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釋工

臨釋工

“臨時工”成了替罪羊的代名詞,互動網友將“臨時工”稱為“臨釋工”,凡是有關方面丟人現眼、出乖露醜之時,都將由“臨時工”墊背、頂罪、背黑鍋,需要給大眾解釋時將所有罪責推諉到“臨時工”身上即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釋工
  • 對應:計畫經濟時期
  • 屬性:固定工、契約工
  • 對象:臨時性、季節性用工
釋意,事件,

釋意

臨時工,原是計畫經濟時期的概念,是與固定工、契約工相對應的一種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使用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現在的臨時工是沒有地位的象徵。在一個單位或者企業里,裡面的臨時工是三等公民。他們沒有身份,沒有地位,沒有發言權,擁有的只有幹活和背黑鍋被罵的權利。

事件

臨釋工
臨釋工
輸入“出事+臨時工”,搜尋一下有幾萬個相關網頁。出事的司機是“臨時工”,出事的教師是“臨時工”,出事的警察還是“臨時工”……有個亂用不存在的“177條法規”判案的法官,居然也有“臨時工”身份,有人說,把出事者“定性”為臨時工,可以保全單位的顏面,推卸責任。
凡是牽涉到政府部門工作作風或違規執法的問題,最後被處罰的多數都是“臨時工”或“實習生”,這已經成為不成文的慣例。要找替罪羊時“臨時工”們經常會被推上第一線,但立功受獎的好事卻總是輪不到他們。“臨時工”與“正式工”境遇兩重天除了部分領導根深蒂固的“身份”觀念在作怪外,恐怕還是離不開“利益”兩字。“臨時工”無權無勢,給兩個小錢就能打發(由於沒有正式編制,重新安排就業也不困難)。而“正式工”多半有著這樣那樣的關係,一旦處理不好,難免會引火燒身。“臨時工”就成了有關部門的最好藉口。
事實上,按照現行的勞動法規,臨時工早就已成為“歷史文物”。更何況,就算你認為他們是臨時工,那臨時工總得有人帶、有人管吧,那么,現在臨時工出事了,帶著、管著的正式工甚至是領導們,難道能逃脫其咎嗎?難道處理了臨時工就能敷衍塞責嗎?那些責任追究制度、問責機制,就是為那些臨時工度身打造的嗎?
為什麼有的單位“喜歡”使用臨時工?一來,當有人出事了,臨時工可以“頂上”;二來,支付臨時工的工資待遇很低。當然,也不排除單位里根本沒有臨時工,甚至個個都是公務員,只是在特殊時期、關鍵時候,臨時工的稱謂必須“客串”一下,或者必須“挺身而出”,反正“臨時工”的“名聲不好”,再多一次“出事記錄”也無所謂。臨時工成了“背黑鍋”、“替罪羊”的代名詞。
出事的總是“臨時工”,不出事的總是“臨時用工”的單位;惹禍的總是“臨時工”,不惹禍的總是“臨時用工”的單位。這是法治社會所不能容忍的。“臨時工”不堪“重責”,法律早就應該為臨時工“維權”了,尤其是這種“侵害名譽權”。徹底清理並糾正違法違規使用臨時工,就是維護法律的威嚴,就是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就是維護勞動者就業尊嚴,更是不再出現“臨時工頂缸”鬧劇的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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