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謝遠涵書

《致謝遠涵書》是康有為所著作品,出自於《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致謝遠涵書
  • 作者:康有為
  • 作品出處: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敬虛同年兄總長執事:
得書承保衛聖教之至意。仆所慮者,列為公產,後來即可售之,莫如定為一官祭之學宮。其同城之學官,亦分官往祭,或定為紳民所祭,而撥祭田保護之。其從前所有之祭田學田,一律撥還孔廟,設奉祀官管之。以仆所見,香山縣經元二年為國小奪去,至今未撥還。全國如此者不審若干。其奉祀官由紳士尊孔教者舉出,上其名於部。如此則或有保存之望也。
夫共和豈非孔子之郅治?今令人人不悅者,豈非攻孔禁經等政致之耶?誠以此非革清朝之命,實革孔子之命,革中國四千年之命也,國人安得不憤!
人身現宰官身,位九卿而執政,亦不易矣。既得位乘時,若不行善政以流美譽,而播惡於眾,以召天下後世之唾罵,仁者不為,智者亦豈肯為之乎?今者伯瀾為政,誤禁拜聖,我心傷悲,甚為伯瀾惜之!
君今執內務之政,得此時也。後之再得此位否,未可知也。後人之必更此令,有必然者,否則中國亦已亡也。與其令後人更之,何如及公手自改之,且可救伯瀾之失焉。若以為伯瀾同黨,且為推轂,不忍改之,則幹蠱之善,子尚宜改父之道,況於同黨推轂之人哉?況實救伯瀾之罪過者耶?
朋友責善補過,豈責唯呵者。君是學人,又讀先聖之書、學先聖之道久矣,與外國學生殊科,望垂采察。《傳》曰:惟善人能受善言。非君之至交舊好如仆,亦不敢多言。若君不能行也,則仆無望也。
黨人重乎?聖教重乎?中國重乎?君身名重乎?四者何擇,棄三重而取其一乎?假若此也,則為富貴勢利之賤夫,而吾之敬虛,豈若是也?
君即直行之,一時或見怪於黨人,過時即無事。君不行,則永遠得罪於天下後世,得罪於聖教。輕重大小孰擇,惟君圖之。不勝冒昧屏營之至!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康有為(1858年—1927年),原名祖詒,字廣廈,號長素,又號明夷、更甡、西樵山人、游存叟、天游化人,廣東省南海縣丹灶蘇村人,人稱康南海,中國晚清時期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代表人物。康有為出生於封建官僚家庭,光緒五年(1879年)開始接觸西方文化。光緒十四年(1888年),康有為再一次到北京參加順天鄉試,藉機第一次上書光緒帝請求變法,受阻未上達。光緒十七年(1891年)後在廣州設立萬木草堂,收徒講學。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得知《馬關條約》簽訂,聯合1300多名舉人上萬言書,即“公車上書”。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開始進行戊戌變法,變法失敗後逃往日本,自稱持有皇帝的衣帶詔,組織保皇會,鼓吹開明專制,反對革命。辛亥革命後,作為保皇黨領袖,他反對共和制,一直謀劃溥儀復位。民國六年(1917年),康有為和張勛發動復辟,擁立溥儀登基,不久即在當時北洋政府總理段祺瑞的討伐下宣告失敗。康有為晚年始終宣稱忠於清朝,溥儀被馮玉祥逐出紫禁城後,他曾親往天津,到溥儀居住的靜園覲見探望。民國十六年(1927年)病死於青島。康有為作為晚清社會的活躍分子,在倡導維新運動時,體現了歷史前進的方向。但後來,他與袁世凱成為復辟運動的精神領袖。他也是書法家,北京大學教授陳玉龍曾評價:“縱觀20世紀中國書壇,真正憑深厚書法功力勝出,達力可扛鼎境界者,要數康有為、于右任、李志敏、沙孟海等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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