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四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建設規範

自貢市“四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建設規範(DB5103/T 3-2019)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地方標準,歸口於 自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規定了自貢市“四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建設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基礎建設要求、標誌、安全與應急管理、環境衛生要求、能源管理要求、物業服務。本標準適用於自貢市“四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建設要求。

備案信息,適用範圍,起草單位,起草人,

備案信息

備案號:69769-2020
備案日期:2020-01-15
備案月報: 2020年第1號(總第234號)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自貢市“四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建設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基礎建設要求、標誌、安全與應急管理、環境衛生要求、能源管理要求、物業服務。 本標準適用於自貢市“四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建設要求。

起草單位

自貢市司法局、自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四川智拓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起草人

吳蘭、唐忠明、邱雄、梁曉萍、甘其英、陳亮、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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