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省

自治省(日本語:じちしょう)是日本原中央省廳之一,負責主管地方自治的事務,代表或協助內閣總理大臣(日本語:ないかくそうりだいじん)控制和監督地方政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治省
  • 外文名:じちしょう
  • 所屬日本原中央省廳之一
  • 負責:主管地方自治的事務
日本中央省廳,行政區劃單位,

日本中央省廳

它的任務是:監督地方自治,負責制定有關地方自治和公職選舉方面的制度,並指導地方政府執行;負責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間的聯絡事務。首長為自治大臣(日本語:じちだいじん)。
2001年與郵政省ゆうせいしょう)、總務廳そうむちょう)等合併為總務省(日本語:そうむしょう)。

行政區劃單位

也指一些其他國家行政區劃單位,如:塞爾維亞科索沃自治省(現已獨立);伏伊伏丁那自治省塞爾維亞語Аутономна Покрајина Војводина/Autonomna Pokrajina Vojvodina匈牙利語Vajdaság Autonóm Tartomány,55%為塞爾維亞人,24%為匈牙利人,余為克羅地亞人等其他少數民族,首府諾維薩德塞爾維亞語:Нови Сад,) ;芬蘭奧蘭自治省(首府瑪麗港Mairenhamn,居民2.5萬人,大多以瑞典語為母語,芬蘭國會於1920年通過的《奧蘭自治法案》賦予奧蘭群島極大自治權,規定,奧蘭自治省政治中立,不設軍事設施不得駐守軍隊,其居民獲豁免在芬蘭國防軍兵役)。
伏伊伏丁那自治省 省旗伏伊伏丁那自治省 省旗
奧蘭自治省省徽奧蘭自治省省徽
2009年11月30日塞爾維亞共和國議會通過了關於伏伊伏丁那自治省地位問題的議案,賦予該省廣泛自治權,但同時規定該省不具備獨立國家地位。
在參加投票的163名議員中有137人支持該議案,24人反對。根據該議案,伏伊伏丁那省將擁有象徵性的省旗和省徽,可自行通過預算,能夠與其他國家具有相似地位的地區建立合作關係,但必須奉行塞爾維亞外交政策,尊重塞領土完整和司法體系。伏伊伏丁那還獲準締結地區間協定,參與歐洲和世界的地區性組織,並可在塞爾維亞政府同意的前提下在歐洲國家開設辦事處。 新議案同時規定,所有與該省邊界變動有關的問題均須得到全民公決半數以上通過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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