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李秘書論小功不稅書

《與李秘書論小功不稅書 》是唐代韓愈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與李秘書論小功不稅書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韓愈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與李秘書論小功不稅書
曾子稱“小功不稅”,則是遠兄弟終無服也,而可乎?鄭元注云:“以情責情。”今之士人,遂引此不追服小功。小功服最多,親則叔父之下殤,與適孫之下殤,與昆弟之下殤;尊則外祖父母;常服則從祖祖父母。禮沿人情,其不可不服也明矣。古之人行役不逾時,各相與處一國,其不追服,雖不可,猶至少;今之人男出仕,女出嫁,或千里之外,家貧訃告不及時,則是不服小功者恆多,而服小功者恆鮮矣。君子之於骨肉,死則悲哀而為之服者,豈牽於外哉?聞其死則悲哀,豈有間於新故死哉?今特以訃告不及時,聞死出其月數則不服,其可乎?愈嘗怪此。近出吊人,見其顏色戚戚類有喪者,而其服則吉,問之,則雲“小功不稅”者也。《禮》文殘缺,師道不傳,不識《禮》之所謂不稅,果不追服乎?無乃別有所指,而傳注者失其宗乎?伏惟兄道德純明,躬行古道,如此之類,必經於心,而有所決定。不惜示及,幸甚幸甚!泥水馬弱不敢出,不果鞠躬親問而以書,悚息尤深。愈再拜。

作者簡介

韓愈(768年—824年),字退之,河南南陽(今河南孟州)人,唐代文學家、哲學家。因其常據郡望自稱昌黎韓愈,故後世稱之為韓昌黎;卒後謚“文”,世稱韓文公。貞元八年(792年)進士及第,先後為節度使推官、監察御史,德宗末因上疏時政之弊而被貶。唐憲宗時曾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中書舍人等職。元和十四年(819年)因諫阻憲宗奉迎佛骨被貶為潮州刺史。穆宗時歷任國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在政治上反對藩鎮割據,在文學上主張文以載道,其散文位居唐宋八大家之首,與柳宗元同為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並稱“韓柳”。詩與孟郊並稱“韓孟”。其詩力求新奇,有時流於險怪,對宋詩影響頗大。有《昌黎先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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