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周轉、儲備貸款是通過工程價款結算,向發包單位收取,用於搭建各種臨時設施的資金。 臨時設施一般在基建工程完成後拆除。國家規定,臨時設施包乾費如有結餘,可用於固定性建築,如職工宿舍、食堂等,但需報經批准,並將款存入銀行六個月後,才能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