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廠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指南》(DB4403/T 267-2022)是2022年1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地方標準,歸口於深圳市水務局。
地方標準《自來水廠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指南》(DB4403/T 267-2022)規定了自來水廠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總體要求,明確了工作流程、風險管理組織、風險評估、風險管控、檔案管理、持續改進的相關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指導深圳市範圍內自來水廠開展安全生產領域危險源評估和風險管控工作,不包括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來水廠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指南
- 標準號:DB4403/T 267-2022
- 發布日期:2022-11-02
- 實施日期:2022-12-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C51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60.20
- 技術歸口:深圳市水務局
- 批准發布部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實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的意見》《水利部關於開展水利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指導意見》《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深圳市防患化解公共安全風險和提升應急管理水平工作方案》等檔案要求,同時,《深圳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中明確規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制定風險辨識和分級評估的指引,指導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風險辨識和分級評估”。自來水廠安全生產是城市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環節,涉及有限空間作業、危險化學品儲存與使用,屬於高危企業,生產活動過程中安全風險不容忽視。基於深圳市缺少自來水廠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指引,供水企業相關風險評估工作進展較為緩慢的實際情況,有必要制定地方標準《自來水廠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指南》(DB4403/T 267-2022)。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地方標準《自來水廠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指南》(DB4403/T 267-2022)由深圳市水務局提出並歸口。
- 立項階段
2020年,經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批准,同意《自來水廠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指南》標準立項。同年5月,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組建標準編制工作組,負責指南的編制工作。
- 起草階段
根據任務要求,標準編制工作組首先制定了指南編制工作計畫、編寫大綱,明確任務分工及各階段進度時間。與此同時,小組成員認真學習了《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1.1-2020),認真完成了指南編制前的資料收集、數據分析和自來水廠實地調研工作,並參考借鑑中國其他省、市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相關標準規範,結合深圳市市自來水廠安全管理的實際,於2020年7月完成了《自來水廠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指南》(徵求意見稿)。
- 修改完善階段
起草工作組對收集到的意見進行了認真的分析和處理,採納0條,部分採納0條,未採納3條,形成指南送審初稿。2020年9月30日,通過深圳市水務局技術委員會專業組初步審查;10月16日,深圳市水務局技術處組織召開專家評審會,會後根據專家意見進行修改完善;11月20日,通過深圳市水務局技術委員會決策審議,會後繼續對標準進行完善,形成送審稿。
- 發布實施
2022年11月2日,地方標準《自來水廠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指南》(DB4403/T 267-2022)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2年12月1日,地方標準《自來水廠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指南》(DB4403/T 267-2022)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自來水廠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指南》(DB4403/T 267-2022)按照《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的規定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水務局、深圳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劉非非、曹楊、袁慶華、張立陽、袁憶博、高珊、楊群、張炳坤、王雁梅、王偉東、羅嘉宏、姜珊珊、何婧潔、徐文冰、宋鑫、羅文。
標準目次
前言 | Ⅲ |
---|---|
1 範圍 | 1 |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 術語和定義 | 1 |
4 總體要求 | 2 |
5 工作流程 | 3 |
6 風險管理組織 | 5 |
7 風險評估 | 6 |
8 風險管控 | 11 |
9 檔案管理 | 13 |
10 持續改進 | 21 |
附錄A(資料性)風險評估方法介紹 | 22 |
附錄B(資料性)風險清單(示例) | 29 |
附錄C(規範性)風險公告 | 85 |
參考文獻 | 93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自來水廠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指南》(DB4403/T 267-2022)規定了自來水廠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總體要求,明確了工作流程、風險管理組織、風險評估、風險管控、檔案管理、持續改進的相關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指導深圳市範圍內自來水廠開展安全生產領域危險源評估和風險管控工作,不包括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引用檔案
GB 2894-2008 安全標誌及其使用導則 GB/T 6441-1986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 GB/T 13861-2022 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自來水廠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指南》(DB4403/T 267-2022)的制定和實施,規範、指導供水企業開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督促供水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範事故發生,為“雙區”建設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