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本使李中丞論陸巡官狀》是唐代李翱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與本使李中丞論陸巡官狀
- 作者:李翱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與本使李中丞論陸巡官狀
古人有言:“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之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之視君如仇讎。”上之所以禮我者厚,則我之所以報者重,故豫讓以眾人報范中行,而漆身吞炭以復趙襄子之仇,其所以待之,各不同也。閣下既嘗罰推官直矣,又將請巡官狀矣,不識閣下將欲為能吏哉,將欲為盛德哉?若欲為能吏,即故江西李尚書之在江西是也,閣下如此行之,不為過矣。若欲為盛德,亦惟不惜聽九九之說,或冀少以裨萬一。閣下既罰推官直,又請陸巡官狀,獨不慮判官輩有如穆生者,見醴酒不設,遂相顧而行乎?陸巡官處分所由,不得於使院責狀科決,而於宅中決地界虞候,是初仕之未適中也。閣下既與之為知己矣,召而教之可也,不從,退之可也。若判令通狀,但恐閣下之所失者,無乃大於陸巡官乎?翱受恩於閣下也深,而與陸巡官之交尚淺,其所深者,誠欲閣下之為全德也。若信其所言,即伏望使人收取元判,召而語之,闔府賓寮,孰不幸甚。如以為小生之言,不足聽也,我富貴人也,何為而不可哉,即敢不惟公命。翱,再拜。
作者簡介
李翱(772—836),唐代思想家,文學家。字習之,隴西成紀(今甘肅秦安東)人,一說為趙郡(今河北趙縣)人。李翱自幼“勤和儒學,博雅好古”,是唐德宗貞元年間(785—804)進士,曾歷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考功員外郎、禮部郎中、中書舍人、桂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使等職。著有《復性書》和《李文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