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社會福利和康復治療中心於2020年12月經市委編辦批准掛牌成立,由自貢市精神病人康復院、自貢市社會福利院、自貢市救助管理站、自貢市兒童福利院整合組建而成,為自貢市民政局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掛自貢市精神病人康復醫院和自貢市救助管理站的牌子。中心核定編制77人,現有在編職工66人,聘用制契約人員59人(購買服務人員35人),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規劃財務科、綜合保障科、收養登記服務科、兒童福利與未成年人保護科、救助管理科、反家暴庇護科、護理科、醫務科、醫療保障科、養老服務科、社會工作科、事業發展促進科等14個科室。
(一)協助開展救助管理、養老服務、兒童福利、民政精神衛生等理論研究、業務培訓、技能訓練及宣傳等工作。參與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及孤寡老人、精神障礙患者、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等民政特殊服務對象的調查研究、社工服務。
(二)承擔全市特困精神障礙患者和老人、棄嬰和孤兒、在華無人照顧海外僑胞與外籍華人的救助、供養(收養)、教育、安置、康復、治療等工作。面向社會精神障礙患者、老年人及兒童等群體提供醫養結合、康復治療、托育教育等服務。
(三)承擔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臨時救助、救治、管理、教育、安置、護接送等工作。
(四)承擔對遭受監護侵害、暫時無人監護等未成年人的相關救助工作,依法代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和撤銷監護人資格,履行臨時監護責任。面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散居孤兒開展保護性救助工作。為遭受家暴人員提供臨時庇護場所,依法開展庇護工作。
(五)開展孤殘兒童家庭寄養、孤兒養育狀況以及老年人能力等評估工作,承擔精神障礙患者傷殘等級鑑定、救助管理源頭治理及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等服務性工作,開展精神障礙患者社區康復、居家社區養老、社會心理服務等工作。
(六)承擔救助管理、養老服務、兒童福利、民政精神衛生等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管理維護以及市社會福利和康復治療中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業務拓展延伸等工作。
(七)完成市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任:賴長生
自貢市貢井區筱溪街馬槽塘居委會11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