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居民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需在申領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
基本介紹
- 業務名稱:申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業務
- 辦事地點:申領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 辦理時限:受理後40天取證
辦理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程式,收費標準,收費依據,
辦理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申請條件
申領條件: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換領條件: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
補領條件:公民丟失居民身份證的,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
申請材料
居民戶口本簿。
辦理程式
1、申請人持《居民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核對戶籍信息——進行人像採集——指紋採集--交納身份證工本費——領取《山西省第二代身份證收費票據》;
2、持《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3、未滿16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收費標準
首次換領、有效期到期換領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工本費每證20元,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每證40元。
收費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居民身份證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3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