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去冬韓元少書來[2],言曾欲與執事薦及鄙人[3],已而中止;頃聞史局中復有物色及之者[4],無論昏耄之資不能黽勉從事[5],而執事同里人也,一生懷抱,敢不直陳之左右[6]。
先妣未嫁過門[7],養姑抱嗣[8],為吳中第一奇節[9],蒙朝廷旌表[10]。國亡絕粒[11],以女子而蹈首陽之烈[12]。臨終遺命,有無仕異代之言,載於志狀。故人人可出而炎武必不可出矣。
《記》[13]曰:將貽父母令名[14],必果;將貽父母羞辱,必不果。七十老翁何所求?正欠一死,若必相逼,則以身殉之矣[15]。一死而先妣之大節愈彰於天下,使不類之子得附以成名,此亦人生難得之遭逢也。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與葉訒庵書
- 創作年代:清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顧炎武
作品注釋,作品簡析,作者簡介,
作品注釋
[1]葉訒庵:名方藹,字子吉,號訒(rèn)庵,與顧炎武同鄉,順治進士,官至刑部右侍郎。[2]韓元少:名菼,字元少,長洲(今江蘇省蘇州市)人,官至禮部尚書。[3]執事:原指侍從左右供使令的人。書信中用以稱對方,謂不敢直陳,故向執事者陳述,表示尊敬。鄙人:自稱。[4]頃:近來。史局:清朝設立的編撰明史的史館。物色:指形貌,引申為按一定標準去訪求。[5]昏耄(mào):糊塗,衰老。資:資質。黽(mǐn)勉:勤勉,努力。[6]左右:猶言“執事”。[7]先妣:已故母親。顧炎武的生父顧同應,有堂弟顧同吉,同吉十八歲時早卒,死前曾聘王氏。王氏未婚而來到顧家,顧炎武便過繼給她做了兒子。王氏因此受到明朝表彰。明亡,絕食而死。[8]姑:媳婦對丈夫母親的稱呼。嗣:後代。[9]吳中:蘇州府。崑山縣明代屬蘇州府。[10]蒙:受。旌表:封建時代對有節烈行為的人,用立牌坊、賜匾額的方式進行表彰。[11]絕粒:絕食。[12]蹈:遵循。首陽之烈:傳說商朝的伯夷、叔齊兩兄弟恥為周朝之臣,在首陽山隱居,採薇而食以至餓死。[13]《記》:即《禮記》,儒家經典之一。[14]貽(yí):留下,帶給。令:美。果:此指成功,成事。[15]殉:有所求而犧牲。
作品簡析
顧炎武潛圖恢復,義不仕清,在得知清政府想網羅他任史局官員後,立即寫了這封拒仕信。信中一切託辭、原因皆不涉及,唯舉母親絕食之舉和臨終遺言,表示了繼承母志,凜然不屈的民族氣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