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沭縣統計局是主管全縣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負責對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為縣委、縣政府科學決策和國民經濟巨觀管理提供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沭縣統計局
- 外文名:Linshu County Bureau of Statistics
- 工作內容:主管全縣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 內設科室:6個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制定全縣統計調查計畫和統計工作現代化建設規劃,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檢查監督全縣統計法規的實施。
二、貫徹實施全國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貫徹實施省、市統計局制定的全省、全市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及審定的部門統計標準,根據我縣具體情況和工作需要,在不違背上級統計部門規定的前提下,對統計報表制度和部門統計標準,作必要的修改和補充。
三、在縣政府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的縣情縣力普查,領導和協調全縣城市和農村社會經濟調查。
四、蒐集、整理、提供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其它有關部門提供諮詢建議。
五、蒐集、整理、提供外縣(市)基本統計資料,對外縣(市)社會經濟發展情況進行研究。
六、審查、指導縣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以及頒發的統計調查表。
七、檢查、審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
八、領導和管理縣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
九、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
十、統一管理上級和縣財政撥付的統計事業費。
十一、組織指導全縣統計幹部教育、統計專業知識培訓、統計科學研究、統計諮詢服務和統計書刊的出版工作。
機構設定
臨沭縣統計局下設辦公室、綜合科、投資科、法規科、計算站、能源科六個職能科室;隸屬統計局的二級單位有企調隊、農調隊、城調隊、服務業調查中心,其中企調隊、農調隊為副科級單位,城調隊、服務業調查中心為正股級單位。全局共有幹部職工33人,其中內退5名,中級技術職稱的14人,大專以上學歷的31人。全縣有12個鄉鎮統計辦公室,為全額撥款單位,由縣統計局和鄉鎮政府統一管理。
(一)辦公室職責
1、負責會議記錄和議定事項的檢查督辦。
2、負責全縣統計工作會議的籌備組織,草擬統計工作檔案。
3、負責行政文秘、財務、檔案管理及保密工作。
4、組織管理政府統計系統的政務信息工作。
5、負責檔案收發、傳閱、登記管理工作。
6、負責內外協調工作。
7、統一管理檔案及各種報表等資料的印刷。
8、組織全縣統計人員上崗培訓、繼續教育和資格考試工作。
9、負責行政後勤服務、接待和車輛管理工作。
10、負責辦公用品的採購、領用和保管工作。
11、負責日常考勤工作。
12、負責整理本科室有關的各類檔案。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二)綜合科崗位職責
1、匯集、審定和管理巨觀統計數據。
2、提供發布統計信息,撰寫統計綜合分析報告。
3、協調統計業務,編輯統計資料。
4、建立管理全縣綜合統計資料庫。
5、組織對縣局、鄉鎮的統計業務考核。
6、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編制季度、年度國內生產總值報表,提供數據資料和分析報告。
7、組織實施投入產出調查;編制資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和經濟循環帳戶。
8、負責全縣統計方法制度的設計與管理工作。
9、負責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的整理、編輯和利用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三)法規科職責
1、負責統計法律、法規以及與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各級統計人員和檢查員的普法培訓。
2、參與制定統計法律、法規的調查研究,擬定地方統計管理規章、制度,指導系統內的法制建設。
3、制定統計執法檢查計畫及檢查實施方案,按法律程式組織查處統計違法案件,使統計行政辦案正確率達100%;負責對查處案件法律文書的統一使用以及統計違法案件材料及科內檔案、資料的整理、立卷、歸檔;建立登記備案制度,及時完成各種表格上報任務。
4、負責本系統辦理案件的審核、行政訴訟、錯案糾正。
5、組織開展統計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監督檢查,當好領導法律、法規的參謀。
6、搞好統計管理登記的各項工作和各鄉鎮及業務科室的普法、執法等情況的考核評比工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四)投資科職責
1、負責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報表制度,擬定工作計畫和有關檔案。
2、負責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統計調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
3、對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按時完成年報和各項定期報表任務。
4、組織指導協調各鄉鎮、縣直各部門的有關專業統計和基層單位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培訓基層統計人員。
5、參與統計執法檢查。
6、負責組織有關課題的調查研究及統計分析工作。
7、負責整理本科室有關的各類檔案。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五)能源科職責
1、研究建立全縣能源統計調查制度和監測評價體系,制定統計標準;
2、組織實施全省能源利用情況的統計調查;
3、開展對全縣節能降耗和能源生產、供應、消費情況的監測評價和分析研究;
4、進行全縣能源平衡核算和編制能源平衡表;
5、對全縣能耗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和數據的發布;
6、跟蹤監測重點能耗企業節能情況;
7、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和鄉鎮開展能源統計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六)服務業調查中心職責
1. 根據國家、省、市的要求,按照服務業統計調查制度,組織實施全縣服務業統計調查工作。
2.研究解決服務業統計制度方法和專業技術方面的各類問題,負責服務業名錄庫的更新維護,建立服務業抽樣調查體系,制定調查樣板輪換制度。
3.準確、及時、系統地蒐集、整理和編印服務業統計調查資料和專項調查資料, 開展相關的統計分析研究。
4.協調和指導鎮、村(居)委會有關統計調查工作,負責對各級調查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組織指導工作。
5.承擔地方政府、上級統計部門及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統計調查工作。
(七)計算站職責
1、制定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統計網路管理辦法。
2、制定全縣統計系統資料庫建設方案,負責建設縣局資料庫。
3、承擔普查、重大調查的數據處理任務,並為局隊、各科室數據處理提供技術支持。
5、負責縣局統計網站的建設、更新,督促有關科室、鄉鎮定期載入網上信息,並有效地開發利用,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服務。
6、負責組織全縣統計系統計算機業務培訓。對全縣統計系統的計算機網路設備的配備提出指導意見。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八)臨沭縣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職責
承擔省、市、縣三級農村社會經濟調查任務。
1、組織實施全縣農林牧漁業生產情況的調查與統計工作。
2、組織實施全縣農村住戶調查工作。
3、組織實施縣、鄉鎮、村社會經濟基本情況及縣域經濟監測等情況的調查與統計工作。
4、負責完成省、市、縣三級布置的臨時調查任務。
5、向市農調隊、縣委、縣政府及社會各界提供有關重大的農村社會經濟信息。
6、指導、檢查各鄉鎮農村社會經濟統計調查工作。
7、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臨時性調查任務。
(九)臨沭縣企業調查隊職責
1、負責全縣規模以上工業的產值與產量、銷售與庫存、經濟效益、能源消耗、工業科技、高新技術、價格調查等情況的月報、季報和年報,負責郵政、通信、交通運輸企業的季報、年報。
2、負責全縣規模以下工業的抽樣框維護、規模以下工業樣本點台帳的建立、樣本報表的核實和驗收以及數據的匯總、評估、上報等各項工作。
3、承擔省市縣各級領導隨時布置和交辦的相關的各種定期調查和專項調查任務。包括企業景氣調查、企業集團調查和國內旅遊抽樣調查等工作,上報各種重要統計信息和統計分析。
(十)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職責
1、負責組織實施城市居民生活調查,了解城市居民家庭人口、就業、收入、消費、儲蓄、手存現金、商品需求和住房等變化情況,為黨委政府制定勞動力就業、工資和資金社會福利、貨幣流通、商品生產和供應等政策提供依據。
2、利用城市住戶調查資料推斷人均收入、負擔係數等有關指標,為計算社會商品購買力、研究國民收入分配比例以及確定零售價指數中各類商品權數提供依據。
3、貫徹省隊流通消費價格、商品零售價格調查、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等各項調查統計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流通消費價格調查方案;定期蒐集整理上報及提供各類價格調查統計資料並進行分析研究,負責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為黨政領導和社會各界提供有關價格指數數據和文字分析資料。
4、完成城市年報工作;組織實施城市化進程和小康監測工作。
5、開展對城市社會經濟問題的分析研究,向各級黨政領導和社會公眾提供統計調查資料和信息。
6、負責整理本科室有關的各類檔案。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