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惟一(生於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四月初四日,卒於明萬曆三十五年(1607)),字守中。祖居琅琊台下(今膠南)。
基本介紹
- 本名:臧惟一
- 字號:守中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時間:1542年
- 去世時間:1607
臧惟一,歷史故事,
臧惟一
臧惟一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進士,授職宿松知縣,又調到太湖縣任職,後升為戶部主事,又改調吏部,歷任稽勛員外郎兼理文選司事務。在任職期間,他恪盡職守,合理委派官員,頗受大學士高拱器重,接連晉升。後調任文選郎中,時吏部尚書等人對官員的升降調補都要秉承宰相張居正的意旨行事,唯臧惟一剛直不阿主持公道,連尚書也不能改變他的意志。明萬曆八年(1580年),臧惟一調任大理寺少卿,署理大理寺正卿事務。他在審理各地呈報皇帝最終裁決的重大案件中,發現有幾十名沒有確證、罪狀可疑的人,便奏請皇帝予以釋放,皇帝採納了他的意見。明萬曆九年(1581年)春,臧惟一隨從皇帝檢閱軍隊,升為太僕寺正卿,又調任光祿寺正卿。後臧惟一擢升順天府尹,一直秉公執事,對所有權貴的請託,他都毅然拒絕。
歷史故事
臧惟一在任河南巡撫時,取消嚴酷擾民的規章制度,給百姓以休養生息的機會。明萬曆十三年(1585年),河南發生旱災,他令各州縣開倉賑濟災民,並上疏皇帝免徵這一年的田賦租稅。皇帝批准他的請求,使百姓安居。
明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臧惟一出任南京兵部右侍郎。南方的部隊素來驕橫兇悍,臧惟一便盡力整頓,使軍營中出現了敬畏長官、嚴守軍紀的氣象。工部申請移用軍隊購買戰馬的銀子20萬兩治理運河,臧惟一說:“留都南京是國家的根本重地,沒有購置馬匹的款項就是沒有南京了。”由於他上疏力爭,終於留下了10萬兩銀子。戰船久已損壞,臧惟一提出修理戰船的4條建議,都被批准執行。不久,臧惟一因病辭職回鄉。66歲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