臟器觸診

臟器觸診是用醫生手指或觸覺來進行體格檢查的方法,用於檢查臟器是否正常的一項輔助檢查方法。通過觸、摸、按、壓被檢查局部、以了解體表(皮膚及皮下組織等)及臟器(心、肺、肝、脾、腎、子宮等)的物理特徵;如大小、輪廓、硬度、觸痛、移動度及液動感等、它可幫助醫生對檢查部位及臟器是否發生病變提供直觀的重要依據。觸診時必需緊密結合解剖部位及臟器、組織間的關係進行分析方有診斷價值。 觸診可用於檢查身體任何部位,在腹部檢查時尤為重要。

基本介紹

  • 名稱:臟器觸診
  • 所屬分類:特殊檢查
正常值,臨床意義,注意事項,檢查過程,相關疾病,相關症狀,

正常值

體表(皮膚及皮下組織等)及臟器(心、肺、肝、脾、腎、子宮等)的物理特徵在觸診時不會發生疼痛感或臟器、體表均正常;如大小相近、輪廓適中、硬度適中、無觸痛感、無移動度及液動感等

臨床意義

異常結果:體表(皮膚及皮下組織等)及臟器(心、肺、肝、脾、腎、子宮等)的物理特徵在觸診時發生疼痛感或臟器、體表比正常相差較大;如大小、輪廓、硬度、觸痛、移動度及液動感等、它可幫助醫生對檢查部位及臟器是否發生病變提供直觀的重要依據。  需要檢查的人群:常規體檢項目,腹部異常者。

注意事項

不合宜人群:基本無不適合人群,但心理精神異常者應注意。  檢查時要求:病人取平臥位,雙下肢屈曲,使腹肌放鬆後進行觸診。可取右側臥位觸診脾臟,取直立位,上身稍前傾來觸腎臟。觸診時,檢查者應以整個手掌平放在病人腹部,手應溫暖,動作要輕。手過涼或用力過大過猛,可造成腹肌緊張,使觸診檢查不能順利進行。

檢查過程

根據檢查目的不同,囑被檢查者採取不同體位。若取仰臥位檢查時,頭墊低枕,兩手自然放於軀幹兩側,兩下肢屈曲並稍分開,平靜狀態下做腹式呼吸,以放鬆腹肌,並使膈下臟器上下移動;檢查肝、脾時,可分別採用向左、向右側臥位;檢查腎時可用坐位或立位;檢查腹部腫瘤時可用肘膝位。觸診應先從正常部位開始,逐漸移向病變區域,最後檢查病變部位,檢查壓痛及反跳痛要放在最後進行。一般常規體檢先從左下腹開始,循逆時針方向,由下而上,先左後右,由淺入深,將腹部各區仔細進行觸診,並注意比較病變區與健康部位。觸診前應教會病人進行深而均勻的腹式呼吸。檢查時要注意病人的表情,尤其是檢查壓痛、反跳痛等。

相關疾病

腹壁間疝,復發性腹股溝疝,腹股溝滑動疝,腹部大血管損傷,嬰兒腹部遠心性脂肪營養不良

相關症狀

濁氣壅滯,壓痛,腹部型肥胖,腹部逐漸脹大,腰部包塊,腹部壓痛,腹部不適,下腹部反跳痛,腹部腫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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