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規劃、標準。協助做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等工作。
(二)監督管理全區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負責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的貫徹落實,落實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執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險制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組織實施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等政策,組織實施相關價格、收費標準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區相關政策的建議。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藥品、大型醫療設備和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
(七)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組織擬訂和完善全區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按照中央、省、市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完善全區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醫保籌資和報銷調整機制,推行按病種付費為主的複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職責分工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區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領導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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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工負責機關事務、機關黨建、待遇保障、定點機構管理、基金監管和稽查等方面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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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工負責藥品和醫療服務機構價格管理、藥械招標採購、醫療救助、醫保扶貧、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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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工負責基金管理、待遇核算、征繳、稽核統計、信息化建設、市民服務熱線等方面的工作。 |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規劃財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