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劉禹錫論周易九六說書》是唐代柳宗元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與劉禹錫論周易九六說書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柳宗元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與劉禹錫論周易九六說書
見與董生論《周易》九六義,取老而變,以為畢中和承一行僧得此說,異孔穎達《疏》,而以為新奇。彼畢子、董子,何膚末於學而遽云云也?都不知一行僧承韓氏、孔氏說,而果以為新奇,不亦可笑矣哉!
韓氏註:“《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曰“《乾》一爻三十有六策”,則是取其過揲四分而九也。“《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曰“《坤》一爻二十四策”,則是取其過揲四分而六也。孔穎達等作《正義》,論云:九六有二義,其一者曰“陽得兼陰,陰不得兼陽”;其二者曰“老陽數九也,老陰數六也。二者皆變,《周易》以變者占”。鄭玄注《易》,亦稱以變者占,故云九六也。所以老陽九、老陰六者,九過揲得老陽,六過揲得老陰。此具在《正義·乾篇》中。周簡子之說亦若此,而又詳備。何畢子、董子之不視其書,而妄以口承之也?君子之學,將有以異也,必先究窮其書,究窮而不得焉,乃可以立正也。今二子尚未能讀韓氏《注》、孔氏《正義》,是見其道聽而途說者,又何能知所謂《易》者哉?足下取二家言觀之,則見畢子、董子膚末於學而遽云云也。
足下所為書,非元凱兼三《易》者則諾。若曰孰與穎達著,則此說乃穎達也,非一行僧、畢子、童子能有異說者也。無乃即其謬而承之者歟?觀足下出入筮數,考校《左氏》,今之世罕有如足下求《易》之悉者也。然務先窮昔人書,有不可者而後革之,則大善。謹之勿遽。宗元白。
作者簡介
柳宗元(773—819),字子厚,河東(今山西省永濟市)人。唐朝的文學家、思想家。唐宋散文八大家之一。元和十四年卒,年47歲,世稱“柳柳州”,亦稱“柳河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