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臨汾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臨汾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臨汾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汾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所屬地區:臨汾市
機構簡介,下屬機構,現任領導,

機構簡介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是根據地方組織法的規定設定的。1982年修訂的地方組織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組成主任會議,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1986年12月2日第二次修正的地方組織法第四十三條進一步規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秘書長組成主任會議”。據此,臨汾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建立並開展工作。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可臨時召開。主任會議由主任、副主任和秘書長組成,由主任召集並主持,主任也可委託副主任主持會議。出席主任會議的成員不過半數時,可以召開主任辦公會議。會議研究決定的重要事項需報請下一次主任會議備案。副秘書長、辦公室、研究室和各工作委員會的主任一般可列席主任會議。工作委員會的主任不在時,可由一位副主任列席。此外,按照會議內容還可臨時通知有關人員列席。
主任會議的議程由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送秘書長審閱,並報主任同意後確定。主任會議的記錄及會議紀要的整理、印發和對所定事項的催辦由辦公室負責。

下屬機構

辦公室職責及主要成員名單
辦公室在市人大常委會及其主任會議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是:
1、承辦市人民代表大會、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以及以市人大常委會名義召開的其他會議的會務、資料、安全保衛等工作。
2、承擔市人大常委會有關檔案、報告的起草工作,做好常委會半年小結、年終總結工作。
3、承辦市人大常委會的文書檔案和資料信息工作。
4、負責市人大常委會的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5、負責市人大常委會有關方面的聯繫工作和接待工作。
6、承辦市人大常委會機關的人事管理工作。
7、負責掌握全市人大系統評議工作的情況,匯總資料,總結經驗。
8、做好市人大常委會機關的老幹部工作。
9、做好市人大常委會機關的報刊發行工作。
10、負責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所定事項的催辦工作。
11、做好市人大常委會重大活動的攝影、攝像、錄音等資料的製作、整理和保存。
12、辦好《臨汾人大年鑑》、《臨汾市人大常委會公報》、《臨汾人大簡報》。
13、承辦市人大常委會及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 袁振旭
副主任:王國平、王金珍、鄭步電、扈新起、薛鳳奎、張安文、李建國、牛少白
秘書長: 宋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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