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曹錕論金佛郎書

《致曹錕論金佛郎書》是康有為所著作品,出自於《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致曹錕論金佛郎書
  • 作者:康有為
  • 作品出處: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仲珊總統兄執事:
去年保定流連,過蒙優遇,光園則先後銜杯,公園則同乘遨遊,感念不任,未有以報。自公任總揆,仆未敢上乾。昨為闕里聖廟朽壞,請公捐修,公遂慨然捐金二萬。仰見公尊聖衛道至意,薄海傾仰,豈惟鄙人?《記》曰:君子愛人以德,婦人愛人以姑息。吾欲以德報公,其許之乎?頃王克敏密行金佛郎案,舉國怒憤。孫慕韓以去就爭,而公去之。天下洶洶,皆謂王克敏以中法銀行買辦虧空之故,欲藉金佛郎彌縫其內虧,密通外人,備二千萬,分賂有力者以贊成之。未知信不?然公若留王克敏而聽其行金佛郎,則是中此謠攻而無以自解也。夫金佛郎其為萬不可行,不待言也,天下疑攻已經年矣。公起匹夫,位至總統,年逾六十,大富多男,即有老病未得康寧,夫復何求?只有多行善政,多積好德,以得人心,以垂令譽,以保子孫。豈可為人受無量之惡名,成無量之怨府哉?夫共和以道德、法律為體,若創金佛郎以鬻國毒民,天下謂公之貪利害國而掃棄道德也,不道莫甚焉。憲政之國,閣員有國會彈劾則去職,今議會彈劾王克敏,而公留之不去;今制為責任內閣,則總長聽總理用舍,今孫慕韓為金佛郎案與王克敏異志,請去王克敏,而反自去;天下謂公蹂躪共和之法律也。然則必保存王克敏者,豈公之心哉?或左右煬灶明公以為之耶?則是左右誤公,而公不可不察也。夫公所以能克強敵為總統者,豈有大德厚澤於天下耶?非賴吳子玉之大勛、次則王孝伯之豐功耶?此公所託為干城腹心者也。聞子玉斷齗電爭於金佛郎之萬不可行,又力保孫慕韓而斥王克敏,此實至正之公論也。夫舉直措枉,能使枉者直,而今適反之。諸葛武侯《出師表》曰: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後漢所以衰頹也。司馬遷論屈原之逐曰:人君無智愚、賢不肖,莫不求忠以自衛,舉賢以自佐;而亡國破家相隨屬者,其所謂忠者不忠,明者不明也。公之得位也,已失南方之半。公又不聽子玉之忠言,疏棄孝伯而絕,令無所歸,復力行此背法無道之舉,以激全國之怒。仆甚為公憂危之。夫眾怒難犯,專欲難成。金佛郎案乃令全國虧金無量,國民增負擔無量者;而公之左右顧盼從容,以為甚安,故敢為此犯眾怒,成專欲之舉。然人心猶水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清季時慶王奕劻等,豈不挾親貴而事事驕橫?項城袁世凱稱帝時之尊,豈不臨國民而倨?此如秦二世、王莽然,匹夫揭竿,遂有望夷漸台之隕首矣。聞陳宧之出川也,跪齧袁世凱之靴而哭請稱帝,後乃先變,此公所親鑒者也。豈可驕恣?豈可不戒?吾與王克敏不相識,無德怨,而與其父王子展為四十年之交舊,亦望公勿留之以保全之。亦望代為傳語,以老母病危,宜歸省侍。遺體宜保,勿令杭州再刻秦檜之像,京師再毀曹汝霖之家也。不勝大願。望公仍留孫慕韓,勿留王克敏,以絕金佛郎之原,國民幸甚!公名譽幸甚!不勝屏營之至。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康有為(1858年—1927年),原名祖詒,字廣廈,號長素,又號明夷、更甡、西樵山人、游存叟、天游化人,廣東省南海縣丹灶蘇村人,人稱康南海,中國晚清時期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代表人物。康有為出生於封建官僚家庭,光緒五年(1879年)開始接觸西方文化。光緒十四年(1888年),康有為再一次到北京參加順天鄉試,藉機第一次上書光緒帝請求變法,受阻未上達。光緒十七年(1891年)後在廣州設立萬木草堂,收徒講學。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得知《馬關條約》簽訂,聯合1300多名舉人上萬言書,即“公車上書”。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開始進行戊戌變法,變法失敗後逃往日本,自稱持有皇帝的衣帶詔,組織保皇會,鼓吹開明專制,反對革命。辛亥革命後,作為保皇黨領袖,他反對共和制,一直謀劃溥儀復位。民國六年(1917年),康有為和張勛發動復辟,擁立溥儀登基,不久即在當時北洋政府總理段祺瑞的討伐下宣告失敗。康有為晚年始終宣稱忠於清朝,溥儀被馮玉祥逐出紫禁城後,他曾親往天津,到溥儀居住的靜園覲見探望。民國十六年(1927年)病死於青島。康有為作為晚清社會的活躍分子,在倡導維新運動時,體現了歷史前進的方向。但後來,他與袁世凱成為復辟運動的精神領袖。他也是書法家,北京大學教授陳玉龍曾評價:“縱觀20世紀中國書壇,真正憑深厚書法功力勝出,達力可扛鼎境界者,要數康有為、于右任、李志敏、沙孟海等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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