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蘭山區審計局

臨沂市蘭山區審計局

臨沂市蘭山區審計局,是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沂市蘭山區審計局
  • 辦公地址:臨沂市蘭山區金雀山路57號蘭山區政府大院10號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者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包括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省市區有關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決算草案,區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上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區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區投資和以區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區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區屬國有和國有資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金融機構的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區政府駐境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按規定對區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三)組織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以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區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開展“三公”經費、會議費使用和樓堂館所建設等方面審計調查。
(四)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者區政府裁決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五)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六)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
(七)指導開展全區村社區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八)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掛黨建辦公室、區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牌子)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調研、信息化、統計、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按照規定管理本系統財務經費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經費、資產管理等工作。對審計成果進行整理研究和綜合利用。聯繫特約審計員。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群團工作等。按照規定管理本單位人事工作,負責本單位教育培訓和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局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財政金融審計科(掛電子數據審計科、信息科牌子)
負責組織審計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省市區有關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審計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決算草案,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上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擬訂年度審計項目計畫,管理本系統審計項目計畫。起草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起草年度區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審計工作報告。按照規定組織稅收征管等審計。負責組織審計區屬國有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組織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數據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組織對有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網路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的審計。
行政事業與社會保障審計科(掛企業與農業農村審計科牌子)
擬訂行政事業審計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綜合行政事業審計工作情況。負責審計有關區直部門(單位)及其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負責組織審計區直有關部門單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的專項資金。負責審計區政府相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其他單位受區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負責組織審計區屬國有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負責組織審計區屬國有和國有資本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金融機構的境外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組織審計區政府駐境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以及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負責組織審計區農業農村、扶貧開發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負責組織開展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
經濟責任與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掛法規科、執行科牌子)
負責組織對區管領導幹部以及依法屬於區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負責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承擔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審計區投資和以區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審理覆核有關審計業務事項。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對全區審計系統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和優秀審計項目評選工作。 督促被審計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根據審計結果進行整改,落實審計結論,執行審計決定。辦理審計移送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事項。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工作。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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