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

《自貢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是自貢市發布的檔案。

截至2017年底,全市各類污染源數量是3910個(移動源不計入),其中工業源1997個,畜禽規模養場638個,生活源1155個,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112個,以行政區為單位的普查對象數量8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貢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
  • 發布地區:自貢市
普查對象數量
全市普查對象數量3910個(不含移動源)。包括工業源1997個,畜禽規模養殖場638個,生活源1155個,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112個;以行政區為單位的普查對象數量8個。
污染物排放量
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3.25萬噸,氨氮0.13萬噸,總氮0.45萬噸,總磷0.04萬噸,動植物油0.11萬噸,石油類9.27噸,揮發酚18.00克,氰化物252.00克,重金屬0.17噸。
沱江流域(自貢段)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2.64萬噸,氨氮0.11萬噸,總氮0.35萬噸,總磷0.03萬噸,動植物油0.09萬噸,石油類9.03噸,揮發酚15.00克,氰化物192.00克,重金屬0.12噸。
岷江流域(自貢段)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0.61萬噸,氨氮0.02萬噸,總氮0.1萬噸,總磷0.01萬噸,動植物油0.02萬噸,石油類0.24噸,重金屬0.05噸。
釜溪河(含自貢段支流)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學需氧量1.38萬噸,氨氮0.06萬噸,總氮0.21萬噸,總磷0.02萬噸,動植物油0.04萬噸,石油類0.36噸,揮發酚3克,氰化物60.00克,重金屬0.07噸。
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0.44萬噸,氮氧化物1.41萬噸,顆粒物1.09萬噸。本次普查對部分行業和領域揮發性有機物進行了嘗試性調查,排放量0.92萬噸。
重點區域(自貢市全域)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0.44萬噸,氮氧化物1.41萬噸,顆粒物1.09萬噸,揮發性有機物0.92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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