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組織總結會員企業創新發展和經營管理方面的經驗,加強會員企業之間的聯誼協作,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沂市政協委員企業家聯誼會
- 宗旨: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 地址:臨沂市北城新區天元商務大廈
- 成立時間:2012年5月11日
協會簡介,協會章程,
協會簡介
本會職能和任務
(一)宣傳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組織總結會員企業創新發展和經營管理方面的經驗,加強會員企業之間的聯誼協作,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二)組織會員參加各類展覽展銷、考察和有關會議,擴大對外交流與合作。為會員企業組織各類洽談會、聯您歡愉誼會等,幫助會員招商引資,開拓市場;
(三)加強會員之間,會員與政府部門、社會各界的聯繫交流與合作,破解會員企業發展難題,擴大會員的交往範圍和社會影響;
(四)開展調查研究和理論政策研討,舉辦各種講座、報告會、研討會、培訓班等,幫助會員提高決策水平和經營管理水平;
(五)根據會員要求,組織有關方面的專家對會員企業管理模式和項目進行考察論證,為會員企業創新發展出謀劃策;
(六)編輯發行臨沂市政協委員企業家聯誼會會刊,開闢臨沂政協網站“委員企業家聯誼會”版塊,提供企業形象策劃、信息服務和交流;
(七)反映會員意願,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八)幫助會員單位協調解決有關疑難問題;
(九)辦理會員企業和有關部門委託的事項。
(二)組織會員參加各類展覽展銷、考察和有關會議,擴大對外交流與合作。為會員企業組織各類洽談會、聯您歡愉誼會等,幫助會員招商引資,開拓市場;
(三)加強會員之間,會員與政府部門、社會各界的聯繫交流與合作,破解會員企業發展難題,擴大會員的交往範圍和社會影響;
(四)開展調查研究和理論政策研討,舉辦各種講座、報告會、研討會、培訓班等,幫助會員提高決策水平和經營管理水平;
(五)根據會員要求,組織有關方面的專家對會員企業管理模式和項目進行考察論證,為會員企業創新發展出謀劃策;
(六)編輯發行臨沂市政協委員企業家聯誼會會刊,開闢臨沂政協網站“委員企業家聯誼會”版塊,提供企業形象策劃、信息服務和交流;
(七)反映會員意願,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八)幫助會員單位協調解決有關疑難問題;
(九)辦理會員企業和有關部門委託的事項。
協會章程
臨沂市政協委員企業家聯誼會章程
(草案)
(2012年5月11日臨沂市政協委員企業家聯誼會
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
(草案)
(2012年5月11日臨沂市政協委員企業家聯誼會
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臨沂市政協委員企業家聯誼會。
第二條 本會由臨沂市政協直接管理。
第三條 本會宗旨:依據國家法律、政策和有關規定,充分發揮政協委員企業家的優勢,積極為會員服務,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加強會員與政府部門及社會各界的聯誼交流,推動會員企業參與各類經濟交流與合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促進會員企業做大做強。
第四條 本會住所在臨沂市北城新區天元商務大廈。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臨沂市政協委員企業家聯誼會。
第二條 本會由臨沂市政協直接管理。
第三條 本會宗旨:依據國家法律、政策和有關規定,充分發揮政協委員企業家的優勢,積極為會員服務,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加強會員與政府部門及社會各界的聯誼交流,推動會員企業參與各類經濟交流與合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促進會員企業做大做強。
第四條 本會住所在臨沂市北城新區天元商務大廈。
第二章 職能和任務
第五條 本會職能和任務:
(一)宣傳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組織總結會員企業創新發展和經營管理方面的經驗,加強會員企業之間的聯誼協作,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二)組織會員參加各類展覽展銷、考察和有關會議,擴大對外交流與合作。為會員企業組織各類洽談會、聯誼會等,幫助會員招商引資,開拓市場;
(三)加強會員之間,會員與政府部門、社會各界的聯繫交流與合作,破解會員企業發展難題,擴大會員的交往范挨糊嫌圍和社會影響;
(四)開展調查研究和理論政策研討,舉辦各種講座、報告會、研討會、培訓班等,幫助會員提高決策水平和經營管理水平;
(五)根據會員要求頸烏熱,組織有關方面的專家對會員企業管理模式和項目進行考察論證,為會員企業創新發展出謀劃策;
(六)編輯發行臨沂市政協委員企業家聯誼會會刊,開闢臨沂政協網站“委員企業家聯誼會”版塊,提供企業形象策劃、信息服務和交流;
(七)反映會員意願,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八)幫助會員單位協調解決有關疑難問題;
(九)辦理會員企業和有關部門委棄紋托的事項。
(一)宣傳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組織總結會員企業創新發展和經營管理方面的經驗,加強會員企業之間的聯誼協作,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二)組織會員參加各類展覽展銷、考察和有關會議,擴大對外交流與合作。為會員企業組織各類洽談會、聯誼會等,幫助會員招商引資,開拓市場;
(三)加強會員之間,會員與政府部門、社會各界的聯繫交流與合作,破解會員企業發展難題,擴大會員的交往范挨糊嫌圍和社會影響;
(四)開展調查研究和理論政策研討,舉辦各種講座、報告會、研討會、培訓班等,幫助會員提高決策水平和經營管理水平;
(五)根據會員要求頸烏熱,組織有關方面的專家對會員企業管理模式和項目進行考察論證,為會員企業創新發展出謀劃策;
(六)編輯發行臨沂市政協委員企業家聯誼會會刊,開闢臨沂政協網站“委員企業家聯誼會”版塊,提供企業形象策劃、信息服務和交流;
(七)反映會員意願,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八)幫助會員單位協調解決有關疑難問題;
(九)辦理會員企業和有關部門委棄紋托的事項。
第三章 會 員
第六條 本會會員,是指同意本會章程,自願加入本會的臨沂市各級政協委員中的企業家。
第七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對本會的工作提出嫌協精格意見和建議;
(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四)享有本會提供的各項服務;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八條 會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參加本會活動,認真完成本會委託的各滲設汽雅項任務;
(二)關心本會工作,提供信息,反映情況,按時交納會費;
(三)維護本會的權益和聲譽。
第九條 申請參加或退出本會,需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申請參加本會,需填寫申請表,提交相關證件複印件,由聯誼會籌備領導小組或會長辦公會根據章程審批,聯誼會辦公室發放會員證。
(二)會員退出本會,需向聯誼會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會長辦公會批准後辦理退會手續並交回會員證。
(三)會員退出本會,不得申請退還其繳納的會費;
(四)會員如有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本會章程的行為,經批准後,將予以除名,並收回會員證。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翻提虹第十條 本會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決策機構為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審議本會的工作報告;
(三)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四)選舉和罷免理事,組成理事會;
(五)本會的解散和清算;
(六)討論決定本會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理事,組成理事會。理事會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主持本會日常工作,行使大會職權。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視情況聘請有關人士擔任名譽會長和顧問;
(二)制定本會的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
(四)確定繳納會費的標準;
(五)根據情況變化和工作需要,由辦公室提出申請並報理事會,可以變更、增補理事,或調整辦公室內部機構設定。
第十二條 本會設會長一名、常務副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名、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會長負責本會全面工作,秘書長協助會長主持本會日常工作。副秘書長由會長辦公會根據工作需要研究確定。
會長辦公會的職責是:
(一)向理事會報告工作,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二)提出理事候選人,提交會員大會選舉;提出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候選人,提交理事會選舉;提出聘請名譽會長和顧問人選,提交理事會通過;
(三)決定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四)提出和修改本會章程意見,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制定和修改各項內部管理制度;
(五)聽取辦公室工作報告和財務工作情況報告;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本會下設辦公室,配備相應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辦公室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
第十四條 本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因工作需要可提前或推遲換屆。
第六條 本會會員,是指同意本會章程,自願加入本會的臨沂市各級政協委員中的企業家。
第七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對本會的工作提出嫌協精格意見和建議;
(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四)享有本會提供的各項服務;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八條 會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參加本會活動,認真完成本會委託的各滲設汽雅項任務;
(二)關心本會工作,提供信息,反映情況,按時交納會費;
(三)維護本會的權益和聲譽。
第九條 申請參加或退出本會,需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申請參加本會,需填寫申請表,提交相關證件複印件,由聯誼會籌備領導小組或會長辦公會根據章程審批,聯誼會辦公室發放會員證。
(二)會員退出本會,需向聯誼會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會長辦公會批准後辦理退會手續並交回會員證。
(三)會員退出本會,不得申請退還其繳納的會費;
(四)會員如有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本會章程的行為,經批准後,將予以除名,並收回會員證。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翻提虹第十條 本會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決策機構為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審議本會的工作報告;
(三)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四)選舉和罷免理事,組成理事會;
(五)本會的解散和清算;
(六)討論決定本會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理事,組成理事會。理事會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主持本會日常工作,行使大會職權。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視情況聘請有關人士擔任名譽會長和顧問;
(二)制定本會的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
(四)確定繳納會費的標準;
(五)根據情況變化和工作需要,由辦公室提出申請並報理事會,可以變更、增補理事,或調整辦公室內部機構設定。
第十二條 本會設會長一名、常務副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名、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會長負責本會全面工作,秘書長協助會長主持本會日常工作。副秘書長由會長辦公會根據工作需要研究確定。
會長辦公會的職責是:
(一)向理事會報告工作,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二)提出理事候選人,提交會員大會選舉;提出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候選人,提交理事會選舉;提出聘請名譽會長和顧問人選,提交理事會通過;
(三)決定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四)提出和修改本會章程意見,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制定和修改各項內部管理制度;
(五)聽取辦公室工作報告和財務工作情況報告;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本會下設辦公室,配備相應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辦公室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
第十四條 本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因工作需要可提前或推遲換屆。
第五章 會 議
第十五條 本會會議分為以下幾種:
1、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2、會長辦公會
3、理事會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須經應出席會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方能生效。
對下列事項作出決議,須經出席會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一)審議理事會年度工作報告;
(二)章程重要內容的修改;
(三)會長、副會長、理事的選舉、罷免;
(四)本會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七條 會長辦公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亦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會長辦公會由會長或會長委託一名副會長主持,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辦公室主任參加。
第十八條 理事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須有理事一半以上出席方可召開,根據工作需要,也可提前、延期或臨時召開。理事會議決議須到會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1、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2、會長辦公會
3、理事會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須經應出席會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方能生效。
對下列事項作出決議,須經出席會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一)審議理事會年度工作報告;
(二)章程重要內容的修改;
(三)會長、副會長、理事的選舉、罷免;
(四)本會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七條 會長辦公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亦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會長辦公會由會長或會長委託一名副會長主持,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辦公室主任參加。
第十八條 理事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須有理事一半以上出席方可召開,根據工作需要,也可提前、延期或臨時召開。理事會議決議須到會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六章 經 費
第十九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員單位繳納的會費:
包括會員單位每年繳納的會費,理事單位每年繳納的會費,副會長單位每年繳納的會費。會費於每年三月底以前一次繳納。
(二)企業和社會的自願贊助,有關單位及國內外友好人士的資助和捐贈。
(三)本會有償服務的收入。
第二十條 本會經費的使用:
(一)本會的會務活動;
(二)組織會員參加的活動;
(三)外出參觀、考察、學習活動;
(三)本會辦公室的日常辦公開支。
第二十一條 本會經費單獨立賬管理。經費使用情況由本會辦公室定期向理事會和會員大會報告,並接受財稅部門的監督。
第二十二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員單位繳納的會費:
包括會員單位每年繳納的會費,理事單位每年繳納的會費,副會長單位每年繳納的會費。會費於每年三月底以前一次繳納。
(二)企業和社會的自願贊助,有關單位及國內外友好人士的資助和捐贈。
(三)本會有償服務的收入。
第二十條 本會經費的使用:
(一)本會的會務活動;
(二)組織會員參加的活動;
(三)外出參觀、考察、學習活動;
(三)本會辦公室的日常辦公開支。
第二十一條 本會經費單獨立賬管理。經費使用情況由本會辦公室定期向理事會和會員大會報告,並接受財稅部門的監督。
第二十二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終止及財產處理
第二十三條 因各種原因,本會的組織及活動需要終止時,由本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提出書面申請,報主管部門批准後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會終止時,應由市政協負責對財務進行審計並接收資產。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本會理事會。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本會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五章 會 議
第十五條 本會會議分為以下幾種:
1、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2、會長辦公會
3、理事會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須經應出席會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方能生效。
對下列事項作出決議,須經出席會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一)審議理事會年度工作報告;
(二)章程重要內容的修改;
(三)會長、副會長、理事的選舉、罷免;
(四)本會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七條 會長辦公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亦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會長辦公會由會長或會長委託一名副會長主持,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辦公室主任參加。
第十八條 理事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須有理事一半以上出席方可召開,根據工作需要,也可提前、延期或臨時召開。理事會議決議須到會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1、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2、會長辦公會
3、理事會
第十六條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
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決議,須經應出席會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方能生效。
對下列事項作出決議,須經出席會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一)審議理事會年度工作報告;
(二)章程重要內容的修改;
(三)會長、副會長、理事的選舉、罷免;
(四)本會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七條 會長辦公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亦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會長辦公會由會長或會長委託一名副會長主持,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以及辦公室主任參加。
第十八條 理事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須有理事一半以上出席方可召開,根據工作需要,也可提前、延期或臨時召開。理事會議決議須到會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六章 經 費
第十九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員單位繳納的會費:
包括會員單位每年繳納的會費,理事單位每年繳納的會費,副會長單位每年繳納的會費。會費於每年三月底以前一次繳納。
(二)企業和社會的自願贊助,有關單位及國內外友好人士的資助和捐贈。
(三)本會有償服務的收入。
第二十條 本會經費的使用:
(一)本會的會務活動;
(二)組織會員參加的活動;
(三)外出參觀、考察、學習活動;
(三)本會辦公室的日常辦公開支。
第二十一條 本會經費單獨立賬管理。經費使用情況由本會辦公室定期向理事會和會員大會報告,並接受財稅部門的監督。
第二十二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員單位繳納的會費:
包括會員單位每年繳納的會費,理事單位每年繳納的會費,副會長單位每年繳納的會費。會費於每年三月底以前一次繳納。
(二)企業和社會的自願贊助,有關單位及國內外友好人士的資助和捐贈。
(三)本會有償服務的收入。
第二十條 本會經費的使用:
(一)本會的會務活動;
(二)組織會員參加的活動;
(三)外出參觀、考察、學習活動;
(三)本會辦公室的日常辦公開支。
第二十一條 本會經費單獨立賬管理。經費使用情況由本會辦公室定期向理事會和會員大會報告,並接受財稅部門的監督。
第二十二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終止及財產處理
第二十三條 因各種原因,本會的組織及活動需要終止時,由本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提出書面申請,報主管部門批准後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會終止時,應由市政協負責對財務進行審計並接收資產。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本會理事會。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本會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