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職能調整
劃出的職能:
1、法制、旅遊工作職能,分別劃入縣法制辦和縣
文化局。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縣政府辦的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名義發布的公文。
(二)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請示縣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三)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或辦理公文的需要,對縣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五)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區)政府(管委會)對國務院的方針、政策以及對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檔案、縣政府會議決定事項、縣政府領導重要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進行跟蹤調研,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六)督促、檢查、指導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區)政府(管委會)的政務公開工作。
(七)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縣政府領導的重要講話。
(九)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和縣政府的工作部署,對涉及全縣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課題進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收集、整理、傳遞政務信息,為縣政府領導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信息服務。
(十一)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貫徹落實縣人大常委會決定、決議的情況。
(十二)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區)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三)負責縣政府機關大院行政事務、安全保衛和有關接待工作,為縣政府領導服務。
(十四)管理縣糧食局和縣統計局,為主管理縣信訪局。
(十五)負責全縣外事、僑務工作。
(十六)辦理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負責
姓 名
| 性別
| 職 務
| 電子郵件
|
龔金宏
| 男
| 主任、書記
| |
薛 浩
| 男
| 副主任、政務中心主任
| |
寧秀元
| 男
| 副主任
| |
吳恰山
| 男
| 副主任
| |
林澤生
| 男
| 副主任、信訪局長
| |
陳德謙
| 男
| 副主任、接待處主任
| |
黃秋雲
| 男
| 副主任
| |
劉淑群
| 女
| 紀檢組長
| |
內設機構
秘書組
| 值班室
| 綜合組
| 調研組
| 機關事務管理組
|
政工組
| 督查室
| 聯絡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