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翔區科技局

臨翔區科技局是臨翔區的一個政府部門,需要履行貫徹實施黨和國家的科技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省、市的有關政策、規定;研究制定我區科技發展戰略、規劃和計畫;負責指導各有關部門擬定科技計畫等的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翔區科技局
  • 地點臨翔區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黨和國家的科技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省、市的有關政策、規定;研究制定我區科技發展戰略、規劃和計畫;負責指導各有關部門擬定科技計畫。
(二)負責制定全區農村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引進、開發先進的農業科學技術,促進農業和農村科技進步,推動農業產業化和農業經濟成長。
(三)負責試驗、開發、引進、示範新能源(如沼氣、節能灶等)技術,指導、管理等配套服務工作。
(四)負責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內企業科技進步工作,推動產、學、研結合,強化高新技術的引進、套用、開發與推廣,促進企業技術進步。
(五)負責組織全區科技項目,申報省和國家各類科研課題和科技計畫,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全區的科學技術普及工作,開展科技宣傳、科技諮詢、科學教育、科技培訓、提高全民科技素質。
(七)負責管理全區科技三項費;監督檢查課題和項目經費使用情況。
(八)積極做好專利工作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九)負責組織專家對先進科學技術引進、重大技術改造、重點工程建設進行前期調研、論證、評估,為區委、區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十)負責規劃全區科研機構的布局及發展方向,對區級科研、試驗、示範工作進行指導。
(十一)負責組織實施天然藥業種植,指導、管理天然藥業建設工作,培育我區天然藥業支柱產業。
(十二)負責組織參與省院省校科技合作,推動與院校科技合作的進程;
(十三)負責全區智慧財產權相關管理工作。
(十四)指導協調全區各部門和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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