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遊錄

臥遊錄

《臥遊錄》是宋代蘇軾詞作。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臥遊錄
  • 作者:蘇軾
  • 創作年代:北宋
  • 文學體裁: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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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蘇軾(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世人稱其為“蘇東坡”。漢族,眉州(今四川眉山,北宋時為眉山城)人,祖籍欒城。北宋著名文學家、書畫家、詞人、詩人,美食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豪放派詞人代表。其詩,詞,賦,散文,均成就極高,且善書法和繪畫,是中國文學藝術史上罕見的全才,也是中國數千年歷史上被公認文學藝術造詣最傑出的大家之一。其散文歐陽修並稱歐蘇;詩與黃庭堅並稱蘇黃;詞與辛棄疾並稱蘇辛;書法名列“蘇、黃、米、蔡”北宋四大書法家之一;其畫則開創了湖州畫派。

詳細

史書記載蘇軾身長八尺三寸有餘。蘇軾為人寬大如海。蘇軾是蘇洵的第五子,嘉祐二年(1057年)與弟蘇轍同登進士。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熙寧二年(1069年),父喪守制期滿還朝,為判官告院。與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反對推行新法(並非完全不同意,還是有部分認可的,前期反對,後期深入民間,了解到新法的好處,轉而贊成新法的好的方面。),自請外任,出為杭州通判。遷知密州(今山東諸城),移知徐州。元豐二年(1079年),罹“烏台詩案”,責授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文。哲宗立,高太后臨朝,被復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東蓬萊);4個月後,遷為禮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又遷翰林學士知制誥(二品),知禮部貢舉。元祐四年(1089年)出知杭州,後改知潁州,知揚州、定州。元祐八年(1093年)哲宗親政,被遠貶惠州(今廣東惠陽),再貶昌化軍(今海南儋州市)。徽宗即位,遇赦北歸,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卒於常州(今屬江蘇),葬於汝州郟城縣(今河南郟縣),享年六十六歲。

文學

他與他的父親蘇洵(1009年—1066年)、弟弟蘇轍(1039年—1112年) 皆以文學名世,世稱“三蘇”;與漢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齊名。”“三蘇”為“唐宋八大家”中的三位【唐宋八大家是唐宋時期八大散文代表作家的合稱,即唐代的韓愈柳宗元和宋代的歐陽修蘇洵、蘇軾、蘇轍、王安石、曾鞏。(分為唐二家和宋六家)】。作為傑出的詞人,開闢了豪放詞風,同傑出詞人辛棄疾並稱為“蘇辛”。在詩歌上,與黃庭堅並稱“蘇黃”。蘇軾的作品有《東坡七集》、《東坡樂府》、《前赤壁賦》與《後赤壁賦》等。在政治上屬以司馬光為領袖的舊黨。

書法

書法方面成就極大,與黃庭堅、米芾、蔡襄(也有學者認為是蔡京)並稱“宋四家”。

詩詞原文

記先夫人不殘鳥雀(呂祖謙《臥遊錄》選錄)
余少時所居書堂前,有竹柏雜花叢生,滿庭眾鳥巢其上。武陽君惡殺生,兒童僕婢皆不得捕取鳥雀。數年間,皆巢於低枝,其鷇可俯而窺之。又有桐花鳳,四五百,日翔集其間。此鳥羽毛至為珍珠異難見,而能馴擾,殊不畏人。裡間見之,以為異事。此無他,不忮之誠,信於異類也。有野老言:鳥雀巢去人太遠,則其子有蛇、鼠、狐狸、紙鳶之憂;人既不殺,則自近人者,欲免此患也。由是觀之,異時鳥雀巢不敢近人者,以人為甚於蛇鼠之類也。“苛政猛於虎”,信哉。

注釋譯文

我在少年的時候,所居住的書房前,種有翠竹松柏以及一些花草,鬱鬱蔥蔥地長滿在庭院裡,許多鳥在上面築巢。武陽君對殺生的行為很痛恨,囑咐家裡的小孩、奴婢及僕人,都不能捕捉鳥雀。幾年的時間下來,鳥巢把樹枝都壓彎了,鳥巢里孵的小鳥(人們)低下頭去都可以偷偷地看得到。還有一種叫桐花鳳的鳥也有四五百隻,飛翔在院子裡,這種鳥的羽毛是最為珍貴很難得見得到的,但(這種鳥)卻能很馴服不受干擾(地待在那兒),而且也不怕人。鄉村裡的人見到這種現象,都認為是很奇怪的事情。其實這也沒有什麼其他的原因,不外乎是(主人)對待這些鳥雀的誠心,對待這些不同於人類的動物一直守信用的原因。 有鄉間老人說,鳥雀的巢離人很遠,它們的孩子就一定會有(被)蛇、鼠、狐狸、鴟、鳶(吃掉)的憂患;人若不殺鳥雀,(他們)自然就親近人,以免去這樣的憂患。由此來看,那時鳥雀的巢不敢靠近人,真是因為人比蛇鼠之類的更兇惡。“嚴酷的政策比虎兇猛”,(我)信了!

詞語翻譯

鷇:小鳥
為異事:把
:既然
:自然
:因為
:厭惡
:距離
: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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