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港開發區管委會

臨港開發區管委會
一、區級部門
1.黨政辦公室
負責履行開發區黨的建設、黨政運行、組織、宣傳、統戰、政法、目標督查、綜合治理、制度建設、信訪維穩、後勤保障等綜合管理職責。
2.紀工委監察審計局
紀工委監察審計局負責開發區黨的紀律檢查、政府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其主要職責為:主管全區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省、市和區黨工委、管委會關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協助區黨工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維護黨的章程和黨內法規,對黨員領導幹部行使權力進行監督;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及各級政府決議、命令的執行情況;檢查和處理黨組織和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受理黨員幹部不服黨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督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對黨員幹部進行廉政和遵紀守法教育;檢查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對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國家建設工程項目、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專項基金和資金、國有及國有控投企業進行審計監督;承辦區黨工委、管委會和市紀委、市監察局、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3.發展策劃投資服務局
負責履行發展改革、統計、物價、農村經濟、旅遊發展、水土保持等管理職責。負責編制開發區產業發展總體規劃,研究城鄉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產業政策,研究開發區運行中的問題及對策。
4.經濟貿易科技局
負責履行工業經濟和信息化、商貿物流、科學技術、安全生產等管理職責。
5.規劃建設環保局(交通運輸局)
負責履行規劃建設、環境保護、交通運輸、港口建設及運營、市政設施、風景園林綠化、人防氣象、防震減災、工程質量監督等管理職責。
6.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負責開發區的人事人才、機構編制、外事僑務、人才資源開發、人員流動、勞資福利、人事檔案、就業服務、教育培訓、退休人員等管理工作。
7.國土房管分局
負責國土資源和房地產管理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貫徹;負責修編、修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保護和利用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負責基本農田保護區劃定和耕地保護工作。負責建設用地預審的有關工作;負責編制徵收農村集體土地報批方案後按法定程式上報審批。負責轄區內農民建房宅基地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租賃的審核報批工作,按法定程式批准後組織實施供地。負責土地確權、登記和《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所有權證》、《集體土地使用證》和《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的核發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和管理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負責依法管理儲備土地、礦產資源和地質環境。負責房地產行業管理工作,包括房地產開發、銷售、房屋交易的監督管路和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黨的資質備案管理及房地產測繪管理和指導。負責房屋產權的登記發證工作,參與調解房產權屬糾紛。負責國土資源、房地產行政執法監察和信訪穩定工作。承辦開發區管委會和市國土資源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8.公安局分局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保護國有、集體所有、公民私有合法財產和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負責公安偵查、案件查處、戶籍管理、公安警衛、治安保衛、法制建設、隊伍建設、警務督察、後勤裝備、騷亂和群體性突發事件、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等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辦理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案件。負責承辦開發區管委會、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9.財政局
負責組織開發區的財政收支,編制財政收支預決算,保障財政運轉;負責統籌安排開發區融資工作,保障建設資金需要;管理區內國有控股、參股企業,代行國有出資人職責。
10.社會事務工作局
負責開發區社會事業管理工作,含民政、殘聯、司法、教育、文化、衛生、計生、廣電、體育、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等工作。
11.行政執法支隊
負責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愛國衛生、城鄉環境治理、市容管理、環衛清掃保潔、市政設施維護管理及執法工作;組織實施城市管理重大執法工作。目前重點承擔規劃、建設、環保、交通、市容、環衛、安監等管理方面的有關執法工作。
12.投資促進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對外開放、招商引資以及經濟合作的方針政策。結合開發區實際,研究擬定招商引資相關規定和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區招商引資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建立招商引資目標管理體系;負責實施全區“走出去”與“引進來”戰略;負責全區重大招商項目調研,提供招商引資“直通車”服務,做好項目簽約落地前的跟蹤、協調、服務工作。
13.國稅局
負責轄區納稅人增值稅、消費稅、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新辦內資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儲蓄)、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負責轄區國稅稅收政策、法規的宣傳和貫徹落實、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金稅工程推廣套用、涉外稅收管理、反避稅調查、稅收協定執行;負責對轄區納稅人實施稅源監控管理、日常管理性檢查、稅收分析和評估、稅法宣傳、政策輔導和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和數據採集分析、納稅服務以及進行稅收預測分析工作;負責稅務違法案件檢查工作、稅收專項檢查,促進開發區經濟持續穩定發展。
14.地稅局
下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4個稅務所,負責轄區納稅人營業稅(營改增稅目除外)、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契稅、車船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菸葉稅、資源稅、耕地占用稅等13個地方稅種的徵收管理;負責轄區納稅人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工會經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價格調節基金、罰沒收入及其他等7個基金附加的徵收管理;負責轄區地稅稅收政策、法規的宣傳和貫徹落實、普通發票的管理;負責對轄區納稅人實施稅源監控管理、日常管理性檢查、稅收分析和評估、稅法宣傳、政策輔導和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和數據採集分析、納稅服務以及進行稅收預測分析工作。
15.工商分局
負責各類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及各類市場的監督管理;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及網路商品交易行為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和網路體系建設工作,依法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傳銷案件,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和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動產抵押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商標註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16.質監分局 負責轄區內的質量技術監督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轄區內標準化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的計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工作;貫徹實施安全認證產品強制性監督管理工作。
二、下轄街道
開發區下轄街道2個,即白沙灣街道、沙坪街道。主要職責為:負責轄區內的安全生產、信訪維穩、房屋徵收與補償、計畫生育、民政、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環境衛生等工作。
(一)白沙灣街道(設黨工委、辦事處)
(二)沙坪街道(設黨工委、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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