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傳銷
首先,需要在推薦人的帶領下,到當地的
工商銀行,用自己的身份證進行申購,這個項目最早的準入
門檻是3800元,行業經過14年的發展,越做越大,掙錢也越來越快,69800元是根據最早
股金推算出來的。每人69800元,次月銀行返還19000元,剩下50800元,接下來,你要尋找3個合作夥伴,也就是要發展3個夥伴,你的3個夥伴同樣要投資69800元,還要每人再發展他們的3個夥伴;你本人+3個夥伴+ 9個下夥伴,你的團隊已經有13個成員了。29個成員上總後每月以十萬以上百萬以下,你直接或間接吸納的金額已經達到了25407200,其中45%上繳國稅,剩下10%上繳個人所得稅所以你會得到25407200*(1-45%-10%)=11433240折去各項所謂的費用後你會得到1040萬。
解謎初探
1040工程
絕大多數從外地來北海來的“
淘金客”,都是被這裡一種叫“資本運作”的項目吸引而來。在當地,這個項目還有另外一種頗顯氣魄的稱謂:1040工程。
何謂“1040工程”?簡單說,就是入伙時先交69800元,購買21份、每份3800元的份額,入伙次月,“組織”會退19000元,實際出資額即為50800元。然後你的任務就是發展3個下線,3個下線再分別發展3個下線,當發展到29人的時候婆船,即可晉升為老總,開始每月拿“工資”,直到拿滿1040萬元,就從“組織”里出局,完成“資本運作”。
但如何通過69800元的投資,實現1040萬元的收益,這其間的計算過程,老陳說,他雖然做了希地精兩年,但連自己都沒真正搞清楚,“很複雜,只有到了老總這一級,才會真正搞明白。”
2008年受戰友鼓動,真正加入“資本運作”這個“行業”後,老陳才發現,拉下線並不像想像般容易。一年過後,老陳從自己身邊的戰友、朋友、親友中好不容易拉來2個下線,連本錢都沒收回。2009年他曾返回貴州,打算放棄這個“行業”,然而“我回去又考慮、分析了很久,覺得這個行業還是可以做,就又到北海來了”。
這回激勵老陳“重返舊業”的,是對“1040陽光工程”背後“巨觀政策”的重新考量。“說實話,第一次來北海,總覺得還是傳銷,做起來沒底氣,回去看了一些材料,又把這件事反覆琢磨了一下,最後雖然還是很困惑,但覺得他們說得也有道理,沒準這真是中央和地方政府暗地設刪烏屑支持的一項‘國家政策’,要不然,在北海做這個的都是非常精明的人,能力、水平在我之上,為什麼那么多人會從事一項看似陷阱的事情?而且這么多年政府說是打擊,他們依然在那乾?”
老陳所說的“國家政策”,是北海傳銷“行業”內部對“資本運作”、“1040工程”的一種自我解讀。大意為,由外來人口在北海操作近4年的這個項目,實際是由中央操盤,在北部灣布局,暗中實施的一個“國家秘密政策”,目的是利用該項目為北部灣吸聚資金,帶動北部灣的經濟發展,實現中國經濟成長的第四極。
這種上升為“國家戰略”的氛圍,即便不是從事“資本運作”的人,在北海的街頭也能隨意地感受到。牛捆端每到黃昏和夜幕降臨,許多街區的夜市書攤上,便能看到數量繁多、用以介紹“資本運作”的各種期刊、書籍和小冊子,雖然有的印刷裝幀精美,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非法出版物。
7月10日夜,記者花15元錢在書攤上買了兩本《中國特色北部灣資本運作》和《法制下的資本運作》,裡面提到,國家某領導人在一次“傳銷商座談上表示,對正當付槓敬整經營的傳銷企業,提出‘允許存在,限制發展,嚴格管理,低調宣傳’的方針”,“……五級三階制的銷售模式,不是傳銷,但要低調發展,地方政府要保護”。
老陳說,在“組織”里,為了說明地方政府境鴉堡對北海“資本運作”是暗地保護的,對媒體每次報導打擊傳銷的行動,說成“這是國家在調控,假裝打擊,嚇跑那些膽小的,也是為了保護更大的團隊”。
另一個給了老陳信心的是,他在北海生活親眼所見,在北海,到處是操著各種方言的外地人,而這些人“大多數都跟我一樣做這個行業”。在北海的許多住宅小區、賓館酒樓,也隨處可見掛著外地牌照的小轎車。“如果政府真的打擊,把傳銷人員都趕走了,北海就會變成一座空城,當地的商品房、出租屋、餐飲等行業就會一落千丈。”
於是,2009年的夏天,老陳再次從貴州南下北海。這次他換了一個“組織”,倒是沒被打擊過,但業績卻仍然上不去,半年後的他又熬不住了。
組織玄機
“組織”:“這個是國家政策而且是一個秘密的政策跨鍵才,外面的人都不知道,只有您到北海來親自感受,才能領悟這其中的玄機。我國的改革開放,第一極在深圳,深圳改革開放30年,原來只有20萬的本地人口,現在發展到1000多萬,怎么發展起來的?中央給了政策嘛,可以走私,率先搞股票,第一撥到深圳的人,都率先富了起來。第二極在上海,新浦東。
第三極是
渤海灣,
濱海新區,現在非常漂亮。那么第四極就是北部灣。我們現在從事的,就是國家政策性的項目。國家給了北部灣有四大政策,一是外交權,廣西的領導可以直接跟
東協十國交流洽談業務;二是土地改革權;三是行政體制改革權;第四,也是跟這個項目有關的,就是金融制度創新先行先試權。而玄機就在這裡:金融制度創新先行先試權,指的就是虛擬經濟,我們叫資本運作,是1992年國家花了29億從美國引進來的,國內的經濟學家又花了三年時間研究,怎么把它放在我國。1995年國家開始在廣西的
玉林做試點,到1996年下半年才正式移到北海。什麼是資本運作呢?簡單說就是
短平快,帶一小桶水,可以提走一滿桶水。日本戰後就是靠這種模式經濟迅速騰飛,它們叫起搏器,拿到中國來了,我們就叫資本運作。”
血色記憶
2010年7月,
廣西北海。夾雜鹹味的空氣從海邊吹向城市。正午,烈日下的鬧市區人潮如鯽。紅燈閃過,綠燈亮起,蝗蟲般的機車、三輪車將街心淹沒,各種汽笛聲和拉客仔的吆喝聲響成一片。
40多歲的貴州客老陳騎一輛電動車穿行其中。老陳要去的地方,是位於市中心的
北部灣廣場。走進廣場,老陳指著樹蔭一角,告訴記者,兩年前的一個上午,就是在這裡,他的兩個貴州籍老鄉持刀對砍。兩人是兄弟。結果弟弟被當場砍死,哥哥被砍中脖子,用衣服包著傷口逃走。
和老陳一樣,兩兄弟都是從貴州過來搞“資本運作”的。弟弟姓徐,哥哥姓林,兩人是分隨父母姓氏的同胞手足。“小弟把大哥忽悠來,錢投進去了,大哥想把錢要回去沒拿到,差不多7萬-10萬元的樣子,兩個人互相埋怨,小弟就約了大哥到廣場決鬥。”
親歷這場兄弟“決鬥”的老陳還拉過架,但“兩個人已喪失理智,場面殘忍而血腥”。
老陳所述看似離奇的這場兄弟“決鬥”,在當地媒體的報導中得到證實。據記者查閱,在2008年10月31日和2009年6月22日的《
南國早報》上,分別對此事作了連續性報導。其中2009年的後續報導稱:一對貴州親兄弟在
北海市北部灣廣場因傳銷錢財分配產生矛盾,持尖刀鬥毆,弟弟被哥哥刺死。6月19日上午,北海市中級法院對這起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宣判,哥哥林凌被判有期徒刑12年。
“這幾年,很多外地人被忽悠到北海來,搞‘資本運作’,像這樣的悲劇還多得很。”老陳站在兩年前的兇殺地,充滿忿恨。2008年上半年,還在貴州
水城縣經營一家汽車用品店的他,被一個戰友叫來北海旅遊,隨後加入戰友的“組織”搞“資本運作”,兩年先後投入了30多萬,卻收效寥寥。就想把錢要回來,卻一直抽身不得。老陳的怨恨,夾雜著自己的懊悔。
政府說法
打擊傳銷
打擊傳銷,政府態度一直很堅決。中央和自治區領導,無論是從國家利益,從北部灣利益,還是從其他個人利益來講,都不可能對傳銷姑息縱容。北海要建設
宜居城市,傳銷會帶來一系列負面問題,會破壞一個地方的經濟,有些人會說房子好租了,但這些是短暫利益,是沒有遠見的。維護好北海的治安環境,政府絕不可能姑息,更不可能談什麼保護和支持。這些所謂的政策都是傳銷者利用北部灣經濟發展的政策來炒作
外界流傳在北海做傳銷的人數不實。北海本地人有四五十萬,其中市區30多萬,加上流動人口市區共50多萬,公安部門統計的流動人員也才17萬人,不可能有二三十萬人搞傳銷!公安部門統計在北海做傳銷的人員數字是6000多人。
“大量傳銷人員的存在,推動了北海經濟的發展”。傳銷對經濟沒有什麼推動,搞傳銷的人沒有幾個是真正買房的,他只是把錢晃來晃去,一個線騙一個線,上線都把錢拿走了,都買房了他還賺什麼錢?對租房,大量傳銷人員被遣返後,租金會下降一點點,但沒有太大影響。 政府對傳銷其實一直都在打擊,連續端掉了一些大的傳銷窩點,已有大批傳銷人員被逮捕、被刑拘,或被遣送回家。相較以往,北海的傳銷組織和傳銷人員已大大減少
傳銷案例
在執法部門的持續嚴厲打擊下,傳銷蔓延勢頭已有所收斂。傳銷又改頭換面,穿上了“電子商務”、“網路直銷”、“投資理財”、“連鎖經營”等馬甲。除了傳銷的非法本質沒有改變以外,傳銷的蔓延趨勢、運作形式等方面都出現了值得警惕的新動向。
也正是在這一背景下,6月3日,國家工商總局、中央綜治辦、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12個部門聯合發起了規模最大的一次為期3個月的打擊傳銷執法專項行動。《法制日報》視點版今天推出這組報導,揭秘傳銷發展新動向,希望能引起社會的警惕和有關部門的重視。
面對猖獗的傳銷犯罪活動,安徽省合肥市始終保持打擊的高壓態勢,尤其是2012年以來,盤踞在合肥的傳銷組織紛紛被瓦解。合肥市檢察機關認為,這得益於合肥市包河區檢察院辦理的該市第一起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件。這起涉及59人的陳志願等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件,讓執法、司法機關找到了傳銷的軟肋。
據合肥市檢察機關的統計,按照辦理陳志願傳銷案件所掌握的傳銷組織內部機制及
資本運作模式,此後合肥的一些傳銷組織被迅速擊破。從辦理第一起案件到2013年,合肥市檢察機關在辦理違法傳銷犯罪案件中,共審查逮捕175人,提起公訴45人;2013年1月至5月,審查逮捕23人,提起公訴87人。
行業規定所有參加者交3800元作為加盟費,隨後每份以3300元計,最多一人可出資69800元購買21股;加入者每人最多可發展3名下線,通過其傘下人員不斷發展人頭提高業績,以此獲利並得到晉升,級別不同其獲利額度也不同。“
資本運作”分為五個等級:業務員、業務組長、主任、經理、老總(高級經理)。老總之上,根據業績與能力又分三個層級:工資收入累計達100萬元以上者可提名為體系負責人、工資收入累計達200至300萬元以上者可提名為獨立體系負責人、累計收入達1000萬元以上者可提名為行業負責人。
行業規定,新成員每購買一份,其線上的三代以內老總每人均可獲得500元的工資,三代以外的老總則瓜分“公積金和稅款”。根據內部等級不同,其職責許可權也各有分工。
陳志願自加入這一傳銷組織後,以“資本運作”為名,於2007年11月和2008年先後發展了陳志敏、莫大剛等人,陳志敏後又發展了孫某某、彭某及葉某某等人,莫大剛發展了范某某、秦某某及郜某某等人。通過組織其傘下人員直接或間接的發展與“複製”,陳志願、陳志敏在2008年5月已成為老總,二人領導的傳銷組織迅速發展壯大,至2009年2月前後陳志敏已是獨立體系負責人。後二人為逃避廣西打擊傳銷活動的勢頭,於2009年春夏,帶領其傳銷體系陸續遷至合肥,在多處居民小區,繼續從事傳銷活動,其規模從數百人增至近4000人,層級多達25層。
2010年10月,迫於國家打擊傳銷的嚴厲態勢,陳志願與另一“
資本運作”傳銷組織的獨立體系負責人廖懷宇商議,欲將二人領導的傳銷組織在不改變既有運行模式和網路體系情況下,與合法的直銷公司“聯營”,企圖在合法形式之下繼續秘密從事“資本運作”,騙取非法利益。
2011年1月11日,陳志願、陳志敏及其體系內主要成員19人,在合肥某酒店召開會議時,被公安機關一舉查獲。
傳銷特點
新型傳銷案第一個特點是以“家庭”為單位設立傳銷場所。如在陳志願、陳志敏59人案件中,二人於2009年6月至7月左右,將傳銷團隊陸續從南寧遷至合肥。在包河區較偏遠的小區內租房以“家庭”為單位設立傳銷場所。
倪衛紅說,該傳銷模式,不同於傳統的傳銷,首先不以限制人身自由為手段,強行拉人加入傳銷組織,而是通過一系列手段,讓被騙者逐漸放鬆警惕。其中,有這么一個細節:新來人到這個“家”後,上線會當著新來者的面將為其買的新臥具、洗漱用品等一一鋪好、擺好,讓新來者感到“家”的溫暖;其次,針對每個人不同情況採取不同談話方式,並不談傳銷,而是從你曾從事的工作或興趣談起,讓你逐漸放鬆警惕,落入窠穴。
特點二是發展下線猶如細胞分裂。該傳銷組織,雖仍以3800元為一份虛擬份額,讓參加人先交納3800元取得會員資格,但從第二股開始每股為3300元,鼓勵成員一次性購買11股或者21股,其目的是可以直接成為主任,獲取更多返利;發展份數達到一定份額,層級相應提高,提成比例雖有不同,但因份數的增加,其提成也水漲船高。在陳志願傳銷案件中,因不少體系成員在加入傳銷組織前小有產業,因此大多一次性購買21股,起步便是主任,能力突出者用時不到一年即成為A級老總。
正是在利益前景驅使下,一些受騙者心甘情願、死心塌地加入傳銷,並在他人指導、配合下不斷“複製”,將親朋好友一個個拉入傳銷組織。
倪衛紅說,在傳銷組織中,每個成員至多可發展3個下線,3條下線不斷“複製”人員,猶如細胞分裂,組織規模不斷發展、擴大,逐漸形成金字塔式的組織結構,並成為該組織的“
資本運作”模式。
特點三是“薪火傳承”式傳銷組織遊戲規則。該傳銷組織內各層級之間互不往來,僅限於同層級交流,傳銷組織的遊戲規則猶如“薪火傳承”,不同層級掌握不同規則,上線始終掌控最根本的遊戲法則,並有一整套工資提成及獎懲制度予以保障。
工資分配提成方法,“諮詢線”(實際就是輸血線)始終暢通無阻,保證了上線永遠對下線的緊密控制,金字塔的最上層永遠是利益的最大獲利者和持久獲利者。
特點四是參加人員文化程度不斷提高。在前期所查辦的傳銷案件中,被告人文化程度多為國小、國中文化程度,運作模式也較為簡單,屬於粗放型。而在陳志願等59人案件和後期所辦案件中,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提高,既有小有所成的商人、退伍軍人、大學講師,還有一些年輕的大學畢業生。一些人社會閱歷豐富,具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長豐縣檢察院偵查監督科長蔡濤告訴《
法制日報》記者,長豐縣檢察院辦理的一起案件,10名犯罪嫌疑人中有7人是大學畢業生,這背後的原由和後果不能不引起社會更多關注。
特點五是混淆傳銷與直銷,有很大隱蔽性。據辦案檢察官介紹,從所辦的一些案件看,傳銷案件與一些故意傷害、盜竊搶劫刑事案件不同,一是其組織成員較為自律,對當地老百姓干擾較小,禍害行為較小,因此不易引起百姓反感;二是組織者對傳銷人員精神控制較多,有一整套教育、培訓方案對內部人員進行洗腦和調控。
清理打擊
2015年02月10日,“1040陽光工程”在紹興諸暨的一家咖啡館裡開了一場年會,十幾位區域老總都來了,人人都戴著手指粗細的金項鍊,開的不是寶馬就是賓士、奧迪。可沒等年會結束,這十幾號人就被諸暨一鍋端。
2018年7月,香河警方經過十餘天工作,一舉抓獲“1040工程”傳銷組織“商務商會”22名骨幹成員,搗毀傳銷窩點47個,遣返下線人員200餘人。
2019年9月份,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區分局警方獲得線索,之後歷經近2個月調查,逐步摸清其組織架構和行動信息。10月30日凌晨,警方出動300餘名警力,分成7個抓捕小組和4個機動組,對這一傳銷組織的51個窩點進行集中清理,抓獲56名傳銷組織骨幹成員。這56名傳銷組織骨幹成員被依法刑事拘留。涉案金額達1800餘萬元。
老陳所說的“國家政策”,是北海傳銷“行業”內部對“資本運作”、“1040工程”的一種自我解讀。大意為,由外來人口在北海操作近4年的這個項目,實際是由中央操盤,在北部灣布局,暗中實施的一個“國家秘密政策”,目的是利用該項目為北部灣吸聚資金,帶動北部灣的經濟發展,實現中國經濟成長的第四極。
這種上升為“國家戰略”的氛圍,即便不是從事“資本運作”的人,在北海的街頭也能隨意地感受到。每到黃昏和夜幕降臨,許多街區的夜市書攤上,便能看到數量繁多、用以介紹“資本運作”的各種期刊、書籍和小冊子,雖然有的印刷裝幀精美,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非法出版物。
7月10日夜,記者花15元錢在書攤上買了兩本《中國特色北部灣資本運作》和《法制下的資本運作》,裡面提到,國家某領導人在一次“傳銷商座談上表示,對正當經營的傳銷企業,提出‘允許存在,限制發展,嚴格管理,低調宣傳’的方針”,“……五級三階制的銷售模式,不是傳銷,但要低調發展,地方政府要保護”。
老陳說,在“組織”里,為了說明地方政府對北海“資本運作”是暗地保護的,對媒體每次報導打擊傳銷的行動,說成“這是國家在調控,假裝打擊,嚇跑那些膽小的,也是為了保護更大的團隊”。
另一個給了老陳信心的是,他在北海生活親眼所見,在北海,到處是操著各種方言的外地人,而這些人“大多數都跟我一樣做這個行業”。在北海的許多住宅小區、賓館酒樓,也隨處可見掛著外地牌照的小轎車。“如果政府真的打擊,把傳銷人員都趕走了,北海就會變成一座空城,當地的商品房、出租屋、餐飲等行業就會一落千丈。”
於是,2009年的夏天,老陳再次從貴州南下北海。這次他換了一個“組織”,倒是沒被打擊過,但業績卻仍然上不去,半年後的他又熬不住了。
組織玄機
“組織”:“這個是國家政策而且是一個秘密的政策,外面的人都不知道,只有您到北海來親自感受,才能領悟這其中的玄機。我國的改革開放,第一極在深圳,深圳改革開放30年,原來只有20萬的本地人口,現在發展到1000多萬,怎么發展起來的?中央給了政策嘛,可以走私,率先搞股票,第一撥到深圳的人,都率先富了起來。第二極在上海,新浦東。
第三極是
渤海灣,
濱海新區,現在非常漂亮。那么第四極就是北部灣。我們現在從事的,就是國家政策性的項目。國家給了北部灣有四大政策,一是外交權,廣西的領導可以直接跟
東協十國交流洽談業務;二是土地改革權;三是行政體制改革權;第四,也是跟這個項目有關的,就是金融制度創新先行先試權。而玄機就在這裡:金融制度創新先行先試權,指的就是虛擬經濟,我們叫資本運作,是1992年國家花了29億從美國引進來的,國內的經濟學家又花了三年時間研究,怎么把它放在我國。1995年國家開始在廣西的
玉林做試點,到1996年下半年才正式移到北海。什麼是資本運作呢?簡單說就是
短平快,帶一小桶水,可以提走一滿桶水。日本戰後就是靠這種模式經濟迅速騰飛,它們叫起搏器,拿到中國來了,我們就叫資本運作。”
血色記憶
2010年7月,
廣西北海。夾雜鹹味的空氣從海邊吹向城市。正午,烈日下的鬧市區人潮如鯽。紅燈閃過,綠燈亮起,蝗蟲般的機車、三輪車將街心淹沒,各種汽笛聲和拉客仔的吆喝聲響成一片。
40多歲的貴州客老陳騎一輛電動車穿行其中。老陳要去的地方,是位於市中心的
北部灣廣場。走進廣場,老陳指著樹蔭一角,告訴記者,兩年前的一個上午,就是在這裡,他的兩個貴州籍老鄉持刀對砍。兩人是兄弟。結果弟弟被當場砍死,哥哥被砍中脖子,用衣服包著傷口逃走。
和老陳一樣,兩兄弟都是從貴州過來搞“資本運作”的。弟弟姓徐,哥哥姓林,兩人是分隨父母姓氏的同胞手足。“小弟把大哥忽悠來,錢投進去了,大哥想把錢要回去沒拿到,差不多7萬-10萬元的樣子,兩個人互相埋怨,小弟就約了大哥到廣場決鬥。”
親歷這場兄弟“決鬥”的老陳還拉過架,但“兩個人已喪失理智,場面殘忍而血腥”。
老陳所述看似離奇的這場兄弟“決鬥”,在當地媒體的報導中得到證實。據記者查閱,在2008年10月31日和2009年6月22日的《
南國早報》上,分別對此事作了連續性報導。其中2009年的後續報導稱:一對貴州親兄弟在
北海市北部灣廣場因傳銷錢財分配產生矛盾,持尖刀鬥毆,弟弟被哥哥刺死。6月19日上午,北海市中級法院對這起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宣判,哥哥林凌被判有期徒刑12年。
“這幾年,很多外地人被忽悠到北海來,搞‘資本運作’,像這樣的悲劇還多得很。”老陳站在兩年前的兇殺地,充滿忿恨。2008年上半年,還在貴州
水城縣經營一家汽車用品店的他,被一個戰友叫來北海旅遊,隨後加入戰友的“組織”搞“資本運作”,兩年先後投入了30多萬,卻收效寥寥。就想把錢要回來,卻一直抽身不得。老陳的怨恨,夾雜著自己的懊悔。
政府說法
打擊傳銷
打擊傳銷,政府態度一直很堅決。中央和自治區領導,無論是從國家利益,從北部灣利益,還是從其他個人利益來講,都不可能對傳銷姑息縱容。北海要建設
宜居城市,傳銷會帶來一系列負面問題,會破壞一個地方的經濟,有些人會說房子好租了,但這些是短暫利益,是沒有遠見的。維護好北海的治安環境,政府絕不可能姑息,更不可能談什麼保護和支持。這些所謂的政策都是傳銷者利用北部灣經濟發展的政策來炒作
外界流傳在北海做傳銷的人數不實。北海本地人有四五十萬,其中市區30多萬,加上流動人口市區共50多萬,公安部門統計的流動人員也才17萬人,不可能有二三十萬人搞傳銷!公安部門統計在北海做傳銷的人員數字是6000多人。
“大量傳銷人員的存在,推動了北海經濟的發展”。傳銷對經濟沒有什麼推動,搞傳銷的人沒有幾個是真正買房的,他只是把錢晃來晃去,一個線騙一個線,上線都把錢拿走了,都買房了他還賺什麼錢?對租房,大量傳銷人員被遣返後,租金會下降一點點,但沒有太大影響。 政府對傳銷其實一直都在打擊,連續端掉了一些大的傳銷窩點,已有大批傳銷人員被逮捕、被刑拘,或被遣送回家。相較以往,北海的傳銷組織和傳銷人員已大大減少
傳銷案例
在執法部門的持續嚴厲打擊下,傳銷蔓延勢頭已有所收斂。傳銷又改頭換面,穿上了“電子商務”、“網路直銷”、“投資理財”、“連鎖經營”等馬甲。除了傳銷的非法本質沒有改變以外,傳銷的蔓延趨勢、運作形式等方面都出現了值得警惕的新動向。
也正是在這一背景下,6月3日,國家工商總局、中央綜治辦、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12個部門聯合發起了規模最大的一次為期3個月的打擊傳銷執法專項行動。《法制日報》視點版今天推出這組報導,揭秘傳銷發展新動向,希望能引起社會的警惕和有關部門的重視。
面對猖獗的傳銷犯罪活動,安徽省合肥市始終保持打擊的高壓態勢,尤其是2012年以來,盤踞在合肥的傳銷組織紛紛被瓦解。合肥市檢察機關認為,這得益於合肥市包河區檢察院辦理的該市第一起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件。這起涉及59人的陳志願等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件,讓執法、司法機關找到了傳銷的軟肋。
據合肥市檢察機關的統計,按照辦理陳志願傳銷案件所掌握的傳銷組織內部機制及
資本運作模式,此後合肥的一些傳銷組織被迅速擊破。從辦理第一起案件到2013年,合肥市檢察機關在辦理違法傳銷犯罪案件中,共審查逮捕175人,提起公訴45人;2013年1月至5月,審查逮捕23人,提起公訴87人。
行業規定所有參加者交3800元作為加盟費,隨後每份以3300元計,最多一人可出資69800元購買21股;加入者每人最多可發展3名下線,通過其傘下人員不斷發展人頭提高業績,以此獲利並得到晉升,級別不同其獲利額度也不同。“
資本運作”分為五個等級:業務員、業務組長、主任、經理、老總(高級經理)。老總之上,根據業績與能力又分三個層級:工資收入累計達100萬元以上者可提名為體系負責人、工資收入累計達200至300萬元以上者可提名為獨立體系負責人、累計收入達1000萬元以上者可提名為行業負責人。
行業規定,新成員每購買一份,其線上的三代以內老總每人均可獲得500元的工資,三代以外的老總則瓜分“公積金和稅款”。根據內部等級不同,其職責許可權也各有分工。
陳志願自加入這一傳銷組織後,以“資本運作”為名,於2007年11月和2008年先後發展了陳志敏、莫大剛等人,陳志敏後又發展了孫某某、彭某及葉某某等人,莫大剛發展了范某某、秦某某及郜某某等人。通過組織其傘下人員直接或間接的發展與“複製”,陳志願、陳志敏在2008年5月已成為老總,二人領導的傳銷組織迅速發展壯大,至2009年2月前後陳志敏已是獨立體系負責人。後二人為逃避廣西打擊傳銷活動的勢頭,於2009年春夏,帶領其傳銷體系陸續遷至合肥,在多處居民小區,繼續從事傳銷活動,其規模從數百人增至近4000人,層級多達25層。
2010年10月,迫於國家打擊傳銷的嚴厲態勢,陳志願與另一“
資本運作”傳銷組織的獨立體系負責人廖懷宇商議,欲將二人領導的傳銷組織在不改變既有運行模式和網路體系情況下,與合法的直銷公司“聯營”,企圖在合法形式之下繼續秘密從事“資本運作”,騙取非法利益。
2011年1月11日,陳志願、陳志敏及其體系內主要成員19人,在合肥某酒店召開會議時,被公安機關一舉查獲。
傳銷特點
新型傳銷案第一個特點是以“家庭”為單位設立傳銷場所。如在陳志願、陳志敏59人案件中,二人於2009年6月至7月左右,將傳銷團隊陸續從南寧遷至合肥。在包河區較偏遠的小區內租房以“家庭”為單位設立傳銷場所。
倪衛紅說,該傳銷模式,不同於傳統的傳銷,首先不以限制人身自由為手段,強行拉人加入傳銷組織,而是通過一系列手段,讓被騙者逐漸放鬆警惕。其中,有這么一個細節:新來人到這個“家”後,上線會當著新來者的面將為其買的新臥具、洗漱用品等一一鋪好、擺好,讓新來者感到“家”的溫暖;其次,針對每個人不同情況採取不同談話方式,並不談傳銷,而是從你曾從事的工作或興趣談起,讓你逐漸放鬆警惕,落入窠穴。
特點二是發展下線猶如細胞分裂。該傳銷組織,雖仍以3800元為一份虛擬份額,讓參加人先交納3800元取得會員資格,但從第二股開始每股為3300元,鼓勵成員一次性購買11股或者21股,其目的是可以直接成為主任,獲取更多返利;發展份數達到一定份額,層級相應提高,提成比例雖有不同,但因份數的增加,其提成也水漲船高。在陳志願傳銷案件中,因不少體系成員在加入傳銷組織前小有產業,因此大多一次性購買21股,起步便是主任,能力突出者用時不到一年即成為A級老總。
正是在利益前景驅使下,一些受騙者心甘情願、死心塌地加入傳銷,並在他人指導、配合下不斷“複製”,將親朋好友一個個拉入傳銷組織。
倪衛紅說,在傳銷組織中,每個成員至多可發展3個下線,3條下線不斷“複製”人員,猶如細胞分裂,組織規模不斷發展、擴大,逐漸形成金字塔式的組織結構,並成為該組織的“
資本運作”模式。
特點三是“薪火傳承”式傳銷組織遊戲規則。該傳銷組織內各層級之間互不往來,僅限於同層級交流,傳銷組織的遊戲規則猶如“薪火傳承”,不同層級掌握不同規則,上線始終掌控最根本的遊戲法則,並有一整套工資提成及獎懲制度予以保障。
工資分配提成方法,“諮詢線”(實際就是輸血線)始終暢通無阻,保證了上線永遠對下線的緊密控制,金字塔的最上層永遠是利益的最大獲利者和持久獲利者。
特點四是參加人員文化程度不斷提高。在前期所查辦的傳銷案件中,被告人文化程度多為國小、國中文化程度,運作模式也較為簡單,屬於粗放型。而在陳志願等59人案件和後期所辦案件中,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提高,既有小有所成的商人、退伍軍人、大學講師,還有一些年輕的大學畢業生。一些人社會閱歷豐富,具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長豐縣檢察院偵查監督科長蔡濤告訴《
法制日報》記者,長豐縣檢察院辦理的一起案件,10名犯罪嫌疑人中有7人是大學畢業生,這背後的原由和後果不能不引起社會更多關注。
特點五是混淆傳銷與直銷,有很大隱蔽性。據辦案檢察官介紹,從所辦的一些案件看,傳銷案件與一些故意傷害、盜竊搶劫刑事案件不同,一是其組織成員較為自律,對當地老百姓干擾較小,禍害行為較小,因此不易引起百姓反感;二是組織者對傳銷人員精神控制較多,有一整套教育、培訓方案對內部人員進行洗腦和調控。
清理打擊
2015年02月10日,“1040陽光工程”在紹興諸暨的一家咖啡館裡開了一場年會,十幾位區域老總都來了,人人都戴著手指粗細的金項鍊,開的不是寶馬就是賓士、奧迪。可沒等年會結束,這十幾號人就被諸暨一鍋端。
2018年7月,香河警方經過十餘天工作,一舉抓獲“1040工程”傳銷組織“商務商會”22名骨幹成員,搗毀傳銷窩點47個,遣返下線人員200餘人。
2019年9月份,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區分局警方獲得線索,之後歷經近2個月調查,逐步摸清其組織架構和行動信息。10月30日凌晨,警方出動300餘名警力,分成7個抓捕小組和4個機動組,對這一傳銷組織的51個窩點進行集中清理,抓獲56名傳銷組織骨幹成員。這56名傳銷組織骨幹成員被依法刑事拘留。涉案金額達1800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