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蘭山區農業農村局

臨沂市蘭山區農業農村局

臨沂市蘭山區農業農村局,是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貫徹黨中央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市委、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沂市蘭山區農業農村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部門: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臨沂市蘭山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農業農村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戰略、規劃和政策。參與擬訂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擔保、進出口等政策,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推進全區農業依法行政工作。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負責牽頭組織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指導全區農村綜合改革,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負責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
(四)指導全區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和主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區種植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畜牧獸醫等農業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全區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畜牧獸醫監督管理工作。推動全區農業機械化發展。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指導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信用體系建設,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提出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
(七)組織全區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以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負責有關野生植物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全區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負責農作物種子、農藥、漁業苗種、食用菌種、蠶種的監督管理以及肥料、農用膜有關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監測、發布農業災情,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指導全區動物、農業植物和水生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全區動物、農業植物和水生動植物防疫檢疫有關工作。參與擬訂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負責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組織編制區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監督管理農業投資項目。
(十一)推動全區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指導全區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有關工作。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有關工作。
(十三)指導推動農業對外合作。參與擬訂農業對外合作政策,指導農業外向型經濟發展。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負責全區扶貧開發工作。擬訂全區扶貧開發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扶貧資金使用和項目實施。組織開展全區扶貧對象動態調整。協調組織區直有關部門扶貧工作,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扶貧。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工作考核。負責扶貧開發培訓和宣傳。
(十五)指導監督全區農業農村、畜牧獸醫、農業機械管理(包括農用運輸車管理)、漁業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1、按照黨中央、省、市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農業投資項目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2、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農業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現代高效農業發展,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3、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公務接待、公務用車管理等局日常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黨建和群團工作。
政策法規與綜合改革科
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檔案合法性審查、普法宣傳工作。指導、監督各鎮街道、經開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開展全區農業農村問題調研,提出深化農業農村改革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集體經濟發展。
發展規劃科
承擔推動農業新舊動能轉換和綠色發展有關工作。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美麗鄉村建設。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推動農村產業化經營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參與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種植業管理科
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以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承擔農作物各類補貼工作,調度發布農情信息。承擔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和農業植物檢疫工作。組織開展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組織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工作。指導全區農田建設管理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
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優質農產品基地、品牌建設工作,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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