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崇文詔》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與崇文詔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與崇文詔
敕崇文:卿忠廉立身,簡直成性,董戎長武,邊候久安,授律西川,兇徒盪滅。是以寵崇外閫,秩進上公,而能省事安人,多方撫俗,諭朕念功之旨,勉其師徒,宣朕恤隱之心,慰彼黎庶。威力無暴,功成不居,累陳表章,懇請朝覲。雖殿邦之寄重,誠欲藉才,而望闕之戀深,固難奪志,且嘉且嘆,彌感於懷。屬時候嚴凝,山川修阻,永言跋涉,當甚勤勞,佇卿來思,副朕誠望,想宜知悉。冬寒,卿比平安好,遣書指不多及。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唐代詩人。字樂天,號香山居士。生於河南新鄭,其先太原(今屬山西)人,後遷下邽(今陝西渭南東北)。貞元進士,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年間任左袷遺及左贊善大夫。後因上表請求嚴緝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兇手,得罪權貴,貶為江州司馬。長慶初年任杭州刺史,寶曆初年任蘇州刺史,後官至刑部尚書。在文學上,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者。其詩語言通俗,人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和元稹並稱“元白”,和劉禹錫並稱“劉白”。有《白氏長慶集》傳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