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民健康政策和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有關法律法規,擬訂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擬訂區域衛生健康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全區傳染病防治及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擬訂全區健康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健康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推動健康新業態發展。承擔新舊動能轉換衛生健康行業有關具體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全區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依法依規履行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七)制定全區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執行上級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負責全區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建設和諧醫患關係。
(八)負責全區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負責全區中醫藥工作,擬訂全區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研究開發和合理利用。
(十)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一)負責區委、區政府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區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等的日常工作。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貫徹落實健康臨沂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堅持中西醫並重,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
1.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
2.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
3.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4.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5.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加快中醫藥傳承發展,促進全民健康。
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民政局的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組織起草維護老年人權益的政策措施以及全區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全區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區養老服務工作,起草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和政府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2.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分工。(1)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企業標準備案。根據國家和省、市、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組織制定、實施全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區衛生健康局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確定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技術機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協助區衛生健康局收集相關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信息和資料,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在組織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立即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2)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對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作業場所,清洗消毒設備或者設施,生產用水和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餐具、飲具的出廠檢驗,餐具、飲具的包裝標識進行監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餐飲單位自行洗消的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進行監管。兩部門要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在監管工作中發現餐具、飲具不合格的,應當及時相互通報。(3)區衛生健康局在調查處理傳染病或者其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發現與食品安全相關的信息,應當及時通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4)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區衛生健康局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推動使用環節的藥品、醫療器械追溯體系建設。
3.與區醫保局的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區醫保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人事法規科、財務審計科、黨建工作科牌子)。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公務接待、公務用車管理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和隊伍建設等工作。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以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組織開展衛生健康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相關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及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對口支援工作。牽頭推進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
(二)疾病預防控制科(掛政法監督科、衛生應急辦公室牌子)。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方面對重大疾病實施綜合防控與干預,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實施突發公共事件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承擔區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指導全區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相關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組織起草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提出建議。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制宣傳等相關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擬訂監督工作規範、計畫、重大專項整治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職業衛生等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負責衛生健康執法指導監督、大案要案督辦、跨區域重大案件組織協調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食品安全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擔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承擔重要外賓的醫療安排工作。
(三)醫政醫藥管理科(掛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科、中醫藥管理科牌子)。擬訂醫療機構以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醫療機構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能力建設。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辦醫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組織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監測,制定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政策並協調實施。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擬訂全區中醫藥有關政策、規劃、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對全區醫療機構、養老機構中醫藥工作進行指導。組織中醫藥法規政策調查研究工作。負責中醫藥教育、人才培訓以及科研相關工作。負責中醫藥公共衛生項目管理和績效考核工作。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負責中醫藥健康服務、健康旅遊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負責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和科普宣傳等工作。
(四)基層衛生健康科(掛婦幼健康科、規劃信息宣傳科牌子)。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落實,指導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承擔全區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並落實生育政策,推動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制度落實,建立和落實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擬訂全區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區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貫徹落實健康臨沂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以及信息化工作,開展衛生健康統計。承擔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承擔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行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五)老齡健康科(掛醫養健康產業科牌子)。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全區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維護老年人權益的相關政策以及全區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全區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組織擬訂全區健康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健康產業項目、產業集群、產業基地建設,督促重大產業項目實施。協調健康產業與相關產業融合,推動健康新業態發展。擬訂全區保健工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區委、區政府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
現任領導
臨沂市羅莊區衛生健康局局長:朱振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