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鄭絪詔

《與鄭絪詔》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與鄭絪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與鄭絪詔
敕鄭絪:省所奏邕管黃少卿及子弟等事宜,具悉。卿望重中朝,寄深南服,誓敷惠政,佇化遠人,言念忠勤,不忘監寤。山洞夷落,易擾難安,比來撫之,未及其道。覽卿所奏,頗合其宜,歲時之間,當革前弊。勉於招諭,以副朕心。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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