要到,各鄉赤隊共下過兩次全鄉操。
少年先鋒隊
凡有一個赤衛大隊的地方,就有一個少隊,不分男女,年齡十六至二十三歲。有大隊長,政治委員。每大隊分三個中隊,每中隊分三個分隊。惟人數較赤隊少,每隊有二十人的(二鄉指果),三十人的(三鄉長窖),五六十人的(一鄉洋坊等三村)。二十人、三十人的都叫做中隊,五六十人的便叫做大隊了。六月起,挑選勇敢分子編入紅軍預備隊及區特務營,剩下的少隊仍然要下操,一個月下兩次。只有男赤隊,自從把勇敢精壯分子編入紅軍預備隊後,便不下操了。少隊自編入紅軍預備隊及區特務營之後,剩下的沒有幾多人了,有的簡直沒有少隊了(如一鄉洋坊等三村,二鄉指果)。
童子團
童子團不分男女,年齡八歲至十五歲。有一個赤隊及少隊的地方,就有一個勞動童子團。每村有個團長,鄉無團長,區有團長。
童團的工作:第一是放哨,第二是檢查煙賭,第三是破除迷信打菩薩。童團查煙賭打菩薩很厲害,完全不講人情,“真正公事公辦”。開民眾大會,他們也要去。他們的武器 主要是木槍,也有幾支梭鏢雜在其中。童團的團員都在人民學校讀書。人民學校是七月辦起來的,第一鄉五個,第二鄉三個,第三鄉七個,第四鄉一個,共十六個。區政府規定每鄉三個,出三個教員的一伙食費,每天大洋一角,每月零用錢大洋二元,總計每月大洋五元。因第一鄉地寬,準辦五個。第三鄉山多,三個不夠,自己加辦四個,共七個,但用費仍只十五元,平均每校分得兩元多一點。
人民學校學生少的二十多人,多的到百二十人,普通四十多人。如第一鄉洋坊、凌源、梨お三村合立的人民學校,八歲至十五歲的兒童有百二十多人,房子住不下,一個教員教不了,因此有許多人尚未讀書,百二十人中只有六十人左右在讀。本來三村想辦三個人民學校的,因本村無教員,請外村的又無給養,故不能辦三個。三鄉竹兆庵村的學校,學生只有二十一個人。平民夜學校村村都有。每校有一教員,村中稍認識文字者充之,不要給養,教員白天在家做自己的事情,夜間去平民夜學上課,洋坊的傅濟庭,長窖的鐘得五,都是教員。學生多少不一,洋坊的有四十人。年齡不定,老的壯的少的都有。多數夜學有女子參加,占全額三分之一。也有無女子的,如一鄉的茶甘背村, 四鄉的猴逕村, 都無女子參加平民夜學。童團每個星期下三次操,都在人民學校指導之下,“操得很好”。
糾察隊
工人組織糾察隊,每鄉一連,一個連長,一個政治委員。第二鄉的糾察隊有百零五個人。第一鄉洋坊、凌源、梨垇、茶石(即茶甘背)四村共有一排,二十六個人。
紅軍預備隊
從赤隊、少隊兩個組織中挑選精壯勇敢分子組成的。每鄉二連,全區八連。每連人數幾十個到百多個。第一鄉的二連,每連有百零幾人。此次到新余,第十區的八連人都到了。七月編成預備隊後,打七坊,打浪川,打贛州,及此次出發新余,都歸預備隊擔負。預備隊出外,鄉村放哨由赤隊、少隊、童團擔負。預備隊回來,又幫同放哨。全區八連人組織一團,有團長、團政治委員,平時沒有營之設定。一鄉是第一、二連,二鄉是第三、四連,三鄉是第五、六連,四鄉是第七、八連。此次出發新余編成三營,一、二、三連為第一營,四、五、六連為第二營,七、八連為第三營,有營長、營政治委員。連上有挑夫四人,火夫八人,傳令兵一人到兩人,勤務兵一人,號兵一人(不會吹號),沒有馬。每連有兩個宣傳員,口講,手寫標語。營部無宣傳員,無副官,無傳令兵。團部有宣傳員三人,副官一人,傳令兵二人。三個營部跟團部住一起,共吃一伙食。武器是梭鏢、鳥槍。
區特務營
三個連,七月起編的,也是由赤隊、少隊挑選編成。選擇赤隊、少隊中更年青勇敢的分子編入,比預備隊好。有編制,有訓練,但不經常集中,平時仍在家中做自己的工。每月集中下大操三次,時間是初二、十二、二十二。有事調集出發打仗。現在、三兩連出發打浪川去了,二連在家未動。器械主要是鳥槍、土造來福槍、土造大炮,沒有快槍,略有一點梭鏢。營部和區政府在一起,有營長、營政治委員。
紅軍獨立團
興國全縣一共編過三個獨立團,都送給紅軍了。也是由赤隊、少隊挑選出,成份與特務營一樣好,都是青年,並且是志願兵。每團人數一千多。團營連都有長,有政治委員,在縣城集中訓練,聽候調遣編入紅軍。一概徒手無武器。
根據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二年出版的《毛澤東農村調查文集》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