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作用
皮膚是人體面積最大的結構之一,具有各式各樣的機能和較高的再生能力。人的皮膚由表皮、真皮、皮下組織等三個主要的層和皮膚衍生物(汗腺、毛髮、皮脂腺、指甲)所組成。
皮膚對人體有防衛功能,皮膚由散熱和保溫的作用,具有”呼吸”功能,皮膚內有豐富的神經末梢,它是人體最大的一個感覺器官,它對人的情緒發展也有重要作用。
皮膚受到物理或化學刺激所產生的觸覺、溫度覺和
痛覺等皮膚感覺的總稱。皮膚一般由表皮、真皮和皮下組織構成,含有各種感受器,如克勞斯球、羅佛尼小體、巴西尼小體、邁斯納小體等。許多膚覺感受器的功能和機制目前還不很清楚。
人們通常將觸覺、溫覺、冷覺和痛覺看作是幾種基本的膚覺。19世紀80年代,M.布利克斯、H.H.唐納爾森和A.戈爾德沙伊德爾分別發現,一定的皮膚點只對一定種類的刺激發生反應,並產生相應的感覺。例如,一些皮膚點只對機械刺激發生反應,並產生觸覺,另一些皮膚點則對溫刺激產生溫覺,或者對冷刺激產生冷覺。M.von弗賴1894年發現,一些皮膚點受到刺激只產生痛覺。根據不同的皮膚點產生不同性質的感覺,同一皮膚點只產生同一性質的感覺而確定有觸、溫、冷、痛等4種基本的膚覺。這些相應的皮膚點稱為觸點、溫點、冷點和痛點。這幾種感覺點在一定部位的皮膚上的數目是不同的,其中以痛點和觸點較多,溫點和冷點較少。並且同一種感覺點的數目在皮膚的不同部位也是不同的。實驗研究還發現,刺激強度的增大可以導致相應的皮膚感覺點數目的增加;局部麻醉可以使膚覺按照觸覺、痛覺、溫覺、冷覺的順序消失,而恢復時的順序則相反。這個結果支持了觸、溫、冷、痛為獨立的膚覺的觀點。但是區分觸、溫、冷、痛4種基本膚覺性質的觀點也受到一些學者的批評,他們認為膚覺的種類很多,性質不同,不是這4種基本膚覺可以解釋的。
膚覺歷史
成人皮膚約占面積二平米.等於三尺長六尺寬的地毯一張。夫覺感官所占的地盤,遠比任何感官為大。
膚覺是最古老的心理作用。在心的發達史上,只在饑渴之後,占其他一切作用之先。
膚覺是一切感覺之戢最下等動物缺少感官,一切感覺都由皮膚代理。動物的等級愈高,感官便愈發達,皮膚的功用愈變簡單。從前皮膚能視、能聽、能嗅,今日這些作用都限I於二眼、耳、勢幾處感官,,不但一切感官部由皮膚產出.就是腦、脊髓甚至全身,無一處不由皮呋變成, 皮呋以內的神經是神經系的本源,腦神經是它的末端;這或者與我們平日的看法相反。
膚覺理論
討論膚覺機制問題的膚覺理論,當前影響較大的有3種
①特異說
1895年弗賴根據皮膚感覺點的研究結果,假設在皮膚的每個感覺點下面存在著形態不同的終端器官:克勞斯球為冷感受器,羅佛尼小體為熱感受器,邁斯納小體和毛髮感受器為觸感受器,自由神經末梢為痛感受器。這些感受器分別對特定的刺激產生反應,由此引起各種不同的感覺。這個學說被稱作感受器特異說。但是大量的組織學研究表明,在各種感覺點的皮膚下面並沒有發現相應的感受器。而且特異說在解釋溫度覺和觸覺方面都是不完善的。只能較好地解釋痛覺。但特異說在臨床方面得到了一定的證明,例如,脊髓空洞症患者的溫度覺和痛覺雖發生障礙,但觸覺依然存在。這提示不同的膚覺各有特殊的感受器和傳入通路。
②模式說
一些學者對特異說提出了批評,認為每平方毫米皮膚里有100多個神經末梢, 它們來自多種神經纖維,而且一個皮膚點又受不同的神經纖維的支配;另一方面,在有毛髮的皮膚中,除毛髮感受器和巴西尼小體外,沒有發現其他有特殊結構的神經終端,而有毛皮膚卻同無毛皮膚一樣,對機械的和溫度的刺激有很高的感受性;角膜只有無髓鞘的自由神經末梢,卻可以產生冷覺,這些事實都是與特異說不相符合的。因此,他們認為,神經衝動的傳遞要經過幾級突觸,在達到大腦時,其衝動的模式經歷空間和時間的變化,已經與外周感受器的模式很不相同。因此,J.P.內夫、D.C.辛克萊、D.R.肯沙洛等提出模式說。這個學說認為,不存在任何膚覺的特殊感受器和神經纖維,膚覺的不同性質是由皮膚感受器受到刺激而產生的空間和時間上複雜的神經衝動模式決定的。這個學說目前還缺乏實驗證據。
③折衷說
R.梅爾扎克和R.D.沃爾吸取了特異說和模式說的某些內容並加以綜合,提出了一個折衷的膚覺理論。它區分神經系統的3個不同水平的活動:感受器、突觸前的終端和中樞神經細胞。在感受器水平,它否定弗賴的解剖結構與感覺相對應的觀點,認為沒有什麼“觸覺的”、“溫度的”或“痛”的末梢;另一方面,它也否定模式說的一切皮膚終端沒有特異性的觀點,而認為感受器將一定種類的刺激轉化為特定的衝動模式。同時,外周纖維的突觸前的終端構成一個過濾器,這個過濾器具有選擇上的特異性,可以阻斷神經模式的某些成分,而讓另一些成分通過。最後,中樞神經細胞的
閾限、時間總合,空間總合等特性決定著神經衝動的特殊模式,這些模式形成不同的膚覺。
覺點
膚覺不生於全皮膚,只一定地點才有。有的叫做“覺點”,其餘都是麻木。各覺點的位置從不移動。對於同一刺激所生的反應前後常能一致。足見皮質內有固定感官,各不相混。皮膚給我們四種覺點:觸點,溫點,涼點,痛點。
無論如何刺激,觸點只發生觸覺,永不能發生他覺;涼點只發生涼覺,不知痛作何狀;其他覺點也是如此。不過一種強烈刺激,最容易牽動鄰近覺點。且尋常膚覺刺激多半是面積的。被澎動的皮膚不是一點兩點而是一片。這一片皮膚內所含的覺點決不止一種,因此同一一刺激往往引起一種以上的膚覺。
單純膚覺
單純膚覺有四種:觸覺,溫覺.涼覺,痛覺,各由其覺點發出,前三種生於真皮(皮的內層),最後一種生於表皮。溫覺與涼覺有時合稱為溫度黨,但兩種感官的位置和溝造,顯然不同。
覺點的分配各處不同、平均每平方厘米藏痛點約一百至二百,觸點二十五(最少的地方有七,例如在上臂;最多的有三西,例如在頭皮),涼點十三,溫點二。一人約計共有痛點二百萬至四百萬,觸點五十萬(頭部除外),涼點三十萬,溫點三萬。